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 远见
据说在维多利亚女王之前,英国的新娘在婚礼上并不会穿白色的婚纱,而是选择黑、棕、灰等颜色。
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不是大家不喜欢,而是白色不实用,所以才没人敢选择,当时别说婚纱,其他衣服都很少有白色的。
要知道当时洗衣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白色的衣服如果沾染了污渍很难清洗干净,就算是贵族也承受不起一件衣服只穿一次的后果,毕竟婚纱的制作是很复杂的,一件婚纱的成本很高,贵族在这件事上也奢侈不起来。
1840年,维多利亚女王和阿尔伯特亲王举行婚礼,维多利亚女王选择了一套使用精美蕾丝点缀的白色真丝礼服,白色婚纱于是风靡全世界。
这也算是名人效应。
亨利和蕾西结婚的时候,蕾西的婚纱是在从英国本土订做的,这很符合英国贵族的传统,英国本土的裁缝工艺也确实是很不错,婚纱制作的很漂亮,蕾西成为婚礼上最漂亮的女人,这一对情侣也成为一时佳话。
但是蕾西的那套婚纱,却让蕾西吃足了苦头。
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女性服装风格是繁复和华丽,对于“美”的要求达到了病态的程度。
这一时期的束胸衣越来越瘦,裙摆却越来越大,为了让裙子看上去更好看,裙摆里还要使用裙撑,衬裙的数量有五六层之多,这样的一套婚纱,足足有几十斤重,所以穿婚纱其实是个体力活。
更让人无语的是,这一时期的审美认为苍白无力、弱不禁风是非常有吸引力的,所以大多数女性使用束胸衣,让自己看上去更加瘦弱,更有曲线,这个束胸衣不是束在胸口,而是束在腹部,这样会更显腰身,也会让某个部位看上去更大,为了追求视觉效果,束胸衣就越来越紧,呼吸困难是必然的,有人甚至被束胸衣勒得内脏移位。
所以当时的伦敦街头,穿着礼服的女人突然晕倒在路边是很常见的。
更何况,这个年代的婚纱可一点也不保守,婚纱不是V字领,也不是一字领,而是深V的一字领,这样做确实是挺省布料,也能让参加婚礼的男人大饱眼福,不过罗克才不会让菲丽丝穿成这样出现在婚礼上。
按照菲利普的意思,也想让菲丽丝从英国本土订做婚纱,以便于让菲丽丝以最美的状态出现在婚礼上。
菲丽丝也是这么想,在菲丽丝看来,只有英国本土的裁缝,才能制作出顶级的精美婚纱。
不过这个“顶级的精美”要看对谁,对于这个时代的女人来说,英国本土的一切都是全世界最好的,但是罗克还真看不上这年代的婚纱,在看过蕾西的婚纱之后,罗克就知道穿婚纱是件很痛苦的事,所以罗克才不会让菲丽丝受这个罪呢。
于是订做婚纱这个活就被罗克揽下了。
罗克肯定没时间去英国,不过约翰内斯堡的人才也不少,在移民约翰内斯堡的华人中,就有很多女人精通这个技术活。
这个时代所谓的“华丽”,就是在婚纱上用金线、银线、水晶、珍珠组合,绣出各种图案,图案越复杂越好,最好一层叠一层,根本看不出婚纱本身的质地。
要说绣工,估计全天下的绣工要数华人的最好,约翰内斯堡的大姑娘小媳妇,谁要是没一手拿得出手的针线活,简直就是不贤惠的标志,所以罗克才不用去英国本土,在约翰内斯堡,虽然大多数女人的针线活只是过得去,但是只要仔细找找,优秀的绣工还真不少。
更何况,洛克金矿里本身就养着一群手工艺人,伊莎贝拉·柯顿不仅是个出色的设计师,本身也是个出色的裁缝,所以为菲丽丝制作婚纱,就理所当然的被罗克交给“伊特诺”。
别忘了,这个时代也是有着强大的“名人效应”的。
维多利亚女王在婚礼上穿了白色婚纱,结果白色婚纱风靡全世界。
在德兰士瓦,菲丽丝这样的豪门贵女,地位就和维多利亚女王在全世界差不多。
所以罗克肯定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虽然把婚礼和商业联系在一起看上去似乎有点不妥当,但是只要菲丽丝的婚纱能够起到轰动效应,那么“伊特诺”就肯定会受到追捧。
婚纱的样式是罗克自己确定的,既然这个时代的婚纱都是深V一字领,那么罗克在设计上也就少了很多顾忌,不过罗克肯定不会用深V一字领,有V就够了,也不用那么深,领口上还使用了蕾丝花边,这样其实什么都没露,而且视觉效果还好的很。
至于这个时代常用的束胸衣和裙撑,罗克直接弃之不用,菲丽丝现在就是再挤,也挤不过那些生了三五个孩子的女人,所以婚纱只需要优雅和浪漫就够了,要玩奢侈和华美,罗克就在花环和婚纱的拖尾上做文章。
亨利的蕾西的婚礼上,蕾西的婚纱拖尾长达10英尺,换算成公制差不多就是三米左右,婚纱的奢侈和华美,就在这三米的空间上集中体现。
菲丽丝的婚纱拖尾也差不多是15英尺,拖尾上同样要绣花,不过罗克不用水晶和珍珠,金伯利本省就盛产钻石,小斯知道罗克要为菲丽丝做婚纱,一口气承包了婚纱上要用到的所有钻石。
罗克怎么能错过这样一个痛宰小斯的机会呢,所以菲丽丝的婚纱上,使用了不下五千颗钻石,幸好这些钻石都不大,要不然小斯估计要心疼死。
除了婚纱,新娘在婚礼上还要戴头饰,这个时代的王冠还没有用滥,王冠不是一般人能用的,一般情况下,新娘婚礼上戴的是花环。
菲丽丝戴的也是“花环”,不过和一般的鲜花不一样,菲丽丝戴的花,都是用各种宝石雕刻的,从价值上说,比起一般的王冠可高多了。
除了花环,新娘在婚礼上还要戴头纱,头纱就无所谓了,反正重量轻得很,多长都无所谓,不过也不能太长,为了婚纱的整体效果,罗克选择了一米的头纱。
头纱也是细节之处见功夫,小小的一米头纱,六个最好的绣工足足绣了一个月,头纱边缘全部是细细密密的花瓣,罗克没有使用代表英国的玫瑰,而是使用了更有东方特色的茉莉花瓣。
提起茉莉,很多人马上就会想起歌剧《图兰朵》里的《茉莉花》,其实现在《图兰朵》还没有写出来呢,早在1804年,英国第一任驻华大使的秘书约翰·贝罗就出版了一本《中国游记》,里面就记载了《茉莉花》的简谱,所以至少在《图兰朵》诞生100年前,《茉莉花》就已经在世界上流传开来。
不得不说,这样的一套婚纱,在这个时代绝对是出类拔萃的,先不说婚纱使用的材料有多好,设计上的理念,领先这个时代不止一个等级,别说菲丽丝看到成品后视若珍宝,卡瑞娜(欧文妻子)和蕾西见到婚纱之后更是各种遗憾,她们的婚纱在当时看来也不错,但是和菲丽丝的婚纱没法比。
别说卡瑞娜和蕾西,就算亚历山德拉王后(爱德华五世妻子)见到,恐怕也会是各种羡慕嫉妒恨。
除了婚纱之外,罗克还要负责为婚礼选择教堂。
作为英国男爵,罗克的婚礼肯定是西式,教堂的选择就很重要。
英国的国教是新教,这原本似乎并没有什么争议,紫葳镇现在也有新教教堂,罗克就在新教教堂举行婚礼就行了。
弗兰克神父却不这么认为。
“勋爵,虽然我无意冒犯,但是我也得说,紫葳镇这种情况,还是在天主教的教堂举办婚礼更合适。”弗兰克早早找到罗克,希望能在自己的教堂里亲自主持罗克和菲丽丝的婚礼。
“为什么?”罗克真不知道弗兰克哪来的自信。
“因为紫葳镇的情况,勋爵,你要知道,紫葳镇是一个多种族群居的城镇,这里不仅仅有华人,还有布尔人、德国人、法国人,甚至纯正的英裔人数反而最少,所以为什么要选择新教呢?新教的教堂平时都没人去的。”弗兰克鼓动三寸不烂之舌,力求让罗克改变主意。
“弗兰克,我是英国男爵,如果我都不在新教的教堂里举行婚礼,你让其他人怎么看?”罗克不想惹麻烦,大喜的日子,没必要横生枝节。
其他人不说,阿德和菲利普肯定会参加罗克的婚礼,到时候如果阿德和菲利普发现罗克不在新教的教堂里举行婚礼,那么阿德和菲利普肯定会对罗克有意见。
相对来说,紫葳镇的居民,意见真的不重要。
不过紫葳镇的英裔居民真的少,上个月紫葳镇政府统计,紫葳镇的常住居民已经有6500人,纯粹的英裔尚不足百人,这个情况确实是让罗克无奈。
罗克不是不让英裔来紫葳镇,相反罗克还非常欢迎,但是英裔人数少的问题不仅仅只是在紫葳镇,整个南部非洲都一样。
“勋爵,德兰士瓦迟早是要自治的——”弗兰克语出惊人。
罗克是真没想到,很多德兰士瓦的官员,居然不如一个德国神父看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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