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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猎人的荣耀


这些人看余秋堂只有十七八岁,还是个半大少年,寻思他可能是无意间搞到只野物拿来还钱,所以都想捡便宜。

    事实就是,在半路上截货的人,多半都不会真心出价。

    就跟旅游区某些摊贩一样,从不在乎服务质量,只要把钱收了,管你吃不吃,喝不喝东西,反正钱你要不回去。

    他们也不想什么回头客,信誉啥的,因为大家都知道,很多地方有些人一辈子只去一次,只要永远保持新增顾客便是。

    余秋堂对此自然熟悉,所以他也就是打着哈哈朝里面走,并没将小灵猫拿给他们看。

    “哎,你是啥东西,让我们看看给伱出价嘛,你是来卖东西的,又不让我们看货,你想干啥么?”

    “就是,这娃一点都不懂事,还搞得这么神秘,好像我们会把你那东西抢走似的,你在这附近问问,我张老三在街道多少年了,有一个人说我不厚道嘛?!”

    “……”

    这些人为让余秋堂信服,自然是满嘴跑火车。

    一般山民朴实,很多人经受不住他们这样反复游说,想着反正是打来的野物,卖到哪里都是卖,便会被他们捡到便宜。

    余秋堂早历经沙场,断然不会在这种地方摔倒。

    拉拉拽拽,他走进野物市里中心地段,这里才是真正有眼力劲,也愿意出价的人汇聚地,而这边的东西相对外围也丰富很多。

    野兔和野鸡,松鼠最多的,其次就是黄鼠狼,蛇,还有一些鼬类的皮等等,其中有个人面前摆着一张狼皮,吸引很多人驻足观看。

    这人余秋堂觉得面熟,仔细回想,才认出来他是一位小有名气的猎人,前世就打过交道。

    这人有杆双管猎枪,据说是杆进口货,枪用的还不错,而地上放着的狼皮保存还算完整,看大小应该是一只月狼。

    虽然月狼的体型不大,可毕竟是狼,猎人能打死狼,说明已经在行业内站稳脚跟。

    秦岭有两种狼,一种是从蒙古过来欧亚蒙古种,这种狼数量较少,早些年还能看到,后面基本绝迹。

    还有一种就是被称为西北狼的夜月狼,也叫月狼。

    月狼是狼里体型中等偏小的分类,比一般的家犬略大,和可以作为猎犬的狼青差不多体型,不过若是比较起战斗力,那猎犬根本不是月狼的对手。

    这边坊间流传着狗是狼舅舅的传说,好像狼见到狗后会害怕,搞不过狗。

    但实际上,同等体重的狼与狗战斗,狗一成胜利的几率都没有,两者的区别不仅仅在于狼更具有野性,攻击性更强,而是因为狼的咬合力,耐力和顺势的爆发速度都要超过一般狗。

    除非这只狗是狼犬这种杂交后的特殊犬种,又经过多年训练,这样才可能勉强较量较量。

    但如果将战斗的时间拉长,狗的胜算会越来越低,所以猎人如果带着猎狗进山,遇见狼后都是围攻,或者是驱赶,而不是单挑。

    狼也是群居动物,最常见的是三只或者五只为一个小团伙,最完美的是七只,也就是人们喜欢说的七匹狼。

    但实际上,最大的狼群可以十只以上,甚至接近十五只,只是这样一个庞大的狼群对周围环境要求高,没有充足的下层食物链做支撑,断然支撑不住这么多数量。

    多余出来的狼要么会被同族直接杀死,要么会因为被驱赶出狼群,无法顺利捕到猎物慢慢饿死,甚至还有落单被其他动物,例如豹子,豺攻击最后丧命。

    在秦岭里,余秋堂见过最大的狼群是五只,公母狼带着三只狼崽子。

    对于秦岭的猎人来说,名声来源就是看猎杀过的最猛猎物是什么。

    而很多猎人在出售东西时,喜欢将自己猎物皮或者牙齿摆放在边上,就是告诉别人,我很牛逼,你们要是想收东西,做生意,最好来找我。

    狼就是秦岭猎人的入门猎物。

    其实山上还有很多比狼更猛的肉食或者食草动物,无论是战斗还是猎杀的难度,珍惜度都要强于狼,能搞倒那些,才算真正的“学霸”。

    捕杀过狼,只能算是个好学生。

    余秋堂走过那人,刚好看到旁边有人将几张松鼠皮和一张黄鼠狼皮卖掉,转身拿着钱走了,他便将袋子放到地上,解开口袋,将里面的小灵猫露出来。

    昨晚这家伙有些不精神,还以为坚持不住多久,但给喂养东西后,经过一晚上休整,它今日又变得凶悍起来,袋子口一解开,立刻对着余秋堂就是一阵哈气。

    这点倒有些像猫科动物。

    余秋堂用手指敲敲小家伙的脑袋,示意它不要嚣张,两人的缘分已到尽头,马上就要分奔东西,不要搞得关系这么难看。

    小东西完全不懂他的意思,眼珠子转来转去,看着周围的人们,身体紧绷,背上的毛直接立起来,显得身体仿佛都变胖很多。

    它这副模样,很快就吸引到来回搜寻野物的贩子注意。

    有人立刻围过来,说了声:“啥东西,”又仔细辨认,惊讶道:“这是……黑脚狸?!”

    黑脚狸是小灵猫俗称,取名是因为小灵猫的小腿乃至爪子外侧都是黑色,或者深灰色,只有脚垫处才有白毛。

    这家伙名字有很多,不同地方不同叫法,例如有因为它的脑袋和身子很尖,所以叫箭猫的,也有因为它的香囊,叫它香狸,或者因为它身体是一截棕色一截灰黑色,所以叫它斑灵猫等,其实都是一个东西。

    “是黑脚狸,”余秋堂用个小树枝轻轻敲小灵猫的脑袋,小家伙在众目睽睽下被他调戏,非常的不满,不住挣扎着,想将绑它的绳子挣脱。

    “看,多灵活,一只活的黑脚狸!”

    余秋堂重点强调它活着的特性,声音提的很高,立刻吸引几个人过来。

    大家看到还真是一只活泼的小灵猫,顿时很感兴趣,这是属于比较少见的野物,几天在野市上都不见得碰到一只,更不说还是只活的。

    原因就是这家伙非常警觉,又善于隐蔽,而且是傍晚才开始溜出来活动,速度又非常快,即使被抓住,也一般会被打死,能活得这么活泼,实属少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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