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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来而不往非礼也


几日未见。

  小灵尸竟然变得这般有礼貌。

  看来柳筱渝的教导有方,不愧是大家闺秀,极善相夫教子之道。

  沈默从煞柳中的育魂枝中唤出柳筱渝。

  嗡!

  白烟升腾。

  柳筱渝温文尔雅、婀娜多姿的身形显化,对着沈默款款一礼。

  “妾身见过主人。”

  沈默点头应是,抬手一招,将柳筱渝唤到身前,在小灵尸歪着脑袋不解的目光下,一道温晕光华打入柳筱渝体内。

  柳筱渝只觉得蓬勃阴气涌入娇躯,散作道道暖流涌向周身,仿佛置身温泉般温暖舒爽,令她忍不住地发出呢喃轻嗯。

  阵极术!

  养魂符!

  沈默刚刚那一手看似只是朝着柳筱渝胸口轻轻一拍,实则暗含大玄机,运用了两门奇技,分别是阵极术与通天箓。

  他以通天箓刻画出养魂符,再以阵极术将养魂符打入柳筱渝体内,便是成了一道孕养魂体的养魂小阵。

  因为是以通天符箓为基,此阵并非永久,算是半永久吧。

  大概能起到三个月的养魂效果,于柳筱渝的鬼修之道有莫大好处。

  算作柳筱渝教导小灵尸有方的赏赐。

  毕竟,九叔教导出来的小灵尸调皮捣蛋,惹是生非。

  柳筱渝教导出来的小灵尸彬翩有礼,只是有点儿贪吃。

  这很好理解,小孩子哪个不贪吃的。

  沈默抬手又是画出一道灵鹤传音符,让任府的管事儿任忠今后每天采买一些新鲜番茄送到阴宅来,作为小灵尸的零食。

  小灵尸得知自己今后每天都有小番茄吃,高兴地又蹦又跳,围着沈默转个不停。

  “多谢主人!”

  “多谢主人!”

  ···

  沈默陪着小灵尸玩了一会儿,便是让柳筱渝带它去上课了。

  优秀的尸王,一定要从娃娃抓起,小灵尸必须好好教导,方才能成大器。

  咱家有这条件,自然不会散养了小灵尸。

  之后,沈默又去看了看地煞尸、风蜈虫尸。

  地煞尸的实力在稳步提升,没有什么意外,毕竟已经成就了飞僵,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厚积,向着千年飞僵的底蕴不断进发。

  风蜈虫尸则是给了沈默一点儿小意外。

  地煞尸的初九雷劫大部分都好过了风蜈虫尸,不仅助其练成了龙虎雷狱身,更是开辟了三十六道雷狱窍,用以贮藏初九雷霆。

  经过这段时间的孕养锤炼,风蜈虫尸的妖躯之强韧,已经超越了飞僵级的地煞尸,其驾驭雷霆之能,更是比沈默还要厉害。

  沈默自身实力已经是大宗师下横行无忌,若是配合风蜈虫尸,纵然是大宗师也有一战之力。

  地煞尸的初九雷劫当真是让沈默获益极丰。

  沈默却是不知,作为域外之人的他,本该在初九天劫时引起此方天道注意,偏偏他悟得九阴炼尸术,以自身魂印种入地煞尸,便是张冠李戴,借尸还身,躲过天道窥探,彻底融入此方世界。

  若是将域外之人比作病毒,天道感应视为免疫细胞,沈默所悟九阴炼尸术便是骗过免疫细胞的蛋白酶外衣。

  随着沈默手下的九阴炼尸越来越多,他于此界的羁绊自然越来越深,不必再忌讳域外身份。

  查看过地煞尸与风蜈虫尸,沈默最后去了西斯与莉莉安的临时住所。

  西斯的血魔衣祭炼已经到了最后关头。

  九叔的血珠以及四目给的血狐皮在西斯的孕养下已经看不出模样,只有一张血色斗篷逐渐成型。

  沈默见状,走到西斯身旁。

  “做的不错,我便再助你一臂之力。”

  沈默当即施展阵极术,手如疾风般接连打出十数道湛蓝符箓,以玄妙阵列打入血色斗篷之中。

  血雾在符箓的催发激荡下,迅速凝聚成型,形成一道血色斗篷,其上闪烁幽幽蓝光。

  血魔衣,成了。

  而且还是以阵极术,刻录有云雾幻阵的血魔衣。

  其威能不仅有化血之能,还有展开血雾迷惑敌人之效。

  尽管沈默不懂炼器之法,却是能靠阵极术在血魔尸的本命法宝上刻录阵法。

  而且,沈默还瞧出血魔衣的品级极佳,除了云雾幻阵外,竟然还能再刻录一道阵法或者奇技。

  他看向西斯,询问西斯的想法,经过一番权衡利弊,西斯最终选择了奇技真·三仙归洞。

  相比于其他奇技,西斯更倾向于拥有纳物效果的真·三仙归洞。

  有了真·三仙归洞,西斯能够收纳物品甚至将莉莉安收入血魔衣,如此一来行事越发方便起来。

  沈默便是按照西斯的想法,在血魔衣上刻下了奇技真·三仙归洞。

  血魔衣内的储物空间,竟然比沈默双袖里的空间还要大一些,足有半个泳池那般大。

  可见四目道长给的那一张血狐皮当真是极好的炼器材料。

  西斯的血魔衣练成,还意外得到了真·三仙归洞与云雾幻阵的加持,实力又得到一番提升。

  此番是时候血魔归来了。

  沈默跟西斯聊了一些西方世界的事情,便是帮他联系了任家管事任忠。

  很快,任忠就传来消息,三日后有一艘东印度公司的船只启航,下南海,穿马六甲海峡到达阿三国,购置香料与棉布后,再由阿三国出发过曼德海峡到达红海,再转陆地进入地中海,继而到达西欧。

  西斯可以随船而行返回不落日,开启血魔复仇争霸之路。

  沈默对此还是非常期待呢。

  西方的资本疯狂涌入中原,加之王朝末年腐败无能,致使乱世起,兵戈燹。

  以至于西方光暗界都将爪牙伸入灵幻界。

  正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

  沈默此举便是对西方光暗界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就是不晓得西方光暗界的宵小们顶不顶得住。

  别等到时候沈默去了西方,放眼一看,光暗两界皆是血魔西斯的麾下走狗,那事情可就好玩了。

  当然,西斯不过是沈默炼制出来的血魔尸,哪怕有阵极术加持了血魔衣,其实力按照西方光暗界的评定也不过伯爵级血族。

  想要一统西方光暗界,确实不太可能。

  至于到底能翻起多大浪花,还得看西斯,希望他能给沈默一个惊喜,而不是惊吓。

  三日转瞬即逝。

  这一日,烈阳高照。

  沈默、九叔、秋生、文才、任婷婷皆是站在码头为西斯送别。

  四目则是带着嘉乐回了他的道场,临走的时候还顺走了九叔一沓灵符,说是路上用得上。

  而站在烈阳下的西斯身着笔挺西装,棕色卷发高贵优雅,贵气十足。

  自打西斯成就血魔之躯后,已经不再畏惧阳光,只是脸色依旧是血族那般苍白,显得格外阴邪。

  沈默原本只是独自来送西斯,没想到九叔带着他的徒弟也来了,美其名曰,为国争光之行。

  任婷婷则是完全来看热闹的,对于血魔尸的好奇大过家国情怀。

  沈默站在岸边,挥手向船上的西斯道别。

  西斯躬身行礼,大声喝道:“我,法兰·西斯,必定带着滔天怒火,以及您对我的野望,将复仇之火洒满大地。”

  任婷婷:“好热血啊。”

  九叔:“当真是鼓舞人心。”

  沈默:‘果然这种场合最适合中二发言了。’

  秋生:“那个女吸血鬼去哪里了?”

  文才:“哇,快看,下船的那个女的好漂亮啊。”

  秋生:“文才,你太饥渴了吧,对方都能当你妈了。”

  文才:“我说的是那个年轻的。”

  秋生:“哇,好靓啊!”

  九叔:“你们两个是不是找打?!”

  秋生、文才缩了缩脑袋,不敢再说话。

  秋生和文才的心思一如既往的跑偏。

  沈默循着两人目光看去,落在一对刚刚下船的母女身上。

  嗯?!那个女人看上去好眼熟。

  是她!

  十三姨?!

  看年纪,五十多岁,应该是她。

  她怎么来任家镇了。

  还有,她身边那个与她七分神似的女孩,竟然是四流养脉境修士。

  有意思,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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