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第103章
第103章
103
福儿惯是比卫傅起的晚。
他有晨间练武的习性,所以每天要早起。他的习惯是每天早上起来练一会儿,再回来洗漱用早饭。
而福儿怕冷又懒,每天最让她艰难的事,就是从被窝里出来。
即使醒了,她也要在被窝里赖一会儿,磨磨蹭蹭半天才起。
今天就是如此。
她人已经醒了,但不想起,就躺在被子里听他和大郎的动静。
听大郎的笑声在满屋子打转,听大郎一会儿说一句‘爹来找’,她正寻思着这是做什么,突然听到有一个小步子朝自己奔来,兼带着呼哧呼哧的呼吸声。
她身上的被子被人扯了一下,福儿掀开一点眼皮往外看,就见大郎正专心致志地往炕上爬。
可能穿得厚,也可能毕竟人小,个头不高,大郎爬得很艰难,那呼哧呼哧声,就是他爬炕给累的。
但小家伙很专心,也很机灵,见仅凭手脚爬不上来,他就用小胸脯往炕上蹭着使劲,像条小毛虫,一点点往上蹭。
终于上半身上来了!
终于腿也上来了,可以使劲了!
他往前一窜,掀开娘的被子,把头埋进去,把上半身藏好。
静静地趴了一小会儿,他还是没忍住,喊了一句:“爹来找。”
福儿的脸一直在外头,儿子爬炕时,小脸蛋子就在她眼皮子
小家伙就藏了个脑袋,上半身藏在被子里了,两只穿着破裆棉裤的小胖腿还在外头呢。
这是顾头不顾腚?
福儿忍住伸出手揉儿子屁股蛋一把的冲动,慢慢把头缩进被子里。
尽量把动静放轻,让大郎察觉不到。
直到她蠕动着来到大郎脸旁,悄悄问他:“大郎你在干啥?”
大郎疑惑地看着她,心想娘不是睡觉觉呢,怎么醒了?
但为了防止被爹发现,他忙道:“不说话,爹找。”
福儿便就不说话了。
可等了一会儿,爹还没来找。
爹怎么这么笨呢?每次都要让他提醒。
大郎又喊了一声:“爹来找。”
福儿快忍不住了,他藏在这里喊,卫傅就算是个聋子,也能寻到声音找来。再说这不屁股蛋子还在外头呢。
她心里想着,慢慢又蠕动着悄悄离开了,把头脸从被子里伸出,果然看见炕前站着个人。
那个人也正看着大郎的屁股蛋失笑呢。
两口子对着笑。
福儿小声嗔道:“你教他这样躲猫猫的?”
卫傅摸摸鼻子:“我可没教他这么躲,是小五教的。”
其实卫琦也没这么教大郎,只是这两口子总把儿子扔给他带,他有时哄不住大郎了,就让大郎在屋里藏起来,他来找他。
反正就在这几间屋子里,也不怕危险,就当哄小孩玩。
至于大郎为何这么藏,估计小孩觉得把头脸藏住了,就算是藏起来了,他自己兴致勃勃,放在大人眼里自然满是破绽。
“傻小五,把我儿子都教傻了。”
大郎在被子里似乎听到娘在说话,忙又道:“不说话。”
福儿忙道:“好好好,娘不说话,让你爹找。”
这两口子也损,就这么看着小家伙藏着,卫傅甚至在炕边蹲了下来,一边看着儿子的屁股蛋,一边用手摸着福儿露在外面的发丝。
摸着摸着,手就摸到了细滑的颈子。
渐渐就开始不规矩起来。
“我还没漱口……”
可男人都不在意这个了,她说这个也没用啊。
大郎在里面等了好一会儿,都不见爹来找,没忍住又道:“爹来找。”
这次爹终于找到了,拍了拍他小屁股蛋,大郎嘎嘎笑着从被子里爬出来,娘红着脸颊散乱着发丝坐在一旁,也不能再睡了。
卫傅和大郎都提前吃过早饭。
福儿吃的时候,大郎嘴馋也要,于是就成了母子俩吃,当爹的喂儿子。
“你这两天不忙?”福儿好奇问道。
“也没什么可忙的,不过今天要出城一趟。”卫傅一边喂大郎吃粥,一边故作轻描淡写道。
“出城?”
自打卫傅来后,他还没出过城,这突然说要出城。
“去附近几个屯庄看一看,毕竟对这里来说,黑城不过是极小的一部分。”
这倒是真的,黑城确实不小,但各个有名或是无名的屯庄却遍布整个黑江中游,这些地方到底是什么样的,里面的人靠什么为生,都是什么族群,所在什么地势?
卫傅既然经略一地,自然要把这些都了解到,而不是仅凭听来的只字片语。
“会不会有危险啊?”
“能有什么危险,爷跟着呢,姐夫也回来了。”
刘长山昨儿回来的,给福儿拉回来了十几车酒,说后续还会有酒送来。
本来他还好奇等雪封山,车在雪地里不好走,怎么送过来,但人家卖酒的人说让他不用担忧,反正到时候自会送上门。
听说爷跟着,于是福儿就不再问了。
之后等她吃过早饭,卫傅换了身外出的皮袄就出了门,好像他等在这,就是为了陪她吃个早饭一样。
福儿本打算把大郎交给卫琦带一会儿,听说卫琦也跟去了。
只能带着儿子先去了一趟种洞子菜的院子,看了看菜,已经可以收第一茬了,她交代说明儿便拿去酒铺里卖。
专门管着洞子菜这一块事的郑家大嫂忙记了下。
又去了平时她蒸酒的地方。
这地方由于她用来蒸酒的那一套东西要保密,平时是不让外人来的,除了自家人,就是李、郑两家人。
即使这两家人来之前,福儿也专门把铜罩子和铜管外面做了一层伪装,是她爷和她姐夫连夜用木头箍了一层外壳。
所以从外表看去,这套蒸酒的家伙什和一般酒坊里也没什么区别。
福儿把缸里的酒倒入锅中。
她力气大,一个人完全可以。
然后是烧火点灶。
其实她知道卫傅是去干什么,但他既然做了这么多不想让她担心,她就假装不知道罢了。
在眼线眼里,安抚使
骑着马,也就带了十多个护卫,就出城去了。
这一行人所骑的马膘肥体壮,带着精良的武器和弓,看得出安抚使外出也不是没防备的。
以为仅凭着这些,就能保证自己安稳无忧了?
未免也太天真了!
寒风呼啸。
黑城的风格外利,至少比建京的风利多了。
卫琦穿着棕色的皮袄,戴着同色的皮帽,一边策马一边对身旁的卫傅道:“你是怎么说服守财奴让你跑这么一趟的?”
卫傅皱眉:“她是你嫂子。”
顿了顿,又道,“而且她没你说得那么凶悍,福儿平时挺温柔的。”
“温柔?”卫琦龇牙咧嘴。
卫傅不悦道:“你那是什么表情?”
“她是只对你温柔吧。”
这话让卫傅神色怪异起来。
过了一会儿,才道:“她明明性格很好,你不要总是惹她,把她惹火。”
卫琦顿时不说话了。
这两口子是一家人,一伙的,就他是个外人。
这时,卫傅突然神色一变:“先不说了。”
卫琦也顺着往远处看去。
除了二人,大抵也就只有戴着皮帽子,将脸遮了大半的老爷子察觉到了。
“加快马速。”
一行人二话不说,策马往前奔去,非但没有避开前方隐隐传来的马蹄声,反而迎面而上。
就在这里不远处,以独眼豹为首的一众马匪,正在策马狂奔。
上次吃了亏,同样的亏独眼豹不会再吃第二次,所以他们这次行动之前,可是进行了一番很周密的部署。
不光让毛苏利出面,故意向安抚使示好,还邀他前去今日会在阿尔丹屯庄进行的草市。
草市乃当地习俗,每年入冬时节,都会有几个大屯庄办草市,也是以前没有黑城时,当地人为了方便以物易物。
后来有了黑城,渐渐变成了以黑城为交易所在,也不再使用以物易物,而是用金银铜钱交易。
但多有屯庄不愿被朝廷势力管制,还是选择在草市进行交易,所以每次哪儿有草市,都是十分热闹的。
除了交易外,草市还起到屯庄与屯庄之间互通消息,联络交情的作用。
毛苏利把这个消息告诉卫傅,又盛情邀请他,就是笃定他一定会去。
毕竟自打安抚使到了黑城后,就一直龟缩在城里。他若想做出一番事情,必然少不了和那些屯庄打交道,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安抚使果然答应了。
这是独眼豹等人部署的第一步,为了防止再发生上一次的事,他们还利用城里的眼线窥得对方带了多少人马,打算走哪一条路。
得知安抚使果然走的是他们提前预料到的那条路,独眼豹以及一众马匪大喜。
这条路和阿尔丹屯之间,有一片开阔的平地,此地虽不适合埋伏,却最是适合利用人多势众进行碾压。
十多人对上自己这边七十多个马匪,独眼豹已经预料自己的胜利了。
他甚至想好了,到时他一定把这个安抚使的头颅砍下了,悬挂在黑城城门上,是时不光能为亲弟弟报得血海深仇,还能一振自己威
势。
一个自认有心算无心,多番部署。
一个是就等着你来。
两个队伍在不断地靠近,都在朝同一个目的地而去——那片空旷、宽敞的平地。
双方距离越来越近,已经能远远看见对方人马奔驰而来激起的尘土。
双方还在不停地拉近距离。
独眼豹甚至呼喝起各种话语,给一众马匪鼓舞士气。
所有人都热血沸腾。
“朝廷的官兵实在太碍眼了,还要我们去遵守他们的规矩,不如这票干完,直接打进城,把那官署占了,咱们也来当个官兵做做……”
“这主意甚好。”
“先拿下这个‘大人’再说,你们也别太冲动,死了他,还有个毛总管。”叫做病虎的马匪,一脸病怏怏的样子,可他却能在无数马匪中独占一把交椅,显然不光表面这点本事。
只是现在所有人都热血沸腾,他间隙喊出来的话,也没什么人听就是。
病虎隐隐地扫了前方的独眼豹一眼,又暗示身边的手下往后让一让,让其他人冲在前面。
换做平时,人数相当作战,一般是要先用弓箭扫射一通,再进行近战。
可肉眼可见对方就那么点人,还至于费劲儿停马射箭?
独眼豹还在喊‘先射箭’的话,但已经有人越过他冲上去了,且人数不少。
他只能一脸阴沉地跟着追上去。
……
与此同时,卫傅一行人已经停马了。
远远地朝对面眺着,老爷子还不忘教卫傅。
“看到没?这些人就是游勇散兵,不听指挥。打打普通人也就罢,上了战场,不够一合之力。”
眼见着一群悍匪奋不顾死往这里策马而来,那阵阵马蹄声,以及扬起的尘土,哪怕冷静如卫傅,也忍不住眼皮直跳。
老爷子还在谈笑风生。
似乎看出孙女婿的不镇定,老爷子拍了拍他肩膀道:“两军对垒,轮不到帅出马,帅是运筹帷幄,将才是冲锋陷阵。莫急。”
随着这声‘莫急’,从斜侧行出一个队伍。
那是一个怎样的队伍?
人数并不多,也不过三十人,却是人手一柄锋利的长/枪。
为首有十几人披着甲。
弓易得,甲难寻,这是在说民间不能私藏盔甲,一旦被抓就是大罪。相反弓箭牵扯到打猎这种营生,朝廷查得却没有那么严。
所以甲对人的加持,仅从朝廷忌惮民间私藏甲,就能看出端倪。当初为了这十几副甲,卫傅可是跑了多日,如今终于派上用场了。
此时十多个本就高大魁梧的汉子,浑身上下被最普通不过的黑铁甲笼罩,乍一看去,宛如一尊尊黑铁巨兽。
他们出现后,老爷子便叫上卫傅,带着队伍,往斜侧跑去。
这些披甲持枪的人,则取代了他们之前所在的位置。
为首的正是卫琦。
他本就体格健硕,披了甲后,越发显得魁梧壮实。此时的他满脸跃跃欲试,但心知老爷子在一旁看着,故意做得一副稳重相。
他微微抬起手中长/枪,低声道:“随我冲锋。”
随即一马当先,
飞射而出。
他身后都是精通骑术的部落汉子,也就只比他慢了半分而已,这一行三十多骑飞射而出,宛如一根根锋利的箭矢。
……
两个队伍还在迅速靠近,对面似乎没发现对手换人了。
飞扬的尘土,十分容易迷人眼,所以他们也练就了一身‘别管,只管冲就是’的功夫。
从卫傅这个角度来看,只看到两支队伍呈利箭状,飞射向对方。
黑色队伍要更快一些,而那支杂色队伍显得没那么整齐。
很快双方接触上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从他这里来看,只看见那支黑色利箭突然往前伸出一截,似乎是所有人同时持起了长/枪。
下一刻,杂色队伍被从中打了个对穿。
一切都停了下来。
直到扬起的尘土缓缓落下,他才看清场上的情形。
卫傅还未动作,身后跟来的差役,已经有人控制不住吐了出来。
不能说是尸横遍野,只能说那些马匪都被串成了血糖葫芦。
飞快的马速,锋利的铁枪,对方没有甲,所以结果并不难想象。
之前老爷子说让他见识见识‘这一枪’有什么用,如今他见识到了。
这一枪,惊艳绝伦,石破天惊。
作者有话要说:冷兵器为主的时代,甲、盾、武器、马,很重要。
步兵和骑兵打,就是虐菜。骑兵之间打,好的甲和武器战马,起很大作用。然后游勇散兵打不过正规军,一般就是送菜。
有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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