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而秦兵又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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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只可速胜,绝不可拖延分毫。
所以,一旦战端开启,就不能存在丝毫侥幸,必须全力而为。
就算折算精锐,也得打碎钢牙往肚里咽。”
贺人龙还没有想清楚怎么继续切入攻打洛阳的事情,没想到赵平乱却是开门见山的直入主题。
不仅是直入主题,甚至还有种一锤定音的霸道与不可置疑。
这番话,就是攻打洛阳的整体战略态度。
为求速胜,不惜一切代价,猛攻猛打!
听闻到这种疯狂的态度,贺人龙看向赵平乱的眼神,更多了几分诧异。
怎么,搞得好像面前的赵平乱是他贺疯子,他贺人龙,倒是一个裹足不前的小屁孩了?!
不仅是贺人龙惊叹,一旁候着的周国卿和高杰,同样也是满脸的不可思议之色。
如果信息没有记错,面前的这个年轻人,才刚满十八岁吧?!
之前高杰以为赵平乱与贺人龙之间的交锋,主要集中于谁主攻,谁次攻的问题。
又或者,干脆两人同时攻城,伤亡自负的一种最终妥协。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赵平乱竟然如此的刚猛,竟然率先摆出了死战的态度。
你说他年少轻狂也好,你说他大胜之后过于狂傲也罢。
赵平乱敢于说出死战之言,等同于将这里的所有人给强行架在火上烤。
要知道,一个只有十八岁的年轻人都敢于死战,他们这帮老家伙若是畏畏缩缩,那不是甘当笑话吗?
这种事情要是传出去,最终赵平乱自己凭借敢于死战的风骨大胜而归,这里的所有人都得找块豆腐撞死。
赵平乱的此种举动,最终落在贺人龙的眼中,那就是先发制人的立场攻势。
一如文官们常常挂在嘴边的实战为国一般,这不过就是站在道德高地的一种惯常话术罢了。
真要来到这血与火的血腥战场之上,又有几个文官不被吓尿裤子?
面对赵平乱的这种强势文官攻势,贺人龙在不屑一笑的同时,也对等的展开了属于自己的文官攻势。
“赵大人,让手下的将士们去送死,这话说得也未免太过于轻巧一些了吧?
说句不好听的话,手底下的将士们若是抱怨起来,那便是赵大人在拿大伙的姓名在换取军功,博取虚名。
我等可没有赵大人的家资丰厚,支付得起每人五十两的阵亡抚恤。”
贺人龙此话说得相当委婉,核心意思,无外乎就是在攻击赵平乱拿将士的性命充当升官发财的筹码。
除此之外,也是在隐性的暗示赵平乱,就算最后真的按照赵平乱的计划行动,赵平乱也得给足将士们的抚恤。
没钱还想让人卖命,你以为你的话是圣旨啊?
就算是圣旨,他贺人龙都敢于阳奉阴违,在战场上跑得比兔子还快。
听闻到贺人龙话里话外都是在要钱,赵平乱的嘴角下压得更加厉害。
“每人五十两的阵亡抚恤,这是应当的补偿。
甚至于,我还能额外提供一批火器,帮助贺大人尽可能的武装出一批精锐出来。”
要钱,自然是最好,就怕这贺人龙油盐不进。
转瞬之间,赵平乱便推出一块令人不可拒绝的巨大利益,明晃晃的利诱贺人龙,使得其看过来的眼神,都发生了变化。
像贺人龙这种经年兵痞,明白钱不好赚,但对于这笔钱的性质,却也十分的膈应。
每阵亡一千人,便是五万两,他贺人龙的手下死绝了,也就六七十万两的样子。
就算贺人龙想要杀良冒功,多搞个十几万两,也就顶天了。
一百万两,这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是不可想象的财富,但贺人龙觉得赵平乱可能并不怎么在乎这笔钱。
一百万两,贺人龙便光屁股卖给了他赵平乱。
这笔买卖,使得贺人龙突然有种想要怒吼出声的愤慨感。
暴怒于赵平乱的富有,愤慨于自己手中力量的不值钱。
没想到文斗了一阵,却被赵平乱的金钱攻势给彻底摧毁,这种憋屈感,使得贺人龙甚至于想要放弃当前的文斗攻势。
直来直往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难道不好吗?
重新打量一眼面前的赵平乱,贺人龙似乎从其身上看出了一种从容之感,一种乐此不疲于文斗的畅快之感。
瞬间就是一阵头大,贺人龙突然决定还是不玩这些花花肠子了。
还是直来直去的拼杀来得痛快。
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玩什么文绉绉的道德君子?
真是下贱!
“小子,知道你有钱,但也不用如此的炫耀。
说吧,你想怎么打那洛阳?”
有人能够充足供应粮草军需,这不仅让往后的仗好打很多,也能在不断打仗的过程之中狠赚一笔。
既然赵平乱这个江南富商二代如此的视金钱如粪土,贺人龙在惊怒之后,态度转变得也很迅速。
这种态度的转变,其实与那些被酒肉收买的亲兵差不多。
能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在乱世之中,也是一种难得的信用。
这崇祯朝乱了这么多年,每年不知道死多少人,当兵吃粮,其实早就已经演变为一桩生意。
只要钱给够,没有人能够拒绝这样的诱惑。
“很简单。
还是之前的那句老话,一旦开战,便是不死不休。
任何隐藏实力的行为,任何明哲保身的行为,都是自取灭亡的举动。
待得打下洛阳,降兵降将,任由贺大人挑选。”
“好!
那就开打吧!”
赵平乱所提出的条件,依旧符合贺人龙的胃口,这使得场中的谈判变得无比顺畅。
很久都没有见过给钱如此畅快的金主,贺人龙此时也是畅快不已,猛地一拍桌面,大口喝干了杯中烈酒,满脸的英雄豪杰气。
搞定了贺人龙,剩余的事情就非常简单了。
双方的队伍快速的向新安推进,中军大帐直接驻扎在城外五里之处,避开了关隘大炮的射程。
两万余大军浩浩荡荡的联营而起,惊得站在城头的朱养民心惊肉跳。
官军又来了!
官军怎么这么快?!
这次的官军,怎么看起来有数万人的样子?!
“快!快!
六百里加急,快去禀报罗大帅的叔父,明匪来袭,联营三十里,恐怕不下十万之众!
孙传庭的中军大帐就在其中,军情十万火急啊!”
朱养民拍着城头女墙,声嘶力竭的大声嘶吼着,惊得在一旁共同观看的范鼎革面露不屑。
关隘之外的官军虽多,也不过一两万人的规模,哪来的十万之众?
更何况,联营之中,也未曾看见孙字大旗,哪来的孙传庭亲至?
“这支队伍,很明显是关中秦军的先锋,眼见我曹营收缩防线,便一股脑的压了过来。
如此匆忙而来,必然是一股辎重不全的骄兵。
趁着这股明匪疲乏,我等今夜来一场夜袭,必然能够马踏联营,杀他们一个片甲不留。”
范鼎革在曹营之中的地位比朱养民要高很多,这从两人驻地距离洛阳的距离就能看出来,虽然两人都掌一营兵马,但地位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被范鼎革如此嘲讽,朱养民连个屁都不敢放一个。
此时此刻,他不由得联想起之前在阌乡城中的经历。
当初的他,不也和此时的范鼎革一样,显得异常的骄狂而愚蠢吗?!
夜袭,当初他也夜袭了。
打得是挺爽,结果却被官军给打得更加的酸爽。
四五千人的义军,最终只跑出来七个,还TM是因为骑术精湛,老天开眼。
要是稍微一个马失前蹄,他朱养民早就魂归天外了。
这傻狗一样的范鼎革,见识过这伙秦军先锋的犀利火器吗?
不说那能够彻夜震天的炮阵,就说那连绵不绝的排枪,都不是一般人能够硬抗的。
如今,这帮秦军先锋的火器已经露底,那就不可能再使用一些示敌以弱的奸计诱敌深入。
可以毫不夸张说,今夜,只要这傻狗范鼎革敢于夜袭,必然会被对面官军的排枪打得连他妈都不认识。
到时候,一大批夜盲症的义军士卒散乱在关隘之前,想回又不能回,弄得军心溃散。
说不定就会被官军趁乱攻城,一鼓作气的拿下这座新安关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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