算哪门子婆婆
来的贵妇当然就是辛慕。
她来得像一阵香风,一下就卷到了林春红身边,说:“这位就是亲家了吧?”
林春红本是小康出身,身边从未见过真正的贵妇名媛,见辛慕通身的气派,她自觉就矮了一头,略有些不自然地站起来,笑说:“我是宿衷的妈妈,我叫林春红。您是辛千玉的妈妈吧?”
“嗯,春红,真是个好名字呢。我可以叫你春红么?”辛慕握着林春红的手,亲亲热热地说。
林春红见辛慕这么热情,一下子也有些招架不住,便点点头:“好、好。”
“我叫辛慕。”辛慕顿了顿,又说,“春红属什么呀?”
林春红方觉得辛慕不愧是个生意人,上了年纪的女人之间问年龄,怕会尴尬敏感,便改问生肖,可让人推算。林春红便老老实实地说了自己的属相。
辛慕一听,便说:“哟,那妹子你比我小呢。你叫我一声慕姐就好啦。”
林春红完全被牵着走,便喊辛慕做姐了。
不过,林春红此刻也没觉得有什么,只是有些惊讶:辛慕居然比自己年纪大?辛慕看起来明明那么年轻!
林春红忍不住诧异:“慕姐看起来很年轻啊,居然比我大?”
“这话真是的……”辛慕对自己的脸确实是十足自信、也是十足珍爱,做了法式美甲的手指轻轻拂过柔嫩的脸颊,说道,“都是钱堆出来的。一年光是做医美就要几十万。”
林春红闻言咂舌,以为自己听错了:“几十万?”
“嗯,我这算是底子好的了。”辛慕摆摆手,“我认识很多夫人都是要在脸皮上花七位数的。”
林春红原本只是惊叹辛慕的状态,现在倒是有些发酸了:就好比一个学渣羡慕学霸,但当他发现学霸原来是上了几十万的补习班才考出这么高的分数的,这个学渣可能就无法单纯的羡慕了,甚至会想:“我要是有这个钱上补习班,我也能和他一样!他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有钱么?”
林春红忍不住酸溜溜地说:“是吗?我听说很多什么整容的做美容的都会失败的,像是明星都会把脸打成僵尸,慕姐你也要小心点……”
辛慕哈哈笑:“无事,无事,整坏了我也修得起。”言语间是全然的不在意,却不知是不在意把脸整坏、还是不在意林春红的冒犯之语。
说实话,要是旁人这么跟辛慕说话,辛慕一早就把AK拿出来了,但真的考虑到她是宿衷亲妈,又是单亲妈妈不容易,辛慕才稍微宽容一点儿。
宿衷是一个社交迟钝者,因此完全没听出辛慕和林春红之间的暗涌。
辛千玉倒是听出味道来了,但他选择装聋作哑,俗语有云“大人说话,小孩插什么嘴?”
他只管低头吃饭就好了。
宿衷则认真地替辛千玉拆澳龙。餐厅的龙虾上来的时候是红彤彤的一大只带壳,配上一套银色的拆龙虾工具。宿衷十分熟练地使用工具拆壳,甚至将龙虾的钳子肉都剔得干干净净,神情认真、动作细致,不知道以为他在贴膜。
待他将肉都剔出来后,便放进精致的金边白瓷盘上,递到辛千玉面前,供辛千玉食用。
看到儿子这么伺候人,林春红心里又酸又涩,扯起一抹笑说:“儿子现在长进了,还会替老婆剥壳了。怎么也不帮老妈剥呢?”
宿衷说:“你不是会拆龙虾吗?”
林春红气笑了:“我是会,但小玉也是名门公子,从小吃西餐不知多少回,他应该也会拆龙虾吧?”
辛千玉就是烦林春红这一套阴阳怪气,但也不想跟她怼起来。
辛慕却笑了,说:“是啊,我们家小玉就是娇生惯养,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别说拆龙虾了,就是系鞋带,都有人伺候的。所以,当初他说要和宿衷在一块儿的时候,我是很担心的。毕竟,咱们小玉是金枝玉叶,家里没有二十来人照顾着,那可怎么行呢?可这孩子就是心实,偏偏喜欢宿衷。我说,也行吧。有情饮水饱。不过,现在看,宿衷还是很有服务意识的,很懂得照顾小玉。我也放心了。”
辛慕这一番言语,林春红听得脾气都要上来了:“什么服务意识?都是男人,怎么就得一个照顾另一个?都是成年人,互相照顾,也没差吧!”
“可不能这么说!”辛慕道,“我家小玉就是从小被惯坏了,什么都不会的,就是要别人照顾。我看宿衷也很乐意嘛,是吧,宿衷?”
宿衷答:“是,我很乐意。”
林春红气得咬牙,只想问,这个辛千玉到底是给宿衷吃了多少迷魂药,吃得他这样跟个傻子似的?
林春红看向辛千玉,只说:“小玉,我说你也这么大了,也该学着点生活技能吧?对你自己也是有好处的!”
辛千玉撂起眼皮,笑笑说:“嗯,您说得对,我也有学习的,比如说我最近就学会了用微波炉。”
辛慕立即配合着拍手掌:“啊呀,真不愧是我的好儿子呀!居然连微波炉这么高科技的产品都会使用,妈妈太骄傲了。”
林春红震惊:你们是智障吗!
辛千玉又说:“不过其实我和宿衷都忙,没什么时间琢磨生活技能。这方面我俩也是半斤八两。其实都是小事情,这是找帮佣就能解决的问题。”
林春红见辛千玉递了台阶,也顺着下坡了,心里想着也确实如此,辛千玉和宿衷又不是寻常小夫妻,生活上肯定不存在谁伺候谁、谁照顾谁、家务谁干之类那些琐碎的难题。毕竟,他们有钱嘛,像辛慕说的,请二十来个佣人守在家里,保管你鞋带都不用自己系!
林春红败下阵来,只能自我安慰:谁帮谁剥虾壳这些都是小情趣,我管这个干什么?我儿子也吃不了亏的。
只是,“小情趣”可以不管,“大问题”却不能不提。
林春红又道:“你们婚礼什么时候办?”
辛千玉装小媳妇,不搭话。
宿衷便说:“我们暂时还没有定婚礼的计划。”
“嗯……”林春红也猜到了,“其实也没什么,现在很多小年轻都不爱办婚礼,这妈也了解。但总得回去跟亲戚们吃顿饭呀敬茶敬酒,走个形式嘛。传统的东西还是不能丢的。”
辛千玉立即捕捉到林春红在一车子话里塞进去的四个字“敬茶敬酒”。既然出动到这四个字,那肯定就不是普普通通和亲戚吃顿饭那么简单,更拉扯上“传统的东西”五个字,恐怕里头藏着不知什么地雷。
辛千玉的猜测不假,林春红确实有所打算:先将辛千玉骗到自己的主场,以传统和家乡作名义绑架,给辛千玉立一遍规矩。
这个事情,辛慕也猜到了。
辛慕哈哈一笑,说:“春红妹子啊,你有这个想法,我觉得也不错。”
听到辛慕这样欢快干脆地答应了,林春红都惊呆了:“是、是吗?慕姐,你也觉得好?”
“当然啊。”辛慕笑眯眯地说,“我觉得很好啊!”
辛千玉却觉得冷浸浸的:要是辛慕直接掀桌掏出AK47突突突倒是好的,所谓杀人不过头点地,一下把对手给KO了是长痛不如短痛。现在辛慕笑嘻嘻的才叫吓人呢,都不知她肚子里有什么坏水,对方连怎么死都不知道。
“说到传统啊,”辛慕说,“那就肯定是不能丢的,问名纳吉彩礼一样不能少。我话就放在这儿了,彩礼的话,老爷子给多少,我也不管,只是疼孩子罢了。我自己掏腰包给88888888,就给当孩子们买糖吃。亲家,你就看着给吧!”
林春红立时面如菜色:“这……呵呵……”
88888888,对林春红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她一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钱。
当然,这个数字对宿衷而言完全是没问题的。
按理说,宿衷这时候应该来解围的,可宿衷没有,因为他还在给老婆剥虾。
这时候,让场面僵下去的话,恐怕就不好看了。辛千玉立即来扮好人、装贤良,只说:“谈这个做什么?春红阿姨就是随口说一说,也还没定呢!像我们这样的人家,正要办传统婚礼的话,不准备个半年,花上亿,都不好意思见人呀!还不如剩下这笔钱做公益呢,春红阿姨您说是吧?”
林春红刚刚被“八千万”搞慌了,现在一听还得“花上亿”,整个懵了,完全被镇住了。按理说,按照宿衷的身家,一亿几千万办婚事是很正常的。但林春红一直还处于小市民的状态,就算宿衷发达了,她也没有跟着富起来,所以还是一个普通人的思维,听到这么多钱,就立即受不住,气势也瞬间蔫巴了。
她只连连点头:“嗯,是啊,小玉说得是啊。”
这一顿饭,林春红来的时候气势像婆婆,去的时候气势像弟弟。临走的时候,辛慕还拍拍她肩膀,说:“好啦,春红,时间不早了,你也回吧。”
——这语气,“春红”二字被辛慕喊得十足像丫鬟的名。
林春红却已被打压得没气儿了,也只能低头喊:“好的,慕姐。”
林春红魂不守舍地跟着儿子往外走,而辛慕则特地拉着辛千玉到一旁,两母子说起了悄悄话。说的东西也很简单,自然就是评价林春红。
辛慕只对宿衷抱怨:“你这个婆婆不太行啊……”
辛千玉一笑置之:“什么‘婆婆’?就是‘老公’我都不认,还认‘婆婆’?”
辛慕便改口:“你不当她婆婆,她却真当你‘儿媳’。处处想压你一立规矩。”
辛千玉只说:“我不理她就是了。”
“你对宿衷的妈倒是能忍耐。”辛慕忽然酸溜起来,“对我怎么没有这么好?”
“这就叫‘亲疏有别’。”辛千玉感叹,“顺着她就还好,有了分歧就肯定要吵嚷起来,吵输了我丢脸,吵赢了还是我丢脸。”辛千玉又笑着看看母亲,“不然我也不劳动您过来了。”
辛慕掐他一把,说:“就是这个道理,你不能和她吵。难道我就能和她吵了?”
“怎么不能?”辛千玉有些意外,“她是妈妈,你也是妈妈,儿子不能掐妈妈,但妈妈怎么不能掐妈妈?”
“哧,真这么简单就罢了。”辛慕道,“问题是,她是穷妈妈,我是富妈妈。任何情况下,只要富人和穷人打起来,富人都是错的那一个。”
辛千玉却摇头:“凭啥你就是富妈妈?宿衷也不富吗?他妈妈怎么就穷妈妈了?”
“因为他妈穷了很久,现在也还没有富态。”辛慕摇头,“你想想,如果她上节目哭穷,说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子飞上枝头,结果富豪亲家仗势欺人,你觉得到时候被口诛笔伐的人是谁?”
辛千玉无言以对。
“再说了,咱们现在是上市公司的高管呢。”辛慕掐着精致的指甲,无奈一叹,“放个屁都可能影响股价,哪儿能像以前一样随心所欲嘛?”
辛千玉也感同身受。
辛慕道:“而且,你要是想和宿衷好好过日子,我也不宜和她撕破脸。”
“什么……谁要和宿衷好好过日子了?”辛千玉脸上一热,“林春红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我和宿衷只是表面夫夫。”
辛慕眯起眼睛打量辛千玉,呵呵一笑:“你说是就是吧!”
顿了顿,辛慕又说:“既然你们是‘表面夫夫’,那也得有点‘表面功夫’。现在在美国住酒店不同房就算了,等回国了,你们也分居吗?”
辛慕的话也是一下提醒了辛千玉。
辛千玉得和宿衷考虑住哪儿的问题。
回到酒店,辛千玉也跟宿衷提出了这个问题。
宿衷沉默半晌,说:“你要回来住吗?”
语气里有一丝丝紧张、以及慎重,就像是问出了一道埋藏心底已久的问题一样。
“回来……?”辛千玉半晌没有反应过来。
“就是我们从前一起住的地方。”宿衷缓缓道。
辛千玉心中一紧:“那儿……那儿还在呢?”
“当然在,又没有发生地震。”宿衷疑惑,“也没有拆迁。怎么会不在?”
辛千玉讪讪,说:“没、我只是……只是想着过去好几年了……”
“也不过三年,”宿衷说,“房子没那么容易塌掉。”
房子没那么容易塌掉。
怪不得那么多人结婚都非要买房,或许是觉得感情没有房子靠谱吧。
说实话也是如此,一段感情很难比一个房子存在得更久。
“咳咳。”辛千玉心中一阵感慨,别开脸,故作从容,“过了这么多年了,房子是不是要打扫、重装一下才能住?”
“不需要。”宿衷说,“我在国内的时候都住那儿。”
辛千玉心神更加恍惚。
时隔三年,辛千玉再次回到了他们从前共同住过的居所。
二人到了门口,宿衷左右手都拿着行李箱,没手开门。而辛千玉看到熟悉的环境,也不过脑子的行动,径自将指腹按到指纹锁上。
很快,门就打开了。
辛千玉这才吃了一惊:“我的指纹能开这扇门?”
宿衷不懂辛千玉为什么这么惊讶:“你的指纹不是一直都能开这扇门吗?”
辛千玉迈进了公寓,一股熟悉的气味扑面而来。
这好像是一种奇怪的现象,一个熟悉的地方必然会有一股熟悉的气味,你很难形容这是一股怎样的味道,但当你闻到了,你就知道,你回家了。
辛千玉恍惚半晌,眼前客厅的布置一如昨日,连那个他用得半旧的靠枕也依然放在原本的位置上,静静的,仿佛他才刚离开了一下下,三年的时光凝固在他离开前的一刻。
还有卧室,房间看起来是有定期打扫的,十分干净,但却不整齐。
辛千玉当年离开这儿的时候其实有点儿匆忙,出门前吹灭了烧到半截的香薰蜡烛,匆匆将衣服挂起来,并没有按照宿衷的收纳习惯将衣服好好归类,拖鞋也就随意地踢到墙脚——这一切都是不符合宿衷的整洁生活习惯的。
而此刻,这个房间就完全是辛千玉刚离开时候的样子,拖鞋歪歪地摆在墙脚,衣服凌乱地挂着,香薰蜡烛烧到半截没有放好,床上的枕头还是逼死强迫症的斜放着。
床头柜上仍放着半截的香薰蜡烛。
辛千玉指着蜡烛,开口:“这……是你在用的吗?”他说出口才发现自己声音有些颤抖。
“不,就是你上次没烧完的那一根。”宿衷用的词是“上次”,就像辛千玉只是刚离开不久而已。
辛千玉的心跳得极快,有许多沉寂的情绪怕要随时汹涌而出。他怕失态,用力捏了捏手心,故作从容地转换话题:“啊,好累,长途飞机可真累人。”
“嗯,是,飞了好久——”宿衷按捺着从背后拥抱对方的冲动,尽量用平稳的声音说:“总算回来了。”
宿衷和辛千玉作为有共识的“表面夫夫”,当然是分房睡的。
“金枝玉叶”的辛公子自然是睡主卧。
说起来,辛千玉并不是个认床的人。再说了,就算他认床,也不该失眠,因为他该认得这床。
这明明是他睡过很多年的旧床。
而这卧室的一切也宛如昨日重现,是他最熟悉的模样。
却正正是这份熟悉,让他无所适从,让他难以入寐。
时至今日,他才好像不得不承认:宿衷比他想象中的要在乎他。
如果说,当初辛千玉跟宿衷分手,是因为受不了宿衷的冷淡无情,那现在呢?
种种迹象表明,宿衷并非如此。
他只是比较……笨拙和迟钝。
笨拙迟钝当然也能伤人,但总好过冷淡无情。
之前宿衷提出复合,辛千玉下意识的感到恐惧,是“十年怕井绳”的那种害怕,脑子不听使唤,只是条件反射的逃跑。
现在那股劲慢慢缓过去了,辛千玉心中的恐慌散去,浮在心头的更多的是犹豫和困惑。
他到底该怎么面对这位迟钝笨拙却打定主意死缠烂打的旧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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