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狼狈为奸
嗷呜!
眼看狼群包围圈越来越近,一双双幽绿的狼眼正死死地盯着他们,这数量,没有一百,也不下八十,这仿佛随时都会冲过来撕咬他们二人一般。
嗷呜!
狼群一直都有在嚎叫。
白云海雷夺二人,手持武器相背而站。
“白少,狼群有些庞大啊,而且狼王一直在嚎叫,应该在指挥这群畜生,狼群不损伤大半,短时间,不会轻易离去。”
白云海点点头,很认可,刚开始还以为顶多二十三头狼,现在狼子有点扎手。
“看来得想办法,否则有点麻烦了。即使这群狼都宰点,也难免受伤。”
“白少小心,你找机会先撤,剩下我能应付,可以先到树上避一避,我随后到。”
狼不是老虎,大虫属于猫科动物,会爬树,但是狼不会。
“看老雷,你小心。”
有道是,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对于这种事情,白云海向来是从谏如流
当即也不再犹豫,看准机会就动身,脚尖轻轻一点,就到旁边的树底下。
这时,两头狼也抓住机会,有猎物要跑了,这还得了?当即快速冲了过来,但是白云海哪里会停下,一剑挥出后,狼退了回去,白云海也抓住机会,三两下来到树上面了。
剩下的狼一股脑围攻雷夺,他长枪挥舞,频频杀出,这多时,地下就多了将近二十头狼,都是一枪毙命。
但是群狼依旧猛攻不舍,并没有因为这些个狼的死,而放弃眼前食物。
不得已,雷夺快速跃上另外一棵树。
嗷呜!
……
群狼还在嚎叫,很快都过来了,把树团团围住,一直不肯离去。
毕竟眼看就要吃到肉,哪肯离去?
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依旧团团围住。这些狼甚至叠成堆,只是没什么用。最后还从附近叼一些干柴堆成堆,打算从狼堆和柴堆上跳上树,只是没什么用。
这些树毕竟高大,狼爬不上来。
白云海看到此,就说道:“老雷,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啊,这群畜生真狡猾。”
自己可不打算整个晚上都站在树上,累得很。
“白少,你看到狼群外面的那两头狼吗?”
今晚的月光还是不错的,白云海一看,虽然不甚清晰,也却也大概看到轮廓,只见一大一小两头狼在不断嚎叫。
“那应该是狼王,不断嚎叫应该在指挥群狼。”
有狼群自然就下有领头狼!
“白少,你仔细看,那一大一小两头狼,大的那头,比寻常狼,个头大上不少,强壮许多,是狼王无疑。
而小的那头,比寻常狼,个头小上不少,它走路,看起很不自然,行动也缓慢很多,若是近看,应该发现,他的前腿短,后腿长,应该是狈!”
“狈?卧槽,还真是狼狈为奸啊!”
白云海看再次看去,从模糊的轮廓看去,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一直都是只是听说,但是没有见过呀,表示长见识了。
狼多凶狠,可是猎物好手,而狈多狡诈,可为智囊!难怪有这些点子,虽然在人眼里,这点智商,跟三岁小孩没什么区别,但是放在动物界,也是其他动物望其项背的存在!
狈行动不便,一般都是趴在狼身上,因此要依附狼,但是狈比狼更加狡猾,因此狼群经常靠狈指挥,以获得更多的食物。
这就是狼狈为奸!
实实在在的狼狈为奸!
“啊呀!真是糊涂了!”
食物?白云海突然想起了。不由得拍一下头说道。
“怎么了白少?”
“没事,我想到个办法,不知道是否有用?”
“什么办法,实在不行,我一会再下去宰个二十三头畜生,再上来。”
“不着急,看我的。我们先看看再说,就当长点见识吧。”
现在的处境,谈不上危险,就是有点累,本以为上树后,狼群就会离开。
实际上,太自以为是了。
说完,白云海从储物里面,拿出一个只鸡,就朝着狼群丢去。
那狼以为是攻击,就迅速后退,但是发现没危险后,闻了闻,似乎闻到了什么,就上去叼走,然后几只狼也冲过去,抢食。
白云海又扔下十几只鸡鸭,这些新鲜的鸡鸭是出发前,特意去菜市场买的,而且还是现杀现卖。
白云海以防万一,就准备了。
群狼看到一大堆鸡鸭从天而降,欢喜的开始抢食物,开始不断退出狼群,白云海又丢下一些鸡腿鸡翅。
很快,狼群只剩下二十三只围在原地。
“老雷,扔完了,动手!”
雷夺见状大喜,其实不用白云海提醒,他早就想动手了。他连忙跳下去,长枪挥舞,黑缨枪在他手里,如同死神握着镰刀一样,在狼群里不断游走,收割群狼。
白云海趁机也从树下跳下来,星光剑出鞘,剑光一闪,搞定一头。
叫自己砍人,或许还于心不忍,不到迫不得已,白云海不会做,要是砍狼,小意思,没这个心里障碍。
下手那个快狠准啊。
不到两分钟,地上又留下二三十头狼尸,尽管狼王和狈一直在嚎叫指挥,有些听话的狼和识趣的狼,停止了抢肉,不断加入战斗。但是更多的是,还在抢肉吃。
嗷呜……
狼狈的嚎叫声,听起来开始有些焦急,似乎在骂:你们这群蠢货,好像没吃过肉一样,饿死鬼投胎啊!快上啊!
也对,带出来的小弟,接近一半被嘎掉了,任谁来都会着急。
嗷呜……
抢肉的狼在回应,似乎在说:老子不要做饿死狼,就是死也要做个饱死狼!
嗷呜……
不断地有狼冲上,只是现在群狼没有刚才的气势。不少狼老六,在徐徐后退,只有一些饿晕了的,或者听话不怕死的狼,零零散散断断续续地冲上来,来送狼头。
狼王和狈看着干着急啊,看来狼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啊!
这样下去,迟早要群灭!
嗷呜……
狼王似乎在发出撤退的命令,这狼王倒是果断,因为他带头逃了,而剩下的那些狼,叼着鸡鸭,也迅速追随狼王逃走了。
嗷呜……
只留下狈自己在风中凌乱,似乎在咒骂这种不讲义气的东西!
一帮狼崽子,不足以谋!
白云海看到那头狈逃得极其慢,一边逃命一边嚎叫,跑上去补一刀,果然是狈,前腿短后腿长。
地上留下了七八十头狼,逃走了十来头,白云海挑选了七八头卖相较好、肉较多的狼,一股脑收到储物戒指,几十只鸡鸭含泪怒换七八头狼,这买卖不亏。
储物戒指有10个方空间,虽然都装得下,但是没必要。
剩下的狼,就留在原地,让它们生于森林,死于森林,回馈森林!
反正也吃不完,而且这玩意只能在这段时间处理掉,拿到外面,徒惹麻烦。
可惜系统不是收这玩意,只能慢慢吃,反正能保鲜,起码这几天不愁吃。
雷夺看着七八头狼的不见了,有些惊讶看着白云海,他知道白云海手里有储物戒指,只是,这么多狼,都能装得下,这储物戒指的容纳量,搞不好,有三立方大小,他曾听说某位大佬,手里就有储物戒指,一立方大小,宝贝得不得了。
看来,白少来历,更加不凡!
他自己也有储物袋,但是储物袋和储物戒指,是两码事情,远远不能相比。
白云海他们只能换个地方,这本来算是个好地方,现在满地都是血迹,连同那两个帐篷都是沾染了不少狼血,所以,白云海是不愿意继续待在这里的。
帐篷还是要收回来的,洗洗还能用,因为真的只准备了两个帐篷,谁会料到,有这种事情。
一场群狼围攻,算是有惊无险过去了,也都没有因此而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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