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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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算了,还是不要多管闲事的好。”这里面一看就有门道,要么宅斗阴私,要么仇家追杀。
无论是哪种,都不是她一个无权无势的老百姓能管的。
叹了口气,起身便要离开。
刚走出两步,她又停住了脚,就让他这么死在这里,她余生只怕都要良心不安了。
“罢了罢了,先带回去再说吧。”她喃喃道。
然后便将小男孩背到了背上,还好,不算太重。
之后她便加快脚步往家里走去……
“哥哥,娘怎么还没回来呀,天都黑了。”李如玉蹲在地上担忧地问着自家哥哥。
“丫丫别担心,娘应该是路上耽搁了。”
李谦摸了摸妹妹的头,安慰道。
“是这样吗?”小丫头将信将疑。
李谦没再说话,只是深深蹙起的眉头暴露了他的担忧的心情。
突然,门口传来了动静。
兄妹两人赶紧跑了过去,“娘!”
果然是江秀,只是她背上还背着个人。
“娘,这是?”
“进去说。”
江秀示意他们关上院门,然后快速进了屋子。
刚进门就撞见了刘氏跟公公,“秀娘你这是从哪儿背回来个娃啊?”
把孩子放床上后,她才跟大家说起了事情的经过。
“我也不知道这孩子的身份,留他在那,他肯定会没命的,我就先带回来了。”
“秀娘,你做得很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么小的孩子总不会是大奸大恶之人。”
李忠义刘氏他们是善良的人,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让江秀自己安排便不管了。
江秀打了盆温水,然后便给小孩子擦拭起了脸跟手。
洗干净后,她才看清了小孩子的面容,长得很是好看,特别是粉粉嫩嫩的脸,像个小姑娘一样。
她将小孩身上带血的外衣给脱了下来,又找来了便宜儿子的外衣给他穿上。
脱衣服的时候,从他身上掉下来了一枚玉佩,江秀捡了起来,玉佩触手温润,上面还雕刻着龙纹。
一看就价值不菲,再看这孩子衣服的料子,都是丝绸,反正非富即贵。
江秀将玉佩放了回去,他身上没有伤,就手上几处擦伤。
给他包扎好伤口后,时间已经不早了。
李如玉一脸好奇的盯着床上的人,“娘,这个好看的小哥哥是谁啊?”
“不知道,路上捡的。”
“那他怎么不醒啊?”
“他太累了。”防止女儿再问,江秀赶紧打发她去睡觉。
小丫头虽然还像问些什么,但到底不敢忤逆娘亲,便恋恋不舍的走了。
只留下李谦,江秀刚才就注意到了,那枚玉佩掉下来的时候,自己这便宜儿子明显有轻微的情绪波动,虽然只是一瞬间。
她敢肯定,便宜儿子绝对是认识这枚玉佩的,或者是玉佩的主人。
江秀紧紧盯着他,想从他脸上找出些蛛丝马迹。
可惜,一无所获,要是有读心术就好了。
“娘,你这么看着我做什么?”
许是盯太久了,李谦突然抬起头来与她对视。
“没,没什么,想问问你认不认识这人。”
李谦笑了笑,“娘说什么呢,我都没出过村,怎么可能认识这人呢。”
“好吧,时候不早了,你也去睡吧。”江秀挥了挥手。
“嗯,孩儿先休息了。”
等走出了院子,李谦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
他捏紧了拳头,终于又见面了。
……
第二日,江秀早早就起床了,将买的鸡崽子扔进鸡舍,她就去厨房做饭了。
面昨晚就发好了,今早刚好可以用,她手脚麻利,很快馒头就上锅了。
粥也煮上了,考虑到还有个病人,她又用细米熬了一罐子粥。
等一切准备就绪,就听见如玉火急火燎的跑了过来,“娘,那个小哥哥醒了。”
她洗了洗手赶紧跟着过去了,大家都在,刘氏正在抹眼泪。
那小孩子确实是醒了,一见到江秀,他立马起身深深向她作了一揖。
“多谢夫人相救。”
“你不用行如此大礼!”江秀赶紧扶住了他。
她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孩子,虽然穿的李谦的旧衣服,但是依旧能看出气度不凡。
举手投足都透出一股不属于农村人的风骨,精致冷峻的眉眼没有半点小孩子的稚气。
“你是谁家的孩子,需不需要我们帮你联系你家人?”
江秀问起了他的家人。
他摇了摇头,没说话。
“你爹娘呢?”
“我娘死了,我爹,我爹也死了!”江秀察觉到,说起他爹的时候,他眼中带着恨意。
看来又是家庭伦理大悲剧,她叹了口气。
“你还有其他家人吗?”
那孩子犹豫了一下,又拱了拱手,“夫人,我叫沈恪,家里……我家里已经没人了了。”
说道这里,沈恪声音有些哽咽。
江秀一愣,一时间不知道说些什么,想到那些追杀他的人,估计是仇杀之类的。
“那你还有什么亲戚吗?”她又问。
沈恪垂下眼眸摇了摇头,“只剩我一人了。”
“娘,小哥哥真可怜,不如我们留下他吧。”如玉小丫头轻轻扯着江秀的袖子,哀求道。
“是啊,这孩子怪可怜的,家里人都没了,这世道一个人可怎么生存呢,咱们留下他吧。”
刘氏也帮腔。
江秀看了看大家,又看了看沈恪,“你愿意留在我们家吗?”
沈恪一下子就跪下了,“多谢夫人收留。”
“那好,你就留下来吧。”
一听沈恪能留来,如玉高兴得直接跳了起来,刘氏也很满意。
江秀悄悄看了眼一直无动于衷的便宜儿子,见他并没有什么不满,才放下了心来。
“好了好了,大家先吃饭吧。”
“好哦,吃饭了,小哥哥我们吃饭去吧。”说着李如玉拉着沈恪就去饭厅了。
江秀见状忍不住摇了摇头,这孩子也太自来熟了吧。
饭桌上,大家其乐融融。
“我们农村就这个伙食,也不知道你吃不吃得惯。”
江秀给沈恪夹了个馒头,沈恪是大户人家的公子,以前吃的肯定精细很多。
“已经很好了,我吃得惯。”沈恪咬了一大口馒头狠狠道。
从他决定留下来的那一刻开始,他就不再是以前的沈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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