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宋江:溜骨髓,算不得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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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曹杰的身影一出现,阎婆惜便立刻止住了哭声,可那眼泪珠子就像断了绳子的珍珠项链,一颗颗在脸颊上坠落。
如此无声地哭泣,演技着实高超。
小金莲本在旁劝着,见曹杰曹大官人回来,不由偷偷地狠狠瞪了他一眼。
然后迈着小碎步上前,握着曹杰的胳膊,夹在两峰之间,夹着嗓子娇滴滴道:
“郎君,这阎姐姐真可怜呢!老爹没了,和老母流落异乡,又身无分文,要是没人帮她,可怎么活哟!郎君,你菩萨心肠,高低要帮帮姐姐啊!”
感受着手臂间阵阵舒适的摩擦,曹杰微微一竖。
小金莲的演技也是不俗,心中吃醋,就像掉进了醋坛子里,但脸上却不展露出一分一毫的醋意、嫉妒的表情,嘴里更是为阎婆惜说着好话。
曹杰大马金刀端坐在太师椅上,也不搭理小金莲,朝着武大道:“大郎,我带回了些糟腌,麻烦你再做些吃食,我吃了宴席,七哥还饿着呢!”
武大连拍了一下脑门,忙道:“刚刚和这女子掰扯去了,忘了这一遭。七哥,我这便去做饭,你用糟腌下酒先垫垫肚子。”
阮小七最见不得女人哭闹,提着糟腌道:“二郎,我去前院喝酒,这女子若是送走,你唤我一声便是。”
“今晚便不麻烦了,你安心喝酒,明日我再来陪七哥。”
很快,正屋大堂内便只剩下曹杰、小金莲、阎婆惜三人。
“请郎君收留,小女子真的活不下去了啊!愿做牛做马……”
阎婆惜用手袖抹了一把眼泪,双膝跪在地上,两瓣浑圆抬起,衬得她腰臀露出了完美的曲线。
不得不说,这女子不着粉黛,素颜朝天,有此容貌,真的比前世的明星都要亮眼。
只是终究还是差了点意思。
不是容貌不够美,身材不够好,才艺不够亮,而是气质真的不足。
风尘里的女子要有让人自渐形秽的气质,要有让人无法靠近的气质,那么就能去争花魁了。
大怂朝孕神的读书人,日常娱乐最喜欢的便是上青楼社交。
只卖艺不卖身的花魁,便是抢手货。
明朝的冯梦龙有一段论男人的话十分精彩,他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
这句话把男人的心理看得很透彻。
不过,曹杰还是喜欢偷得着的,永远不做舔狗,哄抬逼价。
所以,他是个俗人!
老祖宗曹孟德就是俗人,好人妻。
他到宛城,问左右:“此城中有妓女否?”
操之兄子曹安民,知操意,乃密对曰:“昨晚小侄窥见馆舍之侧,有一妇人,生得十分美丽,问之,即绣叔张济之妻也。”
操闻言,便令安民领五十甲兵往取之。
于是一炮害三贤,名传千古。
作为曹氏子孙,好人妻,做曹贼,这叫做类祖。
“咳咳……”
曹杰轻咳了两声,清了清喉咙,目光幽深望着匍匐在地上的阎婆惜,问道:“可还是完璧之身?”
阎婆惜羞怯地低下脑袋,微微点头,低声道:“之前有爹爹护着,后来遇到了宋押司,帮我打发了许多泼皮的骚扰,不曾破身。”
“如此甚好!甚好!”
曹杰站起身,将跪在地上的美人搀扶了起来,拉着柔荑,说道:“但入了我门里,就要守好三从四德。”
“妾必一心服侍老爷。”
“嗯!”
没能力的男人才怕被戴绿帽子。
宋江不好女色,因此不常与阎婆惜同床,这才被张文远绿了;卢俊义沉迷于武艺,贾氏才与管家李固私通;杨雄更可怜了,潘巧云死前说“我跟了你三年,还不如和我师兄三天快活”……
你不透她,又要娶她干什么?
曹杰就从不担心这种事,毕竟有【曹贼】的经验日日要肝。
这是好色吗?这是沉迷女色吗?
这是修行!这是效仿黄帝,意图白日飞升。
大道也!
见曹杰这副嘴脸,小金莲站在一边直撇嘴,闷闷道:“郎君这是嫌弃奴服侍得不好吗?”
曹杰又将金莲搂在怀里,安慰道:“我怕你器大伤身啊!金莲,我这也是为你好,找个姐妹分担压力。”
似乎想起了多次欲生欲死的记忆,小金莲不由打了个寒战,连忙施了个万福:“郎君说的是,奴和阎姐姐必相亲相爱……”
“该是我叫姐姐,金莲姐姐!”阎婆惜起身,二女站在一起,好一对亲亲姐妹。
夜,迷离;月,皎洁;人,妩媚。
后宅,花梨木架子床剧烈在摇晃,悬着的天青织帐上人影幢幢。
有诗云: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正所谓:高耸入云的山峰有它的刺激,平坦舒缓的山丘有它的惬意。林间小道可以探秘,广袤草原可以驰骋……每一种风景都有独特的魅力。
【完成一次高质量双修】
【“曹贼”经验值+22】
烛火映照在天青织帐上的光影再度发现变化,形成三行字体:
【命魂之相:曹贼(人妻萝莉、欲女闺秀,甚好甚好)】
【经验:lv2(12/400)】
【天赋:双修lv2(黄帝御女三千,白日飞升)】
‘老牛般开垦这么多次,可算是升级了。’
‘累断了我的老腰!’
霎时间,好一番折腾疲惫的身体内,一股沁人心扉的暖流从双肾部位涌起,顺着奇经八脉散入全身。
那种舒适的感觉,就像是做了一次马杀鸡,骨子里的舒服。
在热流的浇灌下,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散发着热。
“嘶!”
这种从未出现的奇异感觉,飘飘然好似升仙一般,让人欲罢不能,沉迷其中,难以抑制的生硬。
【曹贼】升级结束,曹杰长舒一口气,只觉得刚刚消耗的精气再度饱满起来,忍不住就要喷薄欲出一般。
整个人神采奕奕,双眸炯炯有神,朗若星辰。
而在阳刚之气下,呼吸都为之灼热。
望着枕边美人,曹杰没有过度摧残,等睡了两个时辰,东方即将天亮之际,他便起身穿上短打衣服往前院而去。
“七哥,起来练武了。”
曹杰朝着左厢房高声叫了一句,没片刻,就见阮小七睡眼迷蒙一脸不愿地走了出来。
“二郎,咋这么早?”
“一天之计在于晨,鸡鸣三遍,正是大好男儿练武之时。七哥,不可懈怠啊!”
“……”阮小七揉了一把脸,露出一副苦笑,暗道:昨晚折腾半夜,现在就起床习武,精力还如此旺盛,你他娘的真是天赋异禀。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练武的人,一辈子都要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女色那是万万不能近的。
破了身,抵挡不住诱惑,前半生的苦修一年半载便能化为乌有。
梁山那么多的好汉,不近女色便是这个原因。
至于酒,酒是粮食精,炼脏小成统统都是营养。
前院特意收拾出的练武场上,曹杰和阮小七打得有声有色。
剧烈交手三五个回合,二人一分,阮小七感慨道:“二郎,你这打法越来越精湛了,境界也稳定在了小成。但想要再进一步,炼精大成,却是不易。
二郎,听哥哥一句劝。那女人还是少碰为好,将精气都用在修炼上,以你的天赋,追上咱也只是三五年的工夫……”
曹杰尴尬一笑:“七哥,我知道分寸,不会耽误修炼的。”
…………
听到曹杰将阎婆惜收了,宋江那颗心落下了肚子。
一个潘金莲还不够,再来一个阎婆惜,看你骨髓几时枯。
穿好押司吏服,正好头巾,在铜镜上打量了一番黢黑却精神饱满的面容,宋公明心中暗笑道:
但凡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的,好生惹人耻笑……这曹二郎,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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