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愿你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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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城之后,宋宥谦就打发了之前聘请的镖师和倪清淑安排的人,让他们带着行李先走一步,自己跟沈若星还有事情要办,不跟他们同行。
沈若星好奇,问他们有什么事情要办。
“咱们来的时候赶时间,有很多地方你想去看看,结果因为路程太紧张没能成行,这次回去咱们俩慢慢走,将你想看的地方都去看一遍,想吃的东西都尝一尝。
我想着带着这么多人和行李确实不太方便,所以想让他们先回去,咱们俩单独行动。”
这个提议让沈若星疯狂心动,她双眼放光,抓着宋宥谦的胳膊摇晃着问:“真的吗?真的可以这样?”
宋宥谦看着她脸上的笑意便知道她有多开心,这种时候哪怕她要天上的月亮,自己说不定都会想办法去九天揽月,更何况只是此等小事。
“当然可以,来时咱们已经走过一遍,不用担心迷路,我也有信心可以保你安全,至于家里你也不用担心,我让镖局的人帮忙带封信回去,如果路上玩的时间比预想要久,那咱们就再写封信回去。”
离家一个月,沈若星确实是有些想家,更准确的说是想奶奶。
但是想着如今这个时代,出门一趟实在太难,趁着眼下有机会又有时间,游玩一番也不错,毕竟下次再有这样的机会也不知得什么时候。
于是她欣然同意,两人将马车暂时用不着的东西交给镖师带回去,只留了衣物和干粮,轻装上路。
这时候沈若星的情绪彻底从分别的低沉情绪中脱离,她兴致勃勃地问:“宋宥谦,咱们第一站先去哪里?”
“咱们出了城门之后往西走,大约四个时辰的路程,咱们可以到一个叫桃花镇的地方,那里的烧鸡特别有名,我之前在京城都曾听说过,咱们去那里吃烧鸡,晚上就在那里住着。
明天上午在桃花镇逛一逛,半上午出发往陵水县的方向走,中午饭就在马车上解决,傍晚应该可以到陵水县。”
他们的路引都有严格规定,来时从哪座城过,回去时也得有相应城镇的大印,这样才能顺利通关,如果来回的大印对不上,很可能就会被当做流民处置,因此他们不能脱离来时的主线,只能在这条路上挑出有意思的地方绕路过去玩玩。
沈若星对此已经很是满足,毕竟她穿越之后一年多的时间出过最远的门就是双峰村到泰平县,如今能够出门游玩,对她而言已经是莫大的惊喜。
……
这会儿只有她和宋宥谦两人,宋宥谦在外面赶马车,她一个人在车厢坐着无聊,便打开倪清淑临别时送来的木匣子,看看倪清淑都给她送了什么东西。
这里面果然如清淑所言,都是胭脂和首饰,胭脂的数量极少,只有三盒,大多都是首饰,且数量也比她想象中要多。
小匣子下面叠了小匣子,加起来足有三层,全是各色戒指,手链,手镯,项链,耳环,发钗,发簪以及步摇。
首饰并不算贵重,基本都是做工精致,造型灵动别致,适合年轻女子佩戴的饰品,因为体量看着不大,她即便是戴出去也不会惹人注目。
想要挑出这么多符合她心意的首饰来,清淑定然费了不少时间和心思。
沈若星将所有匣子一一打开来看过,然后在最底层发现了一个信封。
她打开信封,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银票,五十两,一百两的银票厚厚一摞,她数了一下,一共有两千两。
信封里除了银票之外,还有一封信。
“若星,展信佳。
想必你在看到这封信时,也已经看到了我给你准备的两千两银票。
我猜之前给你的二十万两,你一分都不会用在自己身上,要么给我置产业,要么给我存着,但我的本意其实是希望你能拿着这笔钱去改善生活,从此以后不必为三五两碎银劳碌奔波。
既然你不会动那二十万两,我便额外给你准备了两千两。
只希望你别再推脱,一定要将这笔钱用在自己的身上,不拘是置办产业还是用于生活,我希望你的生活能因为这笔钱过得更轻松。
当然,我更希望你能用那二十万两银子买个庄子,买些仆人,开始你理想中的生活。
我此生估计难得自由之身,如果能用这些身外之物让我唯一的朋友得偿所愿,对我而言便是最好的消息。
若星,别有心理负担,你的开心和快乐大于一切。
并且你也知道,二十万两对于别人而言很多,但是于我而言并不算什么。
所以,一定要尽情肆意地生活,若你能过得开心,于我而言,也是一种慰藉。
你的好友,清淑留。”
沈若星看着这封信,情绪又一次陷入低落,清淑那样好的人,为什么要面对一个没有希望且无法改变的未来?
她无力地叹了口气,然后将摆了满座的首饰匣子收起来,接着便掀开车帘,坐到了宋宥谦的旁边。
此时,她一点儿也不想独处。
宋宥谦只看她的脸色便猜到她应该是又想起了倪清淑,也没劝她回去车厢坐着,而是让她去里面拿顶帽子戴着。
“这会儿太阳出来了,有些晒人,你皮肤嫩,得遮着些,不然很容易晒脱皮。”
沈若星的皮肤本来就白,加上这一年多精细的调养,更是细嫩无瑕,说是肤如凝脂也不为过。
因此宋宥谦是真担心她在太阳底下晃两下就可能会被晒破皮。
沈若星从善如流的回车厢拿了顶帽子。
那里明明有两顶帽子,她也没想着要给宋宥谦拿一顶。
经过一个冬天,宋宥谦原本的小麦色已经完全褪去,虽然不能跟她比白,但在男人之中却很是显眼,这样的肤色配着精致的五官,让宋宥谦有了些花美男的趋势。
可是相较于花美男,沈若星还是更喜欢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英朗锋利的宋宥谦。
所以,他不能戴帽子,得赶紧晒回小麦色,那才是最完美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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