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松小说网 > 一朝穿成哥儿,嫁良人,共致富 > 第3章 让我做饭,吃不穷你!

第3章 让我做饭,吃不穷你!


“哎,小宝这是去哪玩了,你看这一头汗,歇歇,一会儿就吃饭。”

  陈氏说这话时满脸笑容。

  她的眼睛堪称温暖,嘴角上扬着,对他儿子,这倒是一个好母亲的模样。

  江瓷趁陈氏出去立马抓了两大把精米放在锅里,然后又加了几把糙米,那袋子里的精米本就不多。

  又往炒菜的锅里加了勺油,管他好不好吃,没油肯定不好吃。

  照他刚才放的量,这要是让陈氏看到了,不得骂死他。

  江瓷在舀水的时候,看到水里的倒影,才想到来到这里大半天了,还没有看看他现在的长相。

  江瓷把水瓢放下,脸贴进水缸,仔细瞧了瞧。

  得出一个总结,和自己原来的样子还挺像,但远没有他原来的身体高。

  眉心多了颗红色的小痣,那是孕痣,但颜色不是很深。

  这对江瓷来说反而是件好事,毕竟他还没有适应他哥儿能生孩子这个设定。

  这副相貌有些过于瘦了,都要瘦脱像,巴掌大的小脸儿衬的两个眼睛更大了,整张脸也就两个圆溜溜的杏眼比较好看了。

  说到“嫁人”一词,江瓷还是不能把这个词联系到自己身上,但是事实如此,“江瓷”是个哥儿,已经16岁了,到了嫁人的年纪。

  他以前还没谈过恋爱,也不知道自己的取向,现在好了也没得选,只能和男人谈恋爱一起过日子。

  但这样也得是自己找个合眼缘相处的来的,要让他那个“好伯母”给他说亲,肯定不会是好事,她会榨干“江瓷”的最后价值。

  江瓷思绪纷杂,停止胡思乱想,吃饭,都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陈氏骂是少不了的,这不一边往嘴里夹着菜还堵不住嘴的一边骂他。

  陈氏就是怕放了那么多油的菜,让他多吃一口。

  还有江小如一瞬不瞬盯着他的目光,江小如是大伯家的老大,也是个哥儿。

  这几年他可一直把原主当下人般使唤。

  原主的父母还在的时候,江父江母时不时就会从镇上给他买来糖果和糕点。

  江母是绣娘,做衣裳的手艺在这十里八村的可是没得说。

  原主经常有漂亮的衣服穿,那时“江瓷”可是全村小孩子羡慕的对象。

  江小如一直很嫉妒原主,不仅嫉妒他有疼爱他的父母,还嫉妒他的好样貌,见到原主就会想着办法的欺负他。

  原主到了大伯家,江小如就把他的活都推到了原主身上。

  今儿个上午,他出去了,这吃过早饭刷锅碗的活不就落在江小如身上了。

  在这用眼刀子杀他呢。

  不过江瓷没有理会他,只是一个劲的快速的吃着饭。

  桌上的人都狼吞虎咽的吃,没一会儿这菜就快要吃完了。

  “娘,今儿个菜真好吃,我还想吃,剩下的这些你们不许吃,都是我的。”

  江佳宝一副熊孩子的无赖样对其他人喊道。

  那可是好吃,平常原主做饭,陈氏不让多放一滴油。

  他这可是直接放了一勺油,舀油的勺根本就不大,这具身体有那么久没吃过荤腥,一点也不觉得腻。

  对于这个年代,少见荤腥的村里人来说当然好吃了。

  吃完饭江瓷就往外跑,他可不想不想给他一家人刷碗,洗衣服。

  都跑出门一段距离了,还能听到那一家人的声音,肯定没好话。

  江瓷在外面闲逛了一下午,和几个孩子混熟了,问了附近的情况。

  虽然他有了“江瓷”的记忆,但这四年江瓷都在村里没出去过,别说镇上,就连一个村的都认不全。

  瞧着太阳要落山,江瓷才从山脚下往家里走。

  道路的前方是落日余晖,夕阳晕染的晚霞,飞过的小鸟,房屋、小路,真是一幅漂亮的田野落日余晖图。

  江瓷吐掉了嘴里的草,在心中嗤笑自己,饭都吃不饱,还雅兴了起来。

  到家,他径直进了他的草棚子,村里人都会趁天黑前吃完饭刷完锅,煤油灯和蜡烛可是舍不得用的。

  江瓷躺在床板上也睡不着,突然想到原主在这屋藏了东西。

  江瓷麻溜的下床,寻着记忆,找到藏东西的地方,还挺隐蔽,床腿的砖头下面挖了个洞,把盒子放进去的。

  江瓷把砖头移开,盒子拿了上来,盒子外面还用布包裹的严严实实。

  江瓷把表面的土拍掉,布打开,是个小巧精致的红木梳妆盒子,很精致很漂亮,看起来也挺值钱,这也是“江瓷”要把它藏起来的原因之一。

  打开梳妆盒,里面是几个木头雕刻的小玩具,它们栩栩如生,仿佛拥有自己的生命。

  也能看出,雕刻之人的用心,和“小江瓷”的爱护。

  一只小木鸟,翅膀微微张开似乎随时准备飞翔,羽毛的纹理清晰可见。

  一只木头小兔子,眼睛圆润而明亮,仿佛在等待着它的主人来和它一起玩耍。

  里面的几只小玩具,都可爱的紧,江辞更是对那只木头小兔子爱不释手。

  江瓷把这些木雕拿出来,发现下面还有一层,打开看到了一个玉簪子。

  江瓷把这个玉簪子拿在手里,把它放在透过墙缝射进来的一丝月光下。

  这村里人条件好的买银簪子撑场面,更甚者是金簪子,买玉簪子的在“江瓷”贫瘠的记忆中还真没听说过。

  一是,金银是硬通货场面大;二是,玉易碎,村里人要干活,不方便佩戴;三是,村里人不会辨识玉的好坏。

  江瓷搜肠刮肚的想这玉簪子的由来,终于在记忆深处想到了,江母年轻时在大户人家做事,是主家赏赐的。

  在“江瓷”还小的时候,他玩江母梳妆桌上的东西时翻到了。

  “小江瓷”没见过那么漂亮的东西,便拿着玉簪子玩,江母怕他一不留意把玉簪子掉在地上摔碎了。

  便哄“小江瓷”道,“阿瓷现在还小,先把簪子给娘保管,等你长大了娘把簪子给我们阿瓷。”

  江瓷把玉簪子放回首饰盒里,又想到若是不久的那天他拿着这个首饰盒走,要是陈氏发现了免不了一顿拉扯。

  玉簪子单独放里面不是很安全,怕磕碰到了。

  江瓷在床头的背篓里找了一块干净布,细看才发现是块洗到发白的手帕,上面绣着朵兰花。

  江瓷用这个手帕把玉簪子包好,准备放到首饰盒子里。

  “兔崽子,出来,就知道你没安好心,我看那块地就是你祸害的。”

  陈氏边拍门边大声喊。

  这动静可把江瓷吓的一激灵,立马把那些木雕囫囵装到首饰盒子里。

  然后发现玉簪子放不进去了,就把它揣在了衣服里。

  把首饰盒子放在了房间床尾的一个角落里,扒开冬天用来过冬的毛草放在下面。

  这才向门口走去,‘真是无语了,一天天的没事儿找事儿,有这样的极品亲戚,也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

  打开门就看到了陈氏那令人厌烦的险恶嘴脸,好像是别人欠了他一座金山,拉着他的胳膊就往外走。

  陈氏难听的声音可劲的喊,“兔崽子,给我看看你干的好事。”

  江瓷想挣脱,可陈氏力气太大,江瓷这小身板根本就挣脱不开,只能顺着陈氏的力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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