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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信仰之于人


第48章  信仰之于人

        傍晚,阿伊妹难得出去,陪着小桃红买衣服,府中的方婵也跟着,她是比较懂得打扮的。

        长安有卖好衣服的地方,但卖得贵,还有卖胭脂的和首饰的,刘瀚特地给了她们钱。

        他一个劲的给,她们一个劲的推脱。

        “要不了这么多的。”小桃红嘟着嘴。

        “要的,要的,钱还有人嫌弃少吗?用不完,不许回来。”

        刘瀚下了死命令,还人熊大,熊二跟着,给他们带钱,拿东西。

        “好吧,就这一次喔。”小桃红想着,到时候给公子也买一些,多多的买,反正家里不缺钱了。

        在西汉,大多数人家,都是扯一些布,回到家里自己做衣服,大汉人女子,哪怕是皇后卫子夫都会缝衣服,做衣服。

        至于刘瀚亲自陪着她们逛街,那是不可能的,他去过一次,感觉比打仗还累。

        ……

        饰品殿中,琳琅满目,小桃红眼睛都看花了。

        “这个挺好看的,伊姐姐带着,一定很好看。”方婵拿起一个朱钗,仔细端详了一下。

        “你们带着都挺好看的,老板,买两个吧。”小桃红笑着,拿起两个,递钱给老板。

        “好嘞!”

        一旁的阿伊妹开口道:“三个,你也要一个。”

        方婵连忙拒绝,“我不用的。”其实她心里是喜欢,但有些贵,她很清楚自己在府中的地位,永远也比不过小桃红和阿伊妹。

        “拿上吧,要不了多少钱的,公子给了好多钱,走,咱们去胭脂店吧。”

        小桃红拉着她,兴冲冲的走了。

        后面的阿伊妹笑了,她自己知道小桃红长大了,越来越在乎自己的外貌了,当然更多的是想化妆得漂亮一些,好给某个人看。

        胭脂店在长安有好几家的,胭脂起源很早,据说是春秋时期,当时的燕国的妇女喜欢种植红蓝花,并取红蓝花叶子的汁制成用来装扮的脂,因为在燕国时期制成,所以称之为胭脂。

        “啁~啁~……”

        突然间,阿伊妹听到一声特别的鸟叫,那是塔米尔的叫声,不属于长安,长安是难得有塔米尔的。

        老鹰是目前匈奴最崇拜的生物,它在匈奴人心中是“神的使者”、“最接近神的存在”、“神选中的子民”。

        匈奴语中塔米尔,就是火热强的意思,它是海东青的前身,目前匈奴的神兽。

        在神话中,塔米尔是一个浑身燃烧着巨大光、火和热、挥舞着巨大翅膀、永不停歇、永远怒翅飞翔的鹰神形象。

        匈奴单于的大纛就是一直飞翔的塔米尔,它代表着勇敢、智慧、坚忍、正直、强大、开拓、进取、永远向上、永不放弃。

        根据史记的说法,匈奴人的祖先是夏朝最后一任君主夏桀的儿子,名字叫淳维。

        夏朝灭亡后,一部分夏人向逃入茫茫草原,之后一直在北方生活,逐渐形成匈奴族,早期的匈奴只是草原上的一支游牧民族,他们的马、羊、牛非常多,同时草原上还有狼、鹰等猛兽。

        从图腾上来说,匈奴的第一个图腾是龙,因为匈奴与华夏族同根同源,夏朝的图腾就是龙,所以匈奴最早的图腾与华夏一样是龙。

        后来匈奴的图腾逐渐变成了狼,因为狼是草原上最重要的一种动物,维持了草原上的生态平衡,也成为匈奴人崇拜的图腾。

        又后来,匈奴的图腾演变成了塔米尔,海东青的祖先,它是全身雪白的雄鹰,翱翔于天际,自由自在,无所畏惧。

        大商500年,大周800年,上下一千三百多年,足以改变匈奴的信仰,让他们忘记自己来源夏朝,时间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力量。

        <div  class="contentadv">        匈奴单于的大纛是雄鹰,诸王的大多是狼,狼在匈奴也非常重要,特别是白色的狼王,在他们心中不会比塔米尔低。

        对于古人,有时候信仰就是刻在骨子里的,无论身处何地,听到塔米尔的鸣叫,只是模仿,阿伊妹也能有无比熟悉的感觉,心中甚至隐隐有激动。

        这也是后来司马懿能成功的原因,信仰啊,对人有时候超过生命。

        后世,正始十年,公元249年,曹爽陪同皇帝曹芳祭扫高平陵,不甘被架空的司马懿联合蒋济等人控制京师洛阳,以太后的诏令发号施令。

        事后,司马懿派遣蒋济前往曹爽军中游说,要对方放弃权力回到自己封国,这样司马懿能保证曹爽富贵一生,并且司马懿指洛水为誓,表示自己决不辜负曹爽,否则有违神明。

        面对司马懿信誓旦旦的辞令,一度六神无主的曹爽最后现在放弃抵抗,他选择相信了司马懿的誓言,这时候桓范跟他说你放弃权势自投死路,但是曹爽没有听。

        结果不言而喻,曹爽满门被灭,曹魏国祚基本断绝,司马家篡位成功了。

        这是很多人无法理解的,一个70岁的老头,面对一个曹魏当时最厉害的宗室,大军将,掌握全国兵马的壮年人,对条大河,发个毒誓,说自己保证留他一命。

        结果,这壮汉曹爽竟然轻而易举的相信,乖乖的束手就擒,如此滑稽可笑且无脑的剧情,在后世无脑小说和影视中,没有几年脑血栓是想不出来的,可它竟然真实发生在历史上。

        其实当时曹爽的优势太多了,他是曹魏宗室、大将军、手握重兵,且和皇帝曹芳同行,相当于手握天子……

        如此多的优势,简直是四王加两个二呀,可他竟然输了。

        除了他太二,还有一个原因是信仰的力量,他太相信洛神了。

        洛神就是洛水之神,洛神在当时有很大的影响,作为洛水之神,司马懿指着洛水发誓实际上就是对洛神发誓,曹爽相信的从来不是司马懿,而是更加相信洛神。

        洛水不是一条一般的河水,而是具有神性的神河,作为黄河支流的洛河,又名洛水,发源自陕西,流经河南洛阳一带,最终在河南巩义注入黄河,全长约440余公里。

        洛水的历史源远流长,可追溯至上古时期。据说人皇伏羲长期在河洛一带活动,受“河图”启发画了八卦,系著名的“河图洛书”的传说。而伏羲的女儿溺死于洛水,化为洛神,后世无不对其顶礼膜拜。

        而正是由于洛水的神圣性,使得古人对其极为崇敬,对洛河发誓,就是对神明起誓。

        再加上,魏晋之际玄学又非常盛行,这一切都让洛水有着非同寻常的地位,试问正常情况下,曹爽判断司马懿不敢违背誓言,肯定不会错,毕竟一般人不敢欺骗洛神。

        而且,在这之前,还有一个重要的故事,东汉光武帝刘秀就曾对洛水发誓。

        当年,刘秀和朱鲔有杀兄之仇,这个朱鲔曾经进谗言杀害了刘秀的哥哥刘縯。

        后来刘秀一步步做大做强,近乎一统全国,率军围攻朱鲔。

        那个时候朱鲔虽然无路可逃,他却也不敢投降,因为害怕刘秀的报复,刘秀为了大局,也不想再死人了。

        他当即指洛水为誓,表示既往不咎,朱鲔有些犹豫,最终还是投降了。

        结果,刘秀果然遵守了诺言,不仅没有追究其责任,还给予其高官厚禄,并且也没有秋后算账。

        大名鼎鼎的光武帝也不敢违背洛水之誓,足见古人尤其是这些帝王将相们还是把神明和发誓看的很是神圣的。

        冥冥中似乎有天意,司马家违背誓言,更是当街杀皇帝,名声臭不可闻,百年之后,他报应也就来了。

        东晋末年,刘裕篡位称帝后晋朝宣布灭亡,而在刘裕即位后,他下令诛杀全国所有的司马姓氏者,至此司马家族算是真正的灭亡了,几乎亡族灭种那种,华夏历史上被杀皇帝数最多的就是司马家。

        信仰之于人,很重要,一个人如果失去了信仰,就失去的灵魂,而没有灵魂,一切都将成为没有结局的开始,成为权宜之计,成为得过且过、苟且偷生。

        信仰,它不一定要多伟大,可以是一个目标,一个人,一个东西,甚至虚无缥缈的神明,亦或是一种精神,哪怕它不存在,伱相信就好,很多东西,因为相信,所以看到。

        某种意义来说,你才是世界的主宰,世界因你而存在,当你闭眼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一切归于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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