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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欢庆胜利


  南门外的大军抓住肖刁儿之后开始吃饭、收拾战场、扣押俘虏,城门附近的百姓也来帮忙收尸、打扫、清洗战舰,他们花了整整两天时间才收拾完毕。

                  七月二十五早上,为防止有残余敌军偷袭,大军全部留守在城外,只有各位将官骑马进城。这时候全城的百姓都已经知道前方取得大胜,他们走出家门欢庆胜利。人们纷纷拿着家里最好的食物往将官们手里塞,还有胆子大的姑娘拿着香囊往马上抛去。

                  卫泱泱坐在马车里看到这一幕,咯咯咯咯地笑了起来。申明煌问他:“笑什么?”卫泱泱用手指着卫秉钺说:“殿下看没看到,我哥哥左眼眼角下有一个小小伤疤?”申明煌挑了挑眉:“那是伤疤?我以为是泪痣。”

                  卫泱泱摇摇头:“他对敌打仗脸上从未受过伤,三里营之战我们得胜回城时,也是被姑娘们拿东西往他身上抛。结果有个女孩子的香囊正好砸在他脸上,磕破了脸,就留下那个伤口。”她说完又是一阵笑声,申明煌也觉得好笑。这卫秉钺身上的风流韵事倒是一桩接着一桩。

                  而当王成丹他们终于可以进城一路飞奔赶到南城门时,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场景:卫秉钺、安落等将领骑着高头大马,正接受着百姓的欢呼和礼物,他们却站在路边瑟瑟发抖。入夜,全城的百姓自发地燃放烟花,整个西湖都被绚丽的烟花所覆盖,湖面上五光十色煞是好看。

                  申明煌他们暂时住在钱塘府衙,王成丹跪在他面前:“臣万死,竟然没察觉海盗要来钱塘,害殿下身处险境。”  申明煌笑笑:“王总兵,免礼吧。卫将军刚刚从钱塘江里把我和卫小姐救出,就收到了海盗来袭的消息,我们来不及找你商议,只得拿了虎符先把卫家军给调回来。还好,安游击的钱塘水师虽然人少但也很得力,这才能将海盗全歼,斩杀贼首肖刁儿。不过我们仓促应战,还是让水魔和海斯大军给跑了,哎,实在可惜。”  他的演技十分不错,一边说一边还露出遗憾的神色来。

                  王成丹听到这里才放下心,想来确实是仓促应战,不然不会只打海盗船而不抓人最多的水魔军,况且现在肖刁儿已死,死无对证。申明煌装作毫不知情,又客气地夸赞了王成丹几句,赞他领兵有方,自己回花都之后,会在皇帝面前帮他们本地将官美言。

                  晚上,申明煌带着将领们和江王爷见了面,双方把酒言欢。江王爷很是高兴,他在钱塘住了小半年终于可以回姑苏了。卫秉钺小心翼翼地赔罪:“江王爷,实在抱歉,小妹无礼,将您的竹子砍了四根拿去做蛟龙。”江王爷喝得半醉,挥了挥手毫不在意:“砍了便砍了,若能打赢,就算将王府里的竹子都砍了也是值得的。”  卫秉钺这才放下心来。

                  众人喝得差不多了尽皆散去,海盗既然已经被剿灭,那么卫家军就不能多呆,必须打道回府,后面清剿余匪之事由本地将官负责。卫秉钺走回自己房间,从怀里掏出一方蓝色的锦帕温柔地抚摸着,那锦帕上的两朵大红牡丹花是苗碧琳亲手绣的。

                  申明煌喝酒一向很有分寸,从不喝醉以免失礼。他回房经过花园时,看到卫泱泱正站在烟花下面,却并不看向天空。她手里拿着一个东西反复抚摸,然后双手合十嘴里还振振有词,申明煌并不知道这是什么仪式,就问:“卫小姐是在祭拜谁?”

                  听到他的声音卫泱泱吓了一跳,所有人都在喝酒庆祝,她以为这时无人才跑到花园里来的。她忙转过身子解释:“回,回殿下,我没有在祭拜,我知道这宫里、王府里、府衙里都是不准祭拜的。”

                  看她脸上难得的慌乱,申明煌又问:“那你在做什么?你手里的东西拿出来给我看看。”  卫泱泱只得伸出右手来,她嫩白的手心里是一颗硕大的银珠子,珠子上却沾染了厚厚的血渍,在烟花的照射下散发出诡异的光芒。

                  卫泱泱解释说:“我们海西人有个风俗,如果想和逝去的亲人通灵就得用自己的鲜血去涂抹他的遗物。我想我十三叔从没来过钱塘,这满城绚烂的烟花他一定很喜欢看,就将手指刺破了,去,去,”

                  申明煌打断她:“这银珠子是上一代蓝营营主的信物是不是?”  卫泱泱点点头:“是,这方法我是听来的不知道准不准,今晚看四下无人才想试试,今天取得大捷,我想将这好消息告诉我十三叔。”

                  申明煌看着她,语气逐渐温柔:“每一个逝去的亲人都会变成天上的星星,今晚雨停了、月亮也出来了,月亮会把钱塘府的胜景告诉令叔父的。”  卫泱泱并不是一个小孩子了,她也知道申明煌是在安慰她,就抬头笑了起来:“谢谢殿下。”

                  申明煌问她:“你还没吃饭吧?这会儿花园里很凉爽,坐在这里喝上两杯如何?”卫泱泱听到喝酒就来了精神,一步从花丛里跳上回廊:“好啊,谢谢殿下。”

                  侍从听到申明煌的吩咐后将酒菜奉上,两人便坐在花园赏景亭的石桌旁。申明煌抬手示意她:“我酒量一般,刚刚已经同江王爷喝过一场了,不能多喝,你自便。”

                  卫泱泱听他这样讲,一点也不客气,伸手拿过那酒坛子用手敲敲上面的泥封,泥封并没有被打开。申明煌看着桌子上的小锤子,很无奈地说:“你不用工具如何能打开?”  卫泱泱显然并没有注意到刚刚侍女送酒时还送了一柄小锤子上来,她听到申明煌的语气似乎在取笑她,这怎能认输?

                  她走到凉亭的柱子旁边用力将酒坛砸向柱子,只听“砰”的一声酒坛上半部分一下就被磕碎了。她举着半个酒坛子洋洋得意:“这样不就可以啦?”申明煌又一次被她惊呆,只觉得她暴殄天物:“这可是三十年陈的黄酒。”

                  卫泱泱反问:“酒不是给人喝的吗?不管怎样我能喝到就行啦。”  她知道申明煌不能多喝,就举起酒坛子对着自己的嘴巴,咕咚咕咚地一口气喝干。

                  她喝完之后吃了几口菜,想到今天打的漂亮仗心里豪气顿生,说道:“殿下,只喝酒好闷,我来舞剑助兴好不好?”申明煌表示同意。卫泱泱性子急躁,说做什么就要去做,她马上去找了一把箭来站在紫藤架下,又拿起第二坛黄酒,左手抱着酒坛子、右手持剑,边喝酒边舞起剑来。

                  申明煌在花都见过太多舞剑女伶人的表演,她们学舞剑是为了取悦别人,侧重的是美感,一招一式都是精心排练过的。而卫泱泱学剑则是为了杀人,并不是为了给人观看,因此她的剑招丝毫没有女子的柔美和潇洒,反而有一种血腥压迫之感。

                  她随心所欲、闪转腾挪,将那剑舞得招招生风,彷佛只她一人便能胜过千军万马,在盛开的紫藤花映衬之下,更有一种不让男儿的豪气。等她舞累了才又跑回凉亭,高高兴兴地吃起东西来。

                  申明煌一点也欣赏不来她的剑招,剑是君子的兵器,舞起来应该如游龙穿梭一般潇洒,哪像她是招招要人性命,别人的表演是雪花照芙蓉,她则是大雪满刀弓,这哪是表演?这像是要灭了观众,全无半分美感。

                  卫泱泱平日里有点怕申明煌,今日看对方心情很好就大着胆子问:“殿下从小生活在皇宫里,应该没有什么烦恼吧?不用担心人家会攻城,花都还有全天下最好吃好玩的商坊。”

                  她从小生活在军营,身边除了军士就是敌军,并没有接触过其他人,为防止敌军突袭,蓝营每隔几天便要换地方驻扎,常年居无定所。在她心里没有人会攻城、可以安安静静吃饭睡觉,那就是世间最美好的事了。

                  听了她孩子气的话,申明煌忍不住笑了起来:“你以为皇子每天吃好喝好就可以了?”他叹了口气,接着说:“我从出生的那天起就是先皇后所生的嫡子,一言一行都受到约束,什么时候笑、什么时候说话、如何跪、如何行礼全都有人盯着,一点也不许出错。自三岁开始,就由大阳最好的师傅教我写字、画画、读书、习武。不止是兵法,经史子集、治国之道我全都要学,每天学五到七个时辰。我也不能像你那样一个人就可以跑出去,我每次出门身边最少都跟着五个人,有给我梳头整理服饰的、有端着茶水暖炉的、有拿着药箱的、有拿着零食点心的、有拿着换洗衣服的,怕我病了、饿了、挨淋了,或者衣服脏了,这样的生活你会喜欢吗?”

                  卫泱泱没想到做了皇子也这么惨,她放下正准备吃的桑葚,难以置信地问:“连,连笑都有人管?”申明煌轻轻点头:“嗯,对待臣下,既不能太严肃使人难以亲近,又不能太宽松使人敢不尊敬我,如何笑、什么时候笑,都有约束。我来到江南没人敢管我,就可放松些,行走坐卧已经是非常不合规矩了。”  卫泱泱嘴巴长大:“啊?我一直觉得殿下站有站相、坐有坐像,已经很好很好了,这还叫不合规矩?”

                  申明煌笑了笑:“我还羡慕你呢,不拘小节肆意潇洒。”  卫泱泱见他揶揄自己,有点不好意思,赶紧岔开话题:“殿下做皇子也有好处啊,就算不能随便做什么,也没人敢惹,殿下肯定没有什么烦心事吧?”  申明煌用帕子擦了擦手说:“人生在世怎会没有烦心事?”

                  卫泱泱很惊讶:“殿下是皇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想娶谁就娶谁、想杀谁就杀谁,这还能有什么烦心事?”  申明煌被她的话气到苦笑:“大阳有律法的,我也不能凭着心情随便杀人。至于我的婚姻,自然也和普通人一样由父母做主,就算是我的心上人,倘若不适合做王妃我也是不能娶她的。”

                  卫泱泱更加惊讶:“连殿下也不能娶自己的心上人?那还不如我八哥呢,他就可以和心上人成亲。”申明煌轻轻叹了一口气:“是的,我那早逝的王妃就并不是我喜欢的,但是我也不得不娶她,还要对她客客气气。”

                  卫泱泱试探着问:“那殿下的心上人怎么办?”申明煌平静地说:“她被家里许配给别人了,后来她不肯嫁人,就自请出家、带发修行去了。”  “啊”,卫泱泱震惊地叫出声来,心想:原来贵为皇子也有爱而不得的一天,那还不如我家老八,最起码老八和苗姐姐死后可以埋葬在一起。

                  卫泱泱看着申明煌,忽然觉得这个五皇子好像也没有那么令人羡慕了,她本想说几句话劝慰对方,可她最不会的就是安慰人,只得没话找话:“那殿下如果心情不好可以到街市上走走,我听说花都城的商坊很是热闹,全天下的东西那里都有得卖。可惜我们回海西时,只是从花都经过并不能进城看看,等我回去之后,大概家里也不会允许我再出门了。”

                  她本是要劝别人,说着说着却觉得自己更可怜,有生之年居然都不能到花都去看一看,看看这天底下最繁华巍峨的城池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申明煌看她有点丧气,就说:“不会的,倘若家里不许你来,你可以偷偷来找我,我带你去商坊。”  他说着从自己右手上褪下一串紫色手串来递给卫泱泱,眉目之间含情脉脉:“不管你什么时候来花都,都可以拿着这串紫珠手串来凤泉王府找我,我必信守承诺。”

                  申明煌眼神似钩子一般看着对方,显然是在表明自己的心意。卫泱泱却并不懂这些,她看着手里的手串,它由十颗淡紫色珍珠穿成,所有珠子大小一致、光滑圆润,她虽然并不懂珠宝首饰,但也知道这手串十分难得。

                  她摸了摸其中一颗珍珠,说道:“殿下这东西很贵吧?我可不能收,我父帅会教训我。而且我随时要打仗,再把它弄坏了怎么办?送给我简直就是暴,暴殄天物。”

                  申明煌一把抓过卫泱泱的手给她戴上:“这是凤泉王的信物,我从小到大一直戴在手上的。你收下吧,做为此次大捷我给你的奖励,带你去逛商坊一次,等我完诺之后你再还我,这样总不算我们私相授受了吧?”

                  他想了一下又叮嘱说:“平常你可别戴着,以免弄坏了或者弄丢了,最好找个盒子收起来,等你想来花都找我兑现承诺时再拿出来。你可要好好保存啊,不然我可不认账。”  卫泱泱听他这样说,忙小心翼翼地应承着:“嗯嗯,这么贵的首饰我回去就收起来。”

                  七月三十,卫家军从钱塘府班师回海西,钱塘也临近运河,可以在城外直接坐船,不用再回姑苏。申明煌去为他们送行,离家足足半年每个人都很开心,终于可以回家和亲人团聚了。运河两岸也围满了百姓,钱塘府的人听说卫家军要走,人人都跑出来争着围观这大阳第一神武军队的风采。此刻的江南正是百花盛开的时节,身着盔甲的将士和岸边百花互相映衬,颇有种国泰民安之感。

                  卫泱泱经过几个月的练习上下船已经非常熟练,她沿着跳板三步两步跨上船,又仔细看了一遍岸边的美景。想到要和这锦绣江南告别回到戈壁中去了,她的心里真是恋恋不舍。

                  卫泱泱向来不爱自寻烦恼,想到自己总算跑了这么远来,看到和海西完全不一样的风土人情,很多人一辈子都没出过海西,自己已经很幸运了,她就又开心起来。因不用打仗,所以她只是穿着男装并未穿盔甲,头上插着一枝卫秉钺早上刚刚摘给她的桂花,使得她满身都是香气,她笑嘻嘻的和卫秉钺一起向岸边的申明煌及众人行礼。

                  钱塘、海西相隔甚远,此一去,也许对于很多人来说今天就是此生最后一次见面了。卫秉钺为人十分豪迈,他拱手说道:“殿下、各位将军,家国平安便是武将心愿。我卫家军蓝营在钱塘江畔留下四十四具尸首,他们定会替末将留在这里护佑钱塘百姓,咱们后会有期!”  他说完船便开动,一路向北驶去。

                  船行驶之后,卫秉钺便开始查看凤泉王赏赐给卫家军的礼品清单。他知道对方有意拉拢定是出手阔绰,没想到居然如此阔绰,赏的东西足足装了两船!让他更惊讶的是这两船里面有一船都是江南各地的特色小吃,新鲜的果子、鱼肉不好保存,凤泉王命人送来的就是腌渍好的青梅、杨梅之类的零食,还有虾米、鱼干之类的海产。

                  这些零食是送给谁的一目了然,凤泉王为了讨好一个小妮子可真舍得下本,他如此大手笔到底想要什么?卫秉钺决定将小妮子找来问一问。卫泱泱记性十分好,她将凤泉王带她去钱塘游玩的事事无巨细一一告知,卫秉钺听罢问她:“你觉得殿下为何要这样对你?”

                  卫泱泱很惊讶:“不是你让我给殿下做护卫陪着他出去玩的吗?他和我假意约会不是为了麻痹内鬼?难道还有其他计划是我不知道的?”卫秉钺听罢很无语,又想想小妮以为约会是假的,那就表示她没有上当,那也就没什么好担忧的。

                  他忽然看到这一船零食盒子中出现了一个不一样的物品,是一节竹筒。他正要将竹筒打开来看看是什么,卫泱泱忽然说:“小心点,别给我碰坏了。”卫秉钺有些惊讶,小妮子能有什么东西怕人家碰坏?他打开之后更加惊讶,那是一串十分名贵的珍珠手串,这绝不该是小妮的物品。

                  他很严肃地质问卫泱泱:“这是你从哪里弄来的?你别告诉我你从敌军尸首上捡的。”卫泱泱有个奇特的习惯,每次杀敌之后她都要从敌军身上取一件物品当成是战利品,越新奇好玩的物品她越喜欢。这串手串上的珍珠是圆润饱满的淡紫色珠子,并非江南所产,海盗不可能买得起这种东西,就算买得起,这也不是小妮喜欢的,她只喜欢武器和吃,相比这串手串,这一船零食才是她的最爱。

                  卫泱泱撇撇嘴:“你可真会给敌军脸上贴金,他们配有这种手串吗?这是凤泉王殿下送给我的,我怕摔坏了,才砍了一根竹子做竹节将它放进去保存。”申明煌曾经交待她,不要将手串的事情告知别人,不过在卫泱泱的观念里,老八并不是“别人”而是自己人,和他说当然没什么关系。

                  卫秉钺听罢无语,这么贵的手串本应该收在一个精致的首饰盒子里、底下再垫上丝绸防止刮伤,谁会随随便便放在竹节里?看来小妮并不知道手串的价值。他就张口问:“殿下送给你的时候,没有告诉你手串有多贵重吗?”卫泱泱点点头:“有啊,殿下和我说这是凤泉王府的信物,让我好好收着,我又不敢弄坏,万一他以后找我要回去呢?”

                  卫秉钺更加无语,凤泉王送手串是为了表达情深意重,而卫泱泱的眼里只认金子银子和铜钱,她以为的贵重和凤泉王以为的贵重显然不是一个意思。等等,凤泉王要带她去商坊?这又是何目的?

                  卫秉钺看着卫泱泱,表情严肃:“殿下是在什么情况下送你手串的?你一五一十说来。”卫泱泱很听话,就将那晚在钱塘府衙花园里的事一一告知,连她和申明煌的对话都一字不拉地重复出来。

                  卫秉钺越听越心惊,凤泉王和小妮说他与心上人有情人难成眷属,这是男子撩拨女子时常用的手段,一点也不新奇。女子多有母性,听着男子讲述自己的悲惨经历,往往就会同情对方,这一同情就会想呵护对方,一来二去就会拼命给男子付出温暖和照顾,慢慢地就情难自已。

                  凤泉王若是真心实意想用裙带关系绑定卫家,应该名正言顺地请皇帝赐婚才是,私底下撩拨小妮做什么?男子不管是爱上女子还是爱女子的娘家势力,都应该娶她并好好对她,这才能让她的娘家死心塌地为自己出力。若是只撩拨不给名分,那不就是欺人感情、害人名节?卫秉钺虽然也常常和女子做露水夫妻,但都是对方主动的,他从未欺瞒过对方,也未对任何女子做出过什么承诺,双方你情我愿。

                  他实在想不出凤泉王此举到底是什么目的,若说他想哄骗小妮,可是卫家远在天边,他哪有机会再见小妮?不对,若小妮真的偷偷溜出蓝营拿着这串手串去花都找他呢?对于自己妹子卫秉钺还是了解的,尽管花都与海西远隔千里,凭她的性子,她只要想去,总会想办法过去的,凤泉王显然也知道她敢这么干,才会用手串来暗示她。

                  卫秉钺心里惊讶又不敢表露出来,只得问卫泱泱:“殿下对你这么好,你对殿下观感如何?你难道真要留着这手串去花都找他?”卫泱泱有点不高兴:“怎么可能,我又去不了花都,你会带我去吗?殿下不过是把我当小孩哄,我知道你们有事不肯告诉我,用得着我的时候才叫我去和他假意约会,哼。”

                  她还记着申明煌与卫秉钺逼她给腮波一帆写信一事,这两人为了麻痹敌人敢这么对她,她才不会相信他们。想到这里卫泱泱又说:“殿下说他怎么惨怎么惨,我还觉得我更惨呢,不是你说的吗,卫家大小姐养在外面不能回家,还经常吃不饱饭,我觉得我才是全天下最惨的人。我根本就不想和他演戏,是你叫我去我才不得不去,我其实最想去甬鄞府的船坞看战舰呢。陪着他在西湖转悠,他规矩那么多,我一点也不自在,吃饭有吃饭的规矩不能多吃,说话有说话的规矩不能大声,我这阵子跟着他都饿瘦了呢,他送我这些零食是应该给我的补偿。至于这个手串嘛,他送了我又不敢不收,反正我又不可能去花都,他的话就随便听听呗,不就是画个大饼给我看嘛,吃又吃不着,还不如送我一只火腿让我抗回海西呢。”

                  卫泱泱罗里吧嗦又讲了一大堆,申明煌要求又严规矩又多,吃也吃不好、玩也玩不好,她简直是满肚子怨气。卫秉钺听罢简直要笑破肚皮,凤泉王拍马屁拍到了马腿上,小妮子是喜欢吃甜食,但她更喜欢吃肉,最不喜欢的就是珠宝首饰。这串罕有的淡紫色珍珠手串在她眼里的价值还不如一只火腿,说出去也要把别人笑死。更离谱的是她完全没懂凤泉王的暗示,她对男女之情简直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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