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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4章 龙场悟道,浪子回头金不换,曹操:这个剧本我熟啊!


【在还完自己的债务之后,俾斯麦重拾曾经看不上眼的农活。】

    【甚至还会亲自下地干活,但是第一天就把家中的一把锄头给弄坏了。】

    【挫败感让他陷入了迷茫,他不知道自己能够干什么,也不知道自己生来应该如何。】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一个富贵人家的女孩儿,那个女孩儿名字叫劳拉。】

    【那是一个真正的贵族,而不是像他家一样的乡下地主。】

    【劳拉很漂亮也很善良,这样的女孩儿绝对不会缺少追求者。俾斯麦拼了命想要成为了她唯一的选择。】

    【可是残酷的现实告诉他,他只是一个乡巴佬,没有任何的钱财和权力。】

    【他失败了,但是这一次的失败,点燃了他的野心。】

    【他觉得,是因为自己的眼界太过于狭窄,自己的见识太过于短浅,他想要去更大的天空看看。】

    【他想要离开普鲁士,去看看大海,去看看啊三国,去看看东大,去看看澳洲。】

    【然而,这个时候,1845年,他的父亲去世了。】

    “成大事者,必先苦其心志,敖其体肤。”

    汉初,刘邦拎着美酒,脸上露出了笑容,看着天幕上面的视频,摇摇头说道。

    “俺当年要是没有娶到吕须(吕雉的妹妹),估摸着俺也是一样的痛苦。”

    樊哙在下面吃了一口肉,然后张口道。

    “去你的,你有人家的玲珑心?天天就知道吃!”

    刘邦毫不客气给了他一脚,就你这样的还想要龙场悟道?一辈子都悟不出来吧!

    另一边,岳飞也是指着天幕对自己的两个儿子语重心长道:

    “这个俾斯麦认识的很对,女人只是一时的,但是见识和远见卓识是一辈子的!你们也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俾斯麦的认知非常符合儒家士大夫龙场悟道的浪漫,于是乎,那些大宋的士大夫也不禁点头称赞。

    认为他达成了弃武从文的伟大成就,弹冠相庆。

    不过,这个时候,俾斯麦迎来了他一生之中最大的机遇。

    【父亲的死亡让他悲痛,但是很快,一个全新的机会展现在了他的眼前。】

    【容克贵族在普鲁士的地位,就相当于各地的公职人员,父亲死亡之后,爵位交给了俾斯麦继承,他就自动成为了政治人物。】

    【这样的发现,让他惊喜。】

    【但是现如今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继承了爵位之后,想要担任议员的公职,还需要竞选,获得当地的选票。】

    【众所周知,年轻时候的俾斯麦有点儿小小的叛逆,周遭的居民对他的了解也不深,如何才能让他们心服口服呢?】

    【俾斯麦思虑良久,最终决定豁出性命,去干这件事情。】

    【当地的气候已经是春天化冻,河流上面飘浮着无数的冰块,而浇灌的时间已经到了,各地都需要引水灌溉。】

    【可是冰块极大的阻碍了流量,于是乎,俾斯麦当着当地所有的贵族面,跳入了冰冷的河水之中,一块块将那些冰块扔到了岸上。】

    【这个举动,不仅仅让当地的贵族震惊,就连当地的选民,也不由得为他鼓掌。】

    【上游冲下来的冰块带着锋利的尖刺,将他的身上皮肤划破,水变成了血色,当他爬上来的时候,身上多了无数道划痕。】

    【配合俾斯麦脸上苍白的刀疤,显得狰狞而勇武。】

    【这样的气势,博得了现场所有容克贵族的好感。】

    【他们本就是从战场之上杀出来的,对于后代的懦弱很不满,现如今终于看到了一个勇武的后辈。    

    于是乎俾斯麦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得票最多的候选人,踏上了政治舞台。】

    “都不容易啊。”

    大晋王朝,王衍摇了摇头。

    他想到自己的叔父,著名的卧冰求鲤成语拥有者。

    曾几何时,王家有一个少年,因为母亲早逝,父亲娶了后妈,这个后妈对他并不好,经常性的打骂。

    可是,这个少年对于母亲非常恭敬,甚至可以为之豁出命去。

    大冬天,因为母亲一句想要吃鲤鱼,这个孩子就亲自跑到了冰河之上,用怀中的温度,融化了冰块儿,鲤鱼跳到了他的怀中。

    这个故事当然是王家为了这个少年造势而放出来的,可是后妈的刻薄不会是假的。

    但是当少年拥有了舆论的力量,后妈也就不敢对于这个少年怎么样了。

    这才是孝顺的小故事背后的博弈。

    俾斯麦的行为,和卧冰求鲤的故事内核是一样的,就是通过一些自残的极致行为,博得同行之人的关注。

    不论他最后结果如何,名声就是最大的力量。

    【最终,当俾斯麦踏上了议员席位的时候,当地流传出了他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故事。】

    【而且在工作的时候,俾斯麦从来不徇私枉法,不像是其他的容克贵族,不讲任何的法律法规,他从来都是按照规章办事。】

    【很快,他的名声就传遍了四周的城镇,成为了远近闻名的贤才。】

    三国时代,曹操看着天幕之上俾斯麦的做法,有点儿恍惚了。

    “这特娘的,他的事儿,有点儿熟悉啊!”

    下方的群臣也是面面相觑,有点儿想笑不敢笑的意思。

    李逵遇上李鬼了,谁假谁尴尬。

    曹老板当年还是一个热血青年的时候,经常和袁绍和袁术去老乡家中捣乱。

    抢别人儿媳妇和拦路劫道这样的事情仅仅只是九牛一毛,堪称洛阳一害。

    但是,当时的大宦官曹腾为了给自己的孙子一点儿前途,扶持他当上了洛阳的县令。

    当了县令之后的曹老板一改曾经的害虫作风,亲自立下了五色棒,把曾经的狐朋狗友打的哀嚎遍野。

    最终,让洛阳的秩序为之一清,成为了众人口中“浪子回头”的典范。

    而且因为这样的美名,最终被举荐成为了青州的济州国相。

    这种操作,对于勋贵家庭来说就是寻常手段,而俾斯麦这小子玩的也是这种方式。

    人们对于肯向善的恶人总是非常宽容的,这样的人设,也有利于未来俾斯麦的政治演说。

    不得不说,看着天幕上面的俾斯麦,曹操有一种照镜子的错觉。

    “这小子,以后不会也当上宰相吧?”

    曹老板摸了摸胡须,有些不确定的说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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