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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兵戈四起 帝京堪危


  皓国质子未至,墨国依约发兵五万助狼族部落。

三月十一日,墨国援兵抵达野沃。三月十二日,两国联手向野沃发动进攻。军事进攻持续了一天一夜,野沃族人誓死抵抗。尽管野沃人顽强的意志,尽管他们对地形很熟悉,但是在对方金戈铁马的强攻下,他们也免不了吃亏。

战争进行到第二天,野沃死伤已上百。急报传来,整个皓国为之震惊。可皓国朝廷的反应却很是古怪,一不出兵,二没粮饷,就连伤者的抚恤共作也没有落实。一时间帝京满城风雨,不少人传言,野沃不过是皓国用来抵御北狼的一扇大门。

“你说皓国人为何凉薄至此?”

正在泡茶的七弦闻言转过头来道:“你说什么?”

我按照原话又说了一次。

七弦手中的茶杯轻轻摇晃,热气袅袅中茶香顺着右手的左右摇摆轻盈溢出,人与茶浑然一体,优雅得像一幅画卷,他的眼光便是从那淡淡的烟雾后透过来。“凉薄的不是皓国人,是皓国皇族。”

我幽幽一叹,似有所悟的点点头,  “的确,凉薄的是皓国皇族,只是为什么?”

“这是权谋吧,你我若是懂了便不会在这里感慨了。”他这样说时笑容里有几分无所谓。

第一壶水终于沸腾了,轻轻端起茶壶将面前的两只杯子斟满,我正想伸手去拿,他早已将它们拂倒在了茶几上。

手中无物,我只能静静交握。那一刻明明快要痊愈的伤口发了狠的扯痛。

权谋,和那个清如冰玉的少年联系在一起,着实残忍。

七弦递过一只白玉杯,腾腾的热气正是四散的茶香,他的声音比那茶香还要清香。“别想了,这天下本是他们的。”

茶的温度隔着青花瓷杯轻缓的渗出来,未动风早已满室盈香。我低头轻轻呷了一口,清而醇,唇齿留香。七弦说得不错,这天下本是他们的,我要做的,不过是在这富丽堂华的楼宇中喝茶赏花,而已。

第三日,野沃再也没有传来消息,噩耗佳音,哪怕任何一种。

我依旧坐在阁楼里喝茶,风远远的吹来,头顶叮铛作响,抬头我发现了那只未不被我所注意过的风铃。我凄凉一笑,百无聊赖的想着:也许,那个穷困偏僻的部落已经放弃了祈求;也许,他们已经不再相信自己曾经为之出生入死的朝廷;再也许,数以百计的死亡让他们放下了尊严,丢掉了信仰,背弃了国度。

我想,丰清诺终于还是不要他们了,那个花言巧语骗来的领土,一句不要都没说他就丢弃了。

第四日,传来捷报:狼墨联军退兵三十里。消息传至,帝京乃至整个皓国都沉浸在胜利的喜悦里。

我站在窗前,看着日光渐渐照亮碧落城,高兴得像范进中举,一会儿哭一会儿笑。

那封一千里加急快报被编成了故事在街头巷尾传播,我一遍又一遍的听着,没有一刻有这样安宁。

战争进行到第三天,尸体堆满了山,野沃山林满山都是血腥,低洼的沟谷淌着一尺高的血水。野沃族人被联军们围到一个又一个的山顶,没日没夜的战斗外加饥困交加他们早已忘了什么策略和战术。就在所有人以为必败的那一刻,一道道金色的光从四面八方汹涌而来,那是身穿金色凯甲的部队,那是来自天宫的部队,喊杀声震得山谷都在动摇。

联军未曾防备,被杀得丢盔弃甲落荒而走。

看着那飞舞在风中的神圣的蓝色军旗,奄奄一息的族人高声呼喊,皓国万岁,帝京万岁。

风吹过层叠的宫墙,卷起高墙深处的落花,那花儿幽幽满天满地,我莫名其妙的就笑了。眼光拉长,望北,那是胜利的方向,那是他所在的方向。他没有抛弃他们,危难时候是他主动请命,自率三千金甲兵星夜兼程,一路向北。

这一场战争的到来使我深刻的认识到,要在这错综复杂的割据时代生活,我必须多了解一些时事,譬如国际关系、实力悬殊。倒不是奢望像诸葛亮那样成为一代军师,只不过生活需要。我承认,我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如果可以活下去,我会用尽全力让自己不死。照这战乱的形势,保不准哪天逃亡了,跑进了人家的国家不得温饱不说,犯了禁忌就是大大的不妙了。

从之前的阅历来看,我大致知道,我所在的国是当今天下最强大的一国。自先祖立国以来,疆域只有扩张没有收缩。唯一一次大军迫近皇城下,是因为狼族部队乔装成进供的客商。那是天夕五年,也就是我五岁那年。

于我这样七弦不置一词,只是在我问他稚兔一族是些什么人的时候他说他要方便。

如此神色的他是很少见的,如果非要说出一次来,那只能是在他与阿呆初见的时候,悲凉唯美甚至于壮烈,那是一种与世无关的情绪。

不知为什么,对于这个在古籍上偶然一瞥的稚兔族,我有一种出乎常情的好奇心。翻遍了皓国皇家书院的所有典籍,终于在一个暗格里找到一本《稚兔不老》,没有作者名,也没有书局的名字,这是一本手抄本。

稚兔族,居于西南的太阳花岛的一个部族。他们向来不与海岛以外的人交往。其他国家的人对他们也并不了解。这样与世隔绝的日子持续了很久,直到九百年前,一群活动在西南海的盗贼无意中闯入了这个小岛。

那是梦一样的家园,那里满山遍野都是花的清香。

那里的男男女女都很美丽,他们住着画一样美的园子。

那里没有老人,那里的人一辈子都不会老。他们佩戴着最美丽的宝石,用五彩斑斓的珍珠铺成地毯。

回来的人这样说着。

所有人都疯狂了,那些梦寐金银财富的穷光蛋、想着长生不老的君王以及喜欢美女的单身汉们开始往西南海探险。

南行的人多半由来无回,那个天堂一样的海岛似乎之存在于传说里。

尽管那片静海很危险,可是那些被贪婪和利益熏黑了心脏的人们还是前赴后继的往西南去。

“那是我生命中最漫长的一天。

我们看见了海岛,初生的太阳照耀着小岛,小岛如同一颗冉冉升起的明珠,璀璨夺目。我们用最快的速度靠近,登陆。和传说中一样,这是一个美丽而神奇的地方,美好得能激起人类最原始最野蛮的习性——欲望。

我们疯狂的屠杀掠夺,那些人完全没有反抗之力,与他们美丽的外表相比,抵御能力太低了。

我第一次杀了那么多人,嫣红的血水流遍了整个小岛,那些树木,鲜花,还有那些铺在道路上的五彩珍珠都变成了红色。这些血水和以往那些人的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好看得出奇,让人看得浑身发冷。

我手里的刀不知怎么就掉在了地上。海岛剧烈的摇动,大地开始破裂,一条又一条的裂缝出现在我们面前。水从裂缝里喷涌出来,红得像血,冷得刺骨。我们纷纷丢下刀,大声的呼喊同伴的名字,彼此拉在一起,试图抵抗这场滔天大水。然而任我们如何奔跑也赶不上海岛沉没的速度。眼睁睁看着同伴一个个被水吞噬,一种窒息的寒冷包裹着我。我终于明白,这次劫掠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一次错误。

我醒来的时候,在大陆的岸边,天空与海相连,蔚蓝一片,灾难已经过去,一千多人只剩下我一个。抬头看着西边的云雾,我头一次觉得天地这么大这么空。寂寞与罪恶包围着我,抽出腰间湿淋淋的匕首我想结束自己罪恶的一生。一声啼哭打消了我的念头,低头我身边是一个出世不久的婴儿,粉嫩欲滴,像海岛上盛放的太阳花。

那包袱上绣着生疏的字,我想那是孩子的名字……”

书的最后一页是这么一截自叙,像是一个主人公罪恶的自白,只是多少有些有头没尾。

“帮梆梆  ———”

几声敲击突兀响起,我一惊,手中的书卷掉落在地。

敛了敛神色,我将书本捡回桌上,我望着门外的人影问:“谁呀?”

“丫头,是本王。”

声音柔婉中带几分洒脱,是那个有声优潜质的七王爷。

他不是生我了气吗,怎么又来了?

“本王找你有事,快来开门。”

“哦哦哦,来了来了。”顾不得多想,我起身去开门。

门刚拉开一条缝,一截浅绿色的衣袖就伸了进来,没等我看清他随行几人,门已经关上。

听到水响,我赶忙回头。茶几后,绿衣绿靴的他此时正怡然自得的饮茶。

“别客气,随便坐。”

角色转变如此之快,一下子变主成客我不觉目瞪口呆。

他似乎没有注意到我神色不对,依旧自斟自饮,末了还给我倒上一杯。“你快些坐下,本王有话和你说。”

我左右看了一回,确定这里是自己的住处后才敢坐下,端起他推过来的茶。我作足礼仪的问,“何事,王爷请说。”

“首先呢本王要感谢你,帮子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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