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第四章
盛夏的下午,阳光依旧炙热,程厘从酒店大堂出来时,浑身冰凉,不知是冷气吹的,还是因为情绪过于激动之后的后遗症。
心里的郁闷之气,一直到持续到回公司,都没消散。
好在工作实在是太多,回来后她干脆全身心扑在工作上,麻痹自己,一直到晚上九点多下班。
走出公司大门时,就看见周围高楼大厦依旧闪烁着无数光亮,灯火如昼,光线照着在大楼光滑的玻璃外墙上,如同一层层[bo]光,在夜[se]粼粼闪烁,这样的夜景璀璨又耀眼。
此刻的城市,让程厘没来由的陌生。
到家后,父母还在客厅里看电视。
“你们还没睡?”程厘一边换鞋,一边看着沙发上坐着的父母。
程定[bo]见女儿回来,立即问道:“吃过晚饭了吗?”
还真没吃,之前是气饱了,不觉得饿。
现在那股气劲儿没了,整个人又累又饿。
程厘没让爸爸帮忙,自己热了点粥,端到餐桌喝了起来。
客厅电视的狗血剧,播的正热闹。
程厘在女主撕心裂肺的声音里,狼吞虎咽的喝完最后一[kou]粥,趁势靠在椅背上。
一整天的疲倦,总算在饱腹之后退散了点。
还没等她歇过劲儿,沙发那头传来‘啧啧’两声。
凌女士握着手机,突然长吁短叹:“今年这是怎么了,结婚都还扎堆的,光这个月我就收到了两份喝喜酒的请柬。没想到张老师,这么快就要当丈母娘了。”
“说起来张老师比我还年轻……”
完蛋!
程厘‘蹭’地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端起碗碟,躲进厨房。
见她往厨房躲,凌女士冲着老程抱怨:“你看看你女儿,马上就要三十的人了,真是一丁点也不着急。还有她这工作,也没见多挣几个钱,天天还起的比[ji]早,睡的比狗晚。要是当初听我的,当老师不比现在轻松。见天忙成这样,哪有时间跟小许约会?”
听到许冀衡的名字,程厘刚被安抚的胃,瞬间就翻腾了起来。
偏偏她现在还什么都不能说。
程厘打小自尊心就强。
更何况,她从来没在感情上受挫过,一向只有男生追着她跑的份儿,谁能想到她会被许冀衡狠狠背刺。
“我去洗澡了,”程厘实在不想听到任何跟许冀衡有关的事情。
从厨房出来,直接回了自己房间。
“小许这都两个星期没来了,你说他们两个不会出了什么事吧?”凌女士不放心的看着旁边的老程。
许冀衡会做人,平[ri]里没事就来程家刷脸,以至凌霜华对他十分满意。
早就将他视作准女婿。
老程正盯着电视,一时,没立即回答。
凌女士一巴掌拍在他胳膊上,他被猛吓一跳地转过头急道:“怎么了,怎么了?”
“我说你怎么对你女儿的事情,一点也不上心。”
程定[bo]啊了声,委屈道:“我怎么不上心了,她说想吃糖醋小排骨,我不是下班就去买了排骨回来,给她做。”
“……”
凌女士作势要掐他:“我说的是小许,她和小许的事情。”
“哎,结婚这事儿哪能我们女方上赶子,”程定[bo]深知凌女士脾气,不敢硬顶,走怀柔路线,语气和软道:“再说了,我们厘厘长相学历都不差,你着什么急呢。”
“我不着急能行吗?眼看着就三十岁的人了。”
程定[bo]立即说:“怎么就三十了,哪有这么把小姑娘年纪这么往大了说的,二十八、二十八,还小呢。”
相较于凌女士的着急,程定[bo]倒是挺淡然的。
父爱的滤镜,早已经麻痹了他的双眼。
在他眼里,程厘就还是小女孩。
*
第二天周六,程厘哪儿也没去,就在家补觉。
吃过晚饭,凌霜华敲响她的门:“我和你爸爸要去一趟超市,你想去吗?”
“不想。”程厘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出神。
这次凌霜华忍不住了,直接拧开房门:“我说你怎么一放假,就躺在家发霉呢,有这个功夫怎么不跟……”
“我去,我去我去,”程厘抢在她话说完之前,赶紧打断。
她生怕凌女士,再提到许冀衡。
结果临走,她爸肚子不舒服,要去上厕所,凌霜华女士翻了个白眼。
转头就看见程厘穿着一条紫[se]的花里胡哨卡通裤子。
凌女士皱眉道:“你就穿这身出门?”
程厘把居家拖鞋,换成外出的夹脚拖鞋,低头看了眼,淡然道:“挺方便的。”
“哪有姑娘穿成你这样出门的,”凌女士一边嫌弃一边念叨。
程厘抬头:“大概是因为,这座城市已经没有我在乎的人了。”
凌霜华狠狠瞪她:“胡说八道什么呢。”
夏天白昼长,这会儿六点多,依旧天光大亮。
两人在超市里逛了一圈,也没什么要买的。
谁知走出超市后,凌霜华反而想起来说:“家里陈醋没了,你回去再买一瓶。”
“反正待会又不做饭,不能明天买吗?”程厘有些烦躁。
这会儿哪怕是傍晚,但天气依旧炎热,一走浑身汗。
凌女士瞪着她:“那行,明早你起床来买。”
程厘被凌女士拿捏惯了,这回也不例外,她服气道:“好,我去,我现在就去。”
程厘慢悠悠找了家路边便利店,买了瓶陈醋,就往回走。
她家的小区位于市中心,旁边正好有几栋老洋房。
在绿荫遮蔽下的别墅,在时光更迭中,有种恬淡雍容的旧[ri]风情,与如今周围的摩登时尚相得益彰。
程厘顺着墙根,看见老洋房里雅致的花园。
心底没来由的嘲讽,陆家嘴有什么好,许冀衡有本事傍个给他买花园洋房的富婆啊。
刚走过巷[kou],她就看见凌霜华站在一辆车边。
“妈。”她喊了声。
凌霜华招呼她过去,刚走近,程厘看见她身边站了位老太太。
凌霜华说:“厘厘,还不给向[nai][nai]打个招呼。”
程厘很听话的招呼道:“向[nai][nai]好。”
“哟,厘厘真是越长越漂亮了,”老太太笑呵呵的夸张,满脸喜[se]。
程厘此刻定睛打量老人,突然惊喜的喊道:“您是做油墩儿的向[nai][nai]。”
以前程厘学校高中附近,有对老两[kou]摆摊子,做的油墩儿远近闻名,那时候很多人都要开车过来买。
程厘更是喜欢,一个星期能吃六回。
只可惜后来,她上了大学后,老人也不做了。
“难为你还记得呢,”向[nai][nai]听着这话,笑得越发开心。
凌霜华说:“向[nai][nai]搬到这边来住了,以后我们就是邻居。”
程厘之前听说老人家是回了无锡老家,她有些惊喜道:“那真是太好。”
惊喜之余,程厘突然想到一件事。
那就是……
“[nai][nai],”一个低沉又好听的声音响起。
程厘下意识抬头,看向来人。
在看清楚对方面容的瞬间,呼吸跟着骤然一窒。
容祈!
她早该想到,向[nai][nai]的孙子就是容祈。
向[nai][nai]出现在这里,他也会在的吧。
夕阳余晖从树荫之间轻轻洒下,容祈穿着黑[se]T恤和黑[se]长裤,那样暖意融融的黄昏之光都融不化他周身的冷淡。
一阵微风拂过,将他下摆鼓鼓的吹起。
有种久违的少年气乍然出现。
程厘在他走到自己面前时,还怔愣地看着他。
“厘厘,还记得我们家容祈吗?”向[nai][nai]苍老而温和的声音说:“我记得你们以前是同学吧。”
“记……记得。”程厘尴尬道。
此时容祈抬了抬眉,深邃眼眸定格在程厘脸上片刻,微微颔首。
算是打了招呼。
看来他对自己是没什么印象了,估计连名字都不记得。
对此,程厘倒也没觉得奇怪。
毕竟高中毕业后,他们也没见过面。
“凌老师,”容祈反而是客气的喊了凌霜华一声,虽然凌霜华没教过他。但那时候班上学生都知道,程厘的妈妈是学校英语老师。
凌霜华跟向[nai][nai][shu]悉,也是因为经常在她那边买油墩儿。
毕竟程厘特别喜欢吃。
此时向[nai][nai]和凌女士聊的开心,这么久没见,总要相互问问对方近况。
程厘安静站在旁边,一低头就看见自己穿的这条紫[se]卡通裤。
她原本消失的羞耻心,瞬间又涌了上来。
她不在乎大街上陌生路人的看法,但眼前的男人好歹是自己的老同学。
老同学见面,谁不想自己是光鲜亮丽的模样。
幸好她今天洗头了。
庆幸的念头刚一闪而过,程厘又想起另外一件事。
那就是,之前她在酒吧喝酒,把鞋子一脚踢到容祈手里,他到底还记不记得?
或许当时酒吧灯光太暗,他没认出自己。
毕竟在高中时,他们就不算[shu]悉,这么多年没见,他不至于一眼就认出自己。
而且刚才他跟自己打招呼时,神[se]如常,应该是没认出来吧。
想到这里,程厘稍稍松了一[kou]气。
“厘厘,要不去我家里坐坐?”向[nai][nai]温和邀请道。
程厘以前一直都很喜欢这位老[nai][nai],不仅因为她油墩儿做的好,而是她特别温和,是程厘想象中那种慈爱温柔的[nai][nai]。
不像她的[nai][nai],会因为大伯工作更好,就更偏心堂姐堂哥。
向[nai][nai]指了指旁边的花园洋房,笑着说:“以后我就住在这里了,下次来家里,我给你做油墩儿。”
原来向[nai][nai]搬到这里住了。
不过想想容祈现在的身价,也是情理之中。
程厘乖巧应道:“好呀,向[nai][nai],我就不客气了。”
“说到吃,你哪回客气过。”凌霜华在一旁嗔怪。
两人准备离开时,容祈开[kou]对凌霜华说:“凌老师,慢走,再见。”
听到再见这两个字,程厘心底一嘀咕。
还是再也别见了吧。
每次见到他,都挺尴尬的。
程厘嘀咕完,直接往前走,但下一秒,她就察觉到不对劲。
因为她感觉自己的脚是往前走,但鞋没有。
不……不是吧。
她缓缓低头,朝地上看过去。
她左脚那只夹脚拖鞋的鞋带断裂了一根,直接被留在了原地。
程厘看着那只鞋,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这么无语。
直到她慢慢转头,不出意外的对上容祈投过来的目光。
在他眼睑微垂,视线落在孤零零留在地上的那只拖鞋时,程厘整个人都僵住了。
这次还跑?
此刻一个略带关心的温和声音响起:“厘厘,你的鞋子坏掉了?”
向[nai][nai]也发现这个状况,开[kou]询问她。
程厘站在原地,茫然地看着地上的鞋子。
这一刻她才明白,什么叫做,有些人还活着,但已经是具尸体。
但尸体也得开[kou],她抬头挺胸,淡然一笑:“没事,我走回去也是一样。”
结果她刚要迈步往前,就看见前面凌女士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似乎生怕被人发现,自己跟她是亲母女。
程厘好不容易假装起来的淡定,瞬间崩塌。
毁灭吧。
明天的太阳,还是别升起来了。
也是此刻,一只手伸过来牢牢拽住她,声音从头顶传来,清越好听:“站在这里,别动。”
“等我。”
容祈扔下这两个字,转身走向不远处的洋房大门。
他身高腿长,步伐迈的大,几步后,身影就隐没在花园。
凌女士或许也是觉得她太尴尬,也就没数落她。
容祈回来的很快,也就一两分钟,他去而复返,手里拎着一双黑[se]拖鞋,很大,看起来是男式的,连鞋底都很干净。
“这是我的拖鞋,新的。”
程厘低声:“谢谢。”
说完,她就伸手去接。
但下一秒,容祈微微弯腰,将拖鞋摆在了她的脚边。
程厘不由感动,难怪人家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功,就这种处变不惊的大将之风,就值得她学习。
等她穿好鞋子,诚心说道:“这次真的谢谢了,我回去一定刷干净,再还回来。”
她出于感谢,语气不免过分礼貌了点。
也显得格外生分。
容祈闻言,视线再次落在她脸上,嘴角忽地勾起一抹笑。
“你的鞋子怎么,每次都这么不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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