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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恢复的办法


凌云很满意猥琐道士的积极配合,语气相对温和起来。

  “这个世界都有哪些势力?最强的势力是哪个?最强者是谁?人类势力有哪些?”

  “势力有道盟,北山,南国,西西域,涂山,最强的势力是南国,人类只有道盟,最强者是南国毒皇!”

  “这里是哪里?”

  “涂山和道盟的交界处。”

  “你前面说的妖怪是指什么?”

  “一种嗜血,残暴,喜爱杀戮,以人为食的生物,长得和人类差不多,但身上带有动物及植物特征。”

  “这个世界实力从强到弱怎么称呼?”

  “人类是炼气,筑基,结丹,金丹,元婴,合道。”

  “妖怪是,小妖,大妖,小妖王,妖王,大妖王,妖皇。”

  “你什么实力?”

  “我没有实力。”

  “嗯?”

  “刚突破炼气三重。”

  “这么弱,身上的东西哪来的?”

  随着时间流逝,猥琐道士的身体已经虚弱到快站不稳,他答非所问道。

  “道爷,可不可以等下问,先给我治疗一下,我感觉腰子要坏了,人也要没了!”

  “那我不问了(*_*)”

  凌云微微一笑,不强迫回答的行为让猥琐道士心生感动。

  明明自己先动手要杀对方,对方还这么善解人意,我这真是畜牲...啊?!~

  下一刻......

  “咔嚓~”

  猥琐道士的脖子被突然扭断,双眼凸出升起强烈的不甘与疑惑。

  自己好好回答了问题,两人交谈也很愉快,怎么突然就痛下杀手呢?

  作为从尸海中杀出来的仙帝,这样的眼神凌云见过不少,他略微感慨。

  “这个世界的人类有些可爱,我可从没说会放过对方,他居然就全部交代了。”

  将尸体扔在地上,登峰造极的熟练摸尸技术让凌云的手眨眼间拿到一个小袋子和一柄铁剑。

  拉开袋子,里面是几张黄纸和上百个铜钱,以及一本破烂书籍。

  凌云笑开花。

  碎银几两,唾手可得!

  他转头买了些肉,肉饼,烧饼,在村子旁边的林子一边躺望天空一边吃。

  几百年了,他终于不再需要胆战心惊的担忧追杀,能吃饱喝足,全心思考,寻找恢复之法以及放松精神。

  现在的凌云一旦使用法力和灵魂力,肉体就会开始崩裂,灵魂就会开始溃散,顶多十天就会消散天地间。

  可不用法力和灵魂力,他和普通人比也只不过是体魄强了一点,这就意味着常规的恢复办法基本没用。

  在他的认知中,想要恢复只有寻找到传说规则之力。

  时间,轮回,生命,毁灭,死亡以及空间中的生命规则或者轮回规则。

  传说规则很稀有,使用方式也未知。

  凌云活了上万年,也是除了空间规则略有接触,其他前所未见。

  困难很大,凌云需要很多运气或者说机缘,然而他的精神状态却可能产生业障破坏机缘。

  时也,命也,还有百余年的时间,不能恢复也只能及时行乐了。

  凌云想让心安静下来,可情绪仿佛和他造反,整个人被烦躁充满。

  被追杀几百年,举世为敌的孤身状态让他很渴望陪伴来安抚精神,可容易对生物产生杀意的情况又让他止步。

  当需求与需求物冲突时,还能解决需求吗?

  旁边的草丛中,两个小身影探出头四处张望。

  “红红姐,这里还有一个人类诶,我们要不要问问他附近的村子在哪里呀?”

  “奶娘说过,人类都是坏蛋,而且那个人类看上去就感觉好可怕,我们还是自己找找的好。”

  “可是那个人类长得很帅诶,而且我们找了快十天,好像迷路了。”

  “就算要问,也不能问这个人类,他身上的衣服有点华贵,一看就是个道士,奶娘说过,人类道士最喜欢抓我们了。”

  “哦,那好吧。”

  虎头虎脑的两个小家伙几句窃窃私语后悄咪咪躲开,又朝其他方向跑去。

  明明这片林子的北面就是村子,她们却完美的绕了过去。

  凌云休息好一会,决定环游世界,在感受世界之美的同时开始随缘求生。

  尝试用快乐来取代弥补精神状态。

  如何快乐?

  那就需要满足人性。

  人性有什么?

  生存以及繁殖。

  在这荒郊野岭中,除了刚刚那村子的村姑,压根没有异性。

  且不说村姑容貌不入眼下不去手,村子也没那种交易,于是繁殖被直接pass掉。

  剩下的生存由,衣,食,住,行......等组成。

  着装,凌云身上的衣服不会破损,在此界也算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还能自动清洁,除了有点柔软无法化解冲击力外都很完美。

  住的话凌云因为需要去寻觅轮回规则的踪迹,不会在固定地方停留,无需理会。

  行的话凌云打算去寻找下这个世界的交通工具。

  食品直接随缘,走到哪吃到哪,看到好吃就买,没有就不吃,反正不吃也死不掉,主打随缘。

  凌云回到刚刚的村子,手里有猥琐道士那得到的钱财,却找不到什么想吃的东西。

  找交通工具也毫无收获,最后强忍着烦躁用双脚走路。

  摸着口袋富余的几百个铜钱,凌云怒意飘起。

  “我要这些铜钱有何用!”

  村子不繁华,人口少,发展自然就差。

  凌云开始远行,寻找大的人类聚集地,逛了三天找到一个小镇,连云镇。

  镇内人口众多,占地面积三平方公里,街道上人口密密麻麻。

  很多身着长袍的人都喜欢悄悄观察打量同款着装的人。

  穿着和外貌很重要,很多时候别人第一眼看到就会给这个人下定义。

  外貌好看的定义为帅哥美女,异性喜欢靠近,难看到成为丑八怪,会有发自内心的厌恶。

  而穿着就是定义贫富和实力强大与否的关键。

  凌云身上优质的长袍以及异于人群的气质让他很是显眼。

  普通人走过路过都下意识避让,道士则是看两眼,打量着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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