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女追男,隔层纱
叶晴染猜得没错,胡璃在第一时间跑到高家来,将正在会所吃饭的艾国珍给叫了回来。
“介个辰光你怎么回来了?”艾国珍一下车,便看见胡璃正站在围墙边,双手抓住一枝绿萝藤,正有一下没一下地扯着。脚边,一片狼藉,全是绿萝的碎片。
胡璃早上的时候就告诉过艾国珍,今晚要和那位又帅又有金的庄总约会。男女约会嘛,自然是一块儿吃吃饭看看电影听听音乐会。
胡璃也不说话,走到艾国珍的面前,默默地挽起她的手臂。
“你介个孩子,到底发生啥事体了?”
“干妈,那个叶晴染太过分了!”胡璃委委屈屈地说:“我怎么这么命苦啊,哪哪都能遇上她!”
叶晴染?
艾国珍立马想到,叶晴染是庄志磊那个服装公司的职员。
“怎么,你和小庄约会的辰光遇上叶晴染了?她跑到那里去做啥?”艾国珍皱了皱眉:“她看到小庄和你在一起了?”
这可有些不太妙!艾国珍早年前就认识高博的同学兼好哥们庄志磊,对那位沉稳有修养的小伙子挺有好感的,把胡璃介绍给庄志磊还是她出的主意呢。她的如意算盘是,一只鸟儿要在两棵甚至三四棵树上跳来跳去,这才能找到最合适栖身的那棵。能嫁给高博当然好,可万一不成,胡璃也不能一辈子不嫁当老姑娘啊。女孩子的青春是很短暂的,转眼即逝,耽误不得。
出于这样的想法,艾国珍相中了庄志磊,并请一位认识庄母的小姐妹做了介绍人,将胡璃隆重推出。
艾国珍的心里还有个连胡璃都没有告知的小九九,那就是这件事情必须秘密进行,千万别让高家的人,特别是高博知情。这样,既便胡璃和庄志磊不成,还可以再在高博的身上下功夫,两不耽误。
“何止是看到!”胡璃气恼地顿了顿脚:“她闯到我的面前,口口声声说他是庄总的女朋友!气死我了!”
啊?
艾国珍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她敢当着你的面说她自己是小庄的女朋友?她也太厚颜无耻了吧?她就不担心你在小博面前告她的状?”
“我也是这么说她的,可叶晴染很不要脸很强硬,竟然冲我叫嚷,叫我给小博哥打电话!”
“妖孽啊妖孽!我原以为,她只是出身低缺少点家教,没想到,生活作风也介么败坏!我的天老爷啊,小博真是有眼无珠,把这种烂货娶回了家!”
胡璃没心思听艾国珍发感叹号,她急切地截断:“干妈,我们是不是把这件事情马上告诉小博哥?小博哥那么喜欢她,听到介样的事情,他一定会很生叶晴染的气!很可能,一气之下,”
说到这,胡璃不说了。
“一气之下,小博会把那个水性杨花的女人给休掉?不太可能哦。小博早被她迷得南北不分香臭不分了,再烂的货,他也以为是国宝、家宝。”
“小博哥听到介样的事体,总不会无动于衷吧?我又没有造谣喽,实话实说,给叶晴染点点眼药水也是好的,谁让她那样辜负小博哥来着?”
艾国珍默默地想了想,在步上台阶的时候做出了决定:“还是不要告诉他为好,而且,介件事体不要到处宣扬,弄得左邻右舍都晓得。”
“为什么?我不明白。”胡璃觉得,这正是离间高博和叶晴染的最好机会。
“憨头,小博一旦晓得你和小庄在交往,他更不把你放在眼里了。二呢,介事要是被你干爸晓得了,小庄在他心里的位置就眨低了。”
第一条,胡璃赞同,天底下的男人对感情都有洁癖,假如高博知道自己和他的铁哥们在暗中还有这么一手,他肯定更加嫌恶自己。
关于第二条,胡璃有些不理解了。这怎么又扯出那个讨人厌的高老头?
胡璃一直想不明白,自己在高远发的面前一直保持着乖巧懂事智性的好女孩形象,可高远发好象看不见听不见似的,好几次,高远发和家人在和颜悦色地聊天,胡璃刚涎着笑脸凑过去,高远发不是阴沉着脸站起来,就是冷冷地扭过头去。
几次三番后,备受冷落与难堪的胡璃对高老头恨之入骨。
“你想啊,你干爸是很器重小庄的,总说他做人稳重又有才华。假如他晓得了小庄跟叶晴染还有这不清不楚的关系,他自然会看轻小庄。一旦被看轻,小庄的前程就会受影响。假如以后你和小庄能走到一起,你一定希望小庄在公司有很好的前程吧?”
干妈的分析入情入理,胡璃不得不频频点头:“嗯嗯,干妈想得就是比我远。”
可是,就这样放过叶晴染了?
“你就是不晓得抓住重点,在介个问题上,小庄的态度才是最重要的,”艾国珍换上胡璃摆好的拖鞋,压低声音说:“我怀疑,叶晴染的突然出现是小庄拒绝你的一个计谋。”
胡璃红了脸,很不情愿地说:“我觉得不是。上次我跟庄总已见过一面,他对我挺好的,照呼得挺周到,好象对我挺有好感的。这次叶晴染突然出现,我认为是叶”
“不管是个啥情况,你都不要跟第三个人讲。”艾国珍附在胡璃的耳边说:“尤其在小博面前,你千万别跟他提起你和小庄约会的事体。”
“对了,小庄他不晓得你和我们高家的关系吧?”
“我,”胡璃有些胆怯地看了一眼一脸严肃的艾国珍,说了句假话:“我没告诉他。”
其实,在上次见面的时候,胡璃便有意无意地将与高家的关系透露给了庄志磊。她的用意是,庄志磊虽然当着一家公司的老总,可这家公司总归还是高氏集团公司旗下的。自己是高董的干女儿,这个身份对庄志磊应该有一定的诱惑力吧?
“那就好,千万别说漏了嘴。否则,就算你不说我不说,小庄也会和小博提起的。”
胡璃虽然名叫“狐狸”,却少了几分狡猾多了几分简单,她一呶嘴,不屑地说:“他就不怕我把他和叶晴染鬼混在一起的事情说出来?”
艾国珍唉了一声,恨铁不成钢地说:“刚还一再交待你,别告诉小博,怎么转眼又忘在脑后了。”
“我就是气不过叶晴染,霸占住天底下最好的男人却还不知足!这样的女人就该沉潭,就该把她灭了!”
“别乱讲乱话,你没看见高美她们在客厅里头吗?”艾国珍压低声音:“你也别一直揪着不放,我倒是觉得,那个小庄和叶晴染之间不可能存在啥子问题。我并不是想表扬叶晴染是个守身如玉的好女孩,而是那个小庄,我认识他多年,他的为人与作派我算是知根知底的,他绝对不可能与自己好哥们的老婆胡搅到一块去。今天发生那样的事情,一定是小庄借这个由头来拒绝你。”
胡璃越听,脸色越苍白,最后忍不住低呜了一声:“假如真是这样,我饶不了庄志磊!”
艾国珍低喝了一句:“介样的话最好少讲!他又没对你怎么样,你怎么个不饶法?这话要是传到小庄的耳朵里,你和他那算是彻底没戏了。”
胡璃恹恹地地闭紧了嘴巴。
看干女儿一付可怜楚楚的样儿,艾国珍又很心疼,她拉过胡璃冰冷的小手,低声安慰道:“你也别着急,我先找我的小姐妹问问到底是个啥子情况,然后让她给庄母下点毛毛雨。我相信,小庄是个大孝子,他婚事的主动权掌握在他妈妈的手中,只要他妈认定了你,就算小庄真的不乐意又能怎么样?好了,开心点,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
胡璃苍白空洞地笑了笑。
百无聊赖地用过晚饭,胡璃找了个借口便来到四楼的娱乐室。她挂上了QQ,和两个男网友有一句没一句地说些带色的段子。
直等叶晴染推门进来闹过一场后,胡璃还是无法下决心,明天,该不该再去找庄志磊!
就此放弃,她有些不舍!这庄志磊,无论是外形还是财富,跟高博都有一比。除了高博,最合适的也就是他了。
可是,胡璃也不是傻瓜,她当然知道,庄志磊和叶晴染之间绝对没那事。叶晴染不是一开口便说今天是她和庄志磊相识相恋一周年的纪念日吗?这怎么可能?叶晴染是嫁给高博后才来到杭州才结识庄志磊的,他们认识的时间总共不会超过两三个月,哪来的一周年纪念日之说?
干妈说的没错,叶晴染以庄志磊女友的身份出现在约会地点,绝对是庄志磊拒绝自己的计谋。
在干妈面前死活不承认,那是因为胡璃死要面子。
这个该死的庄志磊,他凭什么看不起自己?自己有貌有学历,哪点配不上他?
不行,不能轻易放过他!至少,在没有成为高博之妻之前不能放走他!
哼,老人都说,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我就不信拿不下庄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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