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突袭复仇
推荐阅读:仙堂 卧底回来后被病娇抱回家了 宠到生崽!裴太太,我比他更疼你 以暴制暴,从暴君杀成千古一帝 烟村人家 身为p社玩家的我,润到美洲种田 四合院:送傻柱进号子,易跪无用 穿越修罗场,看病娇帝王与臣夺宠 赘婿重生,他复仇杀疯了 甄嬛传之妖妃妲己
北荒原,埋骨荒漠
与此同时,北荒苍茫的荒原之上,一队三千人规模轻装骑兵正在快速推进着。就算是在春夏万物复苏之际,这片土地上依旧没有任何的生机,这里就连北荒原生命力最顽强的白肢牦牛都不能生存下去。
烈风刮起来的沙石,放眼望去,无处不是灰蒙蒙的的一片,辨不清东西,甚至方位都分不清楚。昔日用油打磨包养铮亮的甲胄在这里被灰尘蒙上了一层污垢,头顶上曾经耀目的白色长缨也变得有气无力,这些精悍战士的脸上也布满了疲惫之色,嘴唇因缺水而皲裂。虽然此时风沙小了,可是这片土地的气候实在是酷烈。之前下了场小雨让他们获得了一丝喘息机会。他们已经丢掉了多余的辎重,人马还是疲惫不堪。
突袭复仇
领头的那名将领头须发白,但是眼睛却散发出铁一般的意志,有着如刀刻般坚毅的面容,两条浓重有力的眉毛此刻却微微皱着。
年轻的副将策马逼近他的身边:“将军,还是扎营歇歇再走吧!儿郎们走了这么久,不论是马还是人都已经快到极限了,兄弟们都累的不行,不扎营歇息,只怕会有很多人掉队。”
但是,将军却并没有听取副将的意见选择下令歇息,只是掏出水壶喝了口后,然后再递给旁边的副将,说道:“这里没有遮蔽物,一旦起了风暴,我们都得埋在这里,去告诉儿郎们,前面十里有个山谷可以避风,而且山谷之中还有些冒出来的水源,去命令让他们继续前进!”
“有水!能够扎营!末将领命!”冷虎惊喜的说道。
从接到军令出关以来,他们这样疾行已经足有半个多月,沿途都是在这样的荒漠之中行军,里面的水源地都是带有咸味的苦涩之水,除了偶尔遇到的野味外,每天就只有干粮充饥。跋涉在这里,他都不知道是不是只有他们这些生命存在。除了听从命令安排,他们却连目的地都不知道在哪!
冷虎虽然对领头的世叔充满希望,自然明白在这里拼死了半辈子的人自然比他要更加经验丰富,但是面对如此环境心里却总是没底。
领头的老将自16岁为了心中抗击北蛮守卫帝国北部疆域的梦想,而跟随父亲来到了这里。小时候的家在他的心中只留下一丝回忆,而这片风沙满天的地方却成为了他的家。“我想我这辈子是回不去了,这里将我的终点。”
他出身自帝国顶尖的大家族“关东王家”,世代驻守在关东平原那片肥沃的黑土地上,王家的祖先王胜跟随太祖建立了这个帝国,因功驻守在关东那片平原上,保卫着帝国最核心地区。他还记得每年麦子成熟时的情景,金黄色的麦浪在风的吹拂下如同海洋一般起伏,空气中也弥漫着麦香的气味,似乎现在就萦绕在鼻尖,他还是很想回家去看这样的美景,可是帝国的边境还是需要他来驻守!他出生入死无数战阵,替帝国主人驻守三十五年,有着狼一般的凶悍,狗一般的忠诚!可谓是战功赫赫,可惜为人却古板,做事极其严苛,看不惯军中陋习,自然和那些军将们格格不入。“唉,老夫又能做些什么呢?”看着北镇的武备废弛他可谓是痛心疾首,北蛮小股部队居然能够南下抢掠,虽然上次带兵将他们全部斩杀殆尽,可是心中还是有团怒火在燃烧着,这次他将带领他的虎狼儿们为大军先锋,将怒火和死亡带给那些不通教化的北荒蛮种。
一行虎狼就这样带着兴奋继续往下一个宿营之地骑去。
“报,将军前方就快到了!”说话之人为老将王胜的嫡系部下,出身平民百姓,跟随他近二十年,血战无数忠心不二,完全靠着自己的军功一点一点往上爬,可以称上老于战阵的宿将,精通各种行伍军情,各种经验都极其丰富,虽然几十年间没有出乎意料的壮举,但是接受命令从没出现过差错,他对这名老部下十分放心。
不多时,前面出现了一座小山谷。原来是长久沙漠化后被黄沙所掩盖,极窄的入口,只是沙丘间一条小缝隙,就好像沙丘被刀切开,从外面看就好像随处可见的沙丘一般,进入里面同样是一段极窄的路,弯弯曲曲的极易迷路。
在其中约走了一里许后,眼前豁然开朗,前面出现了一片数里方圆的低地,甚至还有一片长势不算太好的草地,外谷口全属天然,内谷口增设了一些防御工事,看起来这就是他报告过了那个地方了。
经过这么多天的行军,所部将士都已有些精疲力尽,看到这里有休息宿营地不禁欢呼雀跃起来。
“将军,请饮水!”斥候提来一大桶清澈冰凉的井水来。
“本将当以身作则!让儿郎们饮用后,本将再饮也可!去吧,除了戒备之外,其余人去饮水休整。
“将军,这里已经接近碎叶草场的南部边缘地带,现在正是那些北蛮人定居放马时节,从这里再往西北方向走一天一夜,就能进入碎叶草场中心地带,那里是叶卡河和恒斯河的交接地,土地肥沃,肯定会聚集大量的蛮族人!”
“那就休整一天,发信给主力大军,让他们开始动起来。我部儿郎就负责杀光那些蛮族人的牛羊,摧毁他们的后方就行!去吧!”
“诺,将军!”
翌日,休整完备的三千虎狼儿精神焕发,一扫之前行军时的风尘。随着军令的下达,一批骑兵以正常行军速度徐徐开去。
随着大军前进,路上的草也开始变得稀稀落落了起来,开始变得有了生机。路上不时留有血迹斑斑,却不见敌人尸体。想来是前锋杀掉路上碰到的牧民,为了以防行踪暴露,就将他们的尸体掩埋了,而血迹就让草原上的风沙掩埋掉吧!儿郎们知道快到杀人的地方了,沸腾的血液让他们开始亢奋起来,他以前也有过这样的时刻,自然都明白儿郎们在想什么。
再跑一个时辰,地面上的尸体数量开始变得多了起来,路边横七竖八的到处都是尸体,有些是牧民装扮,有些是身穿皮甲的士兵装束,都是被前锋所杀,杀了人后就随手丢弃在路边,连收拾都没那功夫,后续部队的马蹄随意踩踏而过,很快就再也辨不出人形。这片土地上狼群很多,他们自然会被狼群吃掉,就算被蛮种知道他们来了,现在已经来不及了,老夫的刀离他们的头颅已经很近了。
草原上的太阳总是那么容易落下。入夜之后,队伍也不停靠,也不沿着平原较平坦处继续走,反而进入一座山坡后面,前面前锋已经传来报告,前方三里处有一个几百人的小部落在前面宿营,他们没有发现我们而是在载歌载舞,隐隐约约像是为了部族兴旺而向祖先祈福着。
“让儿郎们稍作休整,今晚三更便起,准备袭营!”
(https://www.misongxs.com/xs/43358/21196.html)
1秒记住米松小说网:www.misongxs.com。手机版阅读网址:m.misong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