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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请客


青年长相英俊,气质非凡,一身名贵的华服证明他非富即贵。

  他狠狠剜了一眼站在酒楼门口的店伙计,吓得店伙计浑身一颤,差点儿哭了出来。

  接着他的目光移到君屿身上,眼中闪过一抹惊艳。

  太好看了,宛如妖孽的俊美脸庞噙着淡漠与疏离,一双幽黑的眼眸深不见底,让人忍不住地想要靠近探究,但又被他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冰冷气息冻结在心口。

  知道这样盯着别人看很不礼貌,所以他很快移动视线,落到长相普通的林隐身上。

  “这位兄弟,我是这家酒楼的东家,我家店伙计不懂事,还请你们莫要见怪,要不这样,今日这顿饭钱我请怎样?”

  他脸上露出虚伪的客套笑容,令人心生不喜。

  特别是君屿,注视着青年脸上的虚伪笑容,眼中露出毫无掩饰的厌恶。

  青年自然注意到君屿眼中的厌恶之色,但常年游走在商场的他并没有生气,反而假装没看到。

  林隐凝视着青年,脑中飞快运转了一遍,而后笑着回道:“既然东家这么诚挚地邀请我们吃饭,那我们就盛情难却了。”

  他拉着小树、小草招呼上微微蹙了一下眉头的君屿,朝酒楼走去。

  不过走到店伙计面前的时候,他故意把头扬的很高,狠狠刺激了一下店伙计。

  青年以为林隐会十分有骨气的转身就走,哪知林隐不按套路出牌,就这么心安理得的接受了他的邀请。

  说实话,他是有些看不起占便宜的林隐,但话是他说出来的,就算在看不起,也要硬着头皮请对方吃一顿饭。

  君屿注视着林隐的背影,很是无语好不。

  林隐不缺钱,干嘛要占这个便宜?

  而且,他非常不喜欢眼前这个青年,整个人就一个虚伪。

  揉揉有些发疼的眉心,他叹了一口气,走进大堂。

  青年看了一眼无奈跟上去的君屿,眼中闪过一抹探究之色。

  他实在想不明白,不管是气质还是教养都不在一个层次的君屿,怎么会与浑身透着穷酸劲的林隐等人混在一起?

  虽然不明白,但他也没有太过深究,他跟在几人身后,走进自家酒楼。

  虽然正是午饭时间,可大堂里的食客就那么几个人,显得有些清净。

  清净一词,用到酒楼可不是褒义词。

  林隐领着小树、小草,率先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君屿看着自来熟的林隐,也不知道是林隐心大,还是没有心眼,刚和这家的店伙计闹了矛盾,又当着店伙计坐下,不怕店伙计记仇恶意报复吗?

  青年走上前,坐到林隐对面,虚伪的套起近乎来,“小兄弟,你是哪个村子的人?”

  “不好意思,出门在外,家里地址不方便透露。”

  林隐脸上虽然堆着笑,但与青年脸上的笑容一样,虚伪。

  你以为他真的是为了占中午饭这个便宜吗?

  不,错了,他是为了推销背篓里面的蕨根粉。

  他此次进镇的目的,就是卖蕨根粉以及做蕨根粉的技术,所以他打算找一家大一点儿的酒楼合作。

  青年虽然看上去十分虚伪,但出了社会的他也帮公司打过几年工,见过太多为了自己利益而虚假面对人生的人,所以习惯了的他,并不反感虚伪的人。

  就连他,为了推销自己的蕨根粉,不也一脸虚伪地应承着吗?

  见林隐不说,青年也不生气,笑着问道:“不知小兄弟叫什么名字?”

  这个林隐倒没有隐瞒,回道:“在下林隐,不知东家贵姓?”

  青年惊讶了一下,虽然林隐穿着穷酸,一看就是一名普通老百姓,可林隐的气质、说话语气,以及寒暄话语又与他所认知的普通老百姓不一样。

  虽然惊讶,但很会隐藏情绪的他并没有表现出来,笑着回道:“免贵姓陆,名锦华,字伯宇。”

  “陆东家,幸会幸会。”

  林隐下意识伸出右手,立马反应过来这个朝代没有握手礼,他急忙收回手,笑得有些尴尬。

  别说他尴尬了,连君屿也为林隐感到尴尬。

  他不知道林隐在抽什么风,为什么要忽然伸出右手?

  陆锦华为了转移现在尴尬局面,急忙唤来店伙计,让他把店里的招牌菜全上一份,盛情款待林隐等人。

  林隐一听招牌菜,立马来了精神,想尝尝这个时代的美食。

  他有多期待,结果就有多失望。

  一桌菜,就两个荤菜,还是带着浓烈膻味的羊肉。

  不是很喜欢吃羊肉的他,真的接受不了羊肉里面的那股子膻味。

  特别是没有多少调料压气味,这羊肉有多难吃就可想而知了。

  虽然羊肉不是他的最爱,但好在陆锦华不是小气的人,居然给他们每人上了一碗大白米饭。

  好多天没吃米饭的林隐十分怀念白米饭味道,端着碗大口吃了起来。

  香!

  真香!

  还是白米饭更香!

  小树、小草从来没有吃过白米饭,被碗中的白米饭惊得瞪大了双眼。

  “舅舅,这是米饭吗?”

  小树拉着林隐的衣角,小声询问。

  虽然他声音小,但是饭桌上的几人都听得见。

  见小树没见过白米饭,陆锦华眼中露出一抹怜悯。

  他儿子和小树差不多大,可他儿子挑食成性,而小树却连白米饭都没见过。

  “嗯,白米饭,赶紧趁热吃,以后舅舅有钱了,顿顿让你们吃白米饭。”

  等他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换了家里面的主食。

  小树双眼冒光,甭管这个愿望是否能实现,但有目标就有希望。

  他大口吃着香喷喷的白米饭,恨不得一口气把自己吃成胖子。

  小草比较聪明,她不仅享用着香气扑鼻的白米饭,还夹着嫩滑的羊肉品尝。

  两种美味在口中交织,仿佛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佳肴,让人忍不住想要细细品尝其中的滋味。

  陆锦华见林隐只吃白米饭,盛情邀请,“林兄弟,别紧着吃饭,吃点肉。”

  “好好好!”

  林隐只是顺口应下,并没有夹菜。

  现在对他而言,就算桌上摆满了山珍海味,也比不上他手中的这一碗白米饭。

  山珍海味他都不稀罕,就更遑论满是羊膻味的羊肉了。

  陆锦华见他不夹羊肉,以为他拉不下面子,于是拿起一双公筷,夹了一块羊肉放进他碗里,“林兄弟,你别客气,这羊肉很好吃,你尝尝味道。”

  望着碗里突然多出来的一块羊肉,林隐急眼了。

  好好的一碗白米饭,竟被一块羊肉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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