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九章 前往巴沙尔城
“近距离仔细看,这的确是一只相当漂亮的猫头鹰。尤其是这羽毛,洁白如雪,非常惹人喜欢。”
这是丹迪拉雅看到艾希后的第一句评价。
从她神情看,她对这猫头鹰并不排斥,甚至还挺喜欢。
虽然她神情温和,但在她面前,猫头鹰艾希的脑袋一直缩着,就好像一只鹌鹑似的,大气都不敢出。
罗兰则趁这机会,给她说了艾希的过去。
丹迪拉雅听完后,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艾希的脑袋,叹道:“可怜的小东西。你放心吧,跟着我们之后,你再也不用担心吃不饱了。”
“咕咕~咕咕~”
艾希这才敢发出声音,脑袋贴着丹迪拉雅的手,轻轻摩挲着。
把玩了一会儿,丹迪拉雅笑道:“小东西,这里就是你的家了。不过呢,你尽量不要在镇民面前出现,免得吓到他们。”
“咕咕~~”
“好了,你去玩去吧。”
艾希扑腾了下翅膀,飞上了房梁,又钻到透气小窗的孔洞里,然后就一直呆在那,兴致勃勃地盯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镇民。
看它的样子,神似一个10岁小姑娘。
罗兰见丹迪拉雅面带笑意,忍不住用心灵密语问道:“你看起来似乎完全不担心它?”
丹迪拉雅微微一笑:“只是一只聪明点的小鸟,是好是坏,时间自然会告诉我们答案。”
罗兰一想,点头同意,便也不再将这事放在心上。
沉吟了几秒,他说道:“我今天打算去巴沙尔城走一趟。一是打听下黑女巫的消息,二呢,我去弄一把趁手的小提琴。”
丹迪拉雅点头认同:“唔~距离萨法尔之墓开启,大概只剩下一个半月了。你的确需要一把上好的小提琴了。”
罗兰又道:“不过,我一走,镇民们肯定会感到恐慌,所以我打算悄悄地走。这段时间里,如果有人来找我,比如老镇长.......”
丹迪拉雅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放心吧,我就用幻形术装成你的模样,把他打发走。”
说完,丹迪拉雅指了指在屋顶玩耍的猫头鹰艾希:“你不是有些担心她吗?不如带她去巴沙尔城走一趟,观察下她的表现。如果可以信任的话,说不定可以充当我们之间的信使呢。”
罗兰眼睛一亮:“不错,是个好主意。”
丹迪拉雅见罗兰精神焕发的样子,心中却有些担忧,生怕他在巴沙尔城出事,想提醒几句,但转念又一想,罗兰也不是一般的法师。这小家伙心思缜密,又有临场机变,小小的巴沙尔城,能真正对他造成威胁的人,恐怕不存在。
不过,她总是没法彻底放心,想了想,问道:“还记得光灵的储法水晶吗?”
“当然,怎么了?”
丹迪拉雅笑道:“其实我族也有类似的临时储存法力的手段,是一个独特的法术,叫摩尔塔晶石。”
说话间,丹迪拉雅抬起手,五指并拢朝上,法力沿着手指涌出,在指尖形成一个散发着蓝色光华的符文阵。
这个符文阵相当复杂,持续了足足3秒后,符文光影消散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颗拇指大小的蓝色晶体。
这晶体晶莹剔透,就如世间最纯粹的蓝宝石一般。
丹迪拉雅手掌一动,将这块蓝色水晶拖在了手上:“它由纯粹法力凝聚而成,可以稳定存在大约2天的时间,就直接把它吞下肚子,你在短短数秒内,就能获取大约五分之一的法力。因为它本来就是你自己的法力,所以毫无副作用。”
说完,丹迪拉雅将蓝色水晶拿起来,扔进自己嘴里:“当然了,制作摩尔塔晶石的时候,法力会有些损耗,一来一回,大约会损失一成左右的法力。这是不可克服的缺陷,光灵的储法水晶,保存法力的时间更长一些,大概是3天半,但损耗会更大,接近两成。”
罗兰理解丹迪拉雅的用意,他心中感动,他仔细回想她之前的动作,又闭上眼睛,进入思维实验室,进行模拟。
这个法术虽然看着复杂,但并不要求施法的速度,所以学起来其实不难。
大约五分钟后,他也学丹迪拉雅的动作,五指并拢朝上,开始施法。
七八秒后,罗兰获得了一颗摩尔塔水晶,但他的水晶却几乎是无色的,仅透着一丝淡淡的蓝韵。
罗兰好奇地问:“颜色不一样?是法力凝聚度的差别吗?”
对于罗兰一下就学会新法术这种事,丹迪拉雅已经见怪不怪了:“一是法力凝聚度的差别。二呢,是因为个人的法力性质的差异。我是鲸人族,法力天生亲和水元素,显淡蓝色。格伦麦人的法力,通常偏于中性,就和你一样,是无色的。”
“所以,每个法师凝聚出的摩尔塔水晶,不能通用?”
“可以用,但会有巨大的副作用。你要是吃了我的摩尔塔水晶,也能恢复不少法力,但会发现,这些法力不好控制,和你本身的法力之间存在着冲突。轻则施法失败,重则人格分裂,成为一个疯子。”
“唔~我明白了。”
罗兰走上前,在丹迪拉雅额头上轻轻吻了下:“那我就去了。”
“记得快去快回,别让我担心。”
“嗯。”
罗兰应了一声,起身便准备出发。
走了几步,他忽然一拍脑袋,又走回丹迪拉雅身边,问道:“阿雅,我还有个问题想问你。”
丹迪拉雅有些奇怪:“你问嘛。”
“那个,我发现我的法力好像提升了一截,还有,我的身体状态也几乎重回巅峰。法力提升我大致还能理解,但身体状态.......我想不明白呀。”
他话还没说完,丹迪拉雅的脸色几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红:“有副作用吗?”
“没有,一切都非常好。”
“既然是朝好的方向发展,干嘛一定要究根问底呢?”
罗兰感觉自己问了一些不该问的东西:“呃~我就是有些好奇,要是不方便说,那就算了。”
丹迪拉雅咬了咬嘴唇,凑到罗兰耳边,轻声道:“还记得生命之水吗?”
“当然。”罗兰点头,那股奇异的味道,还有那股浓郁而又温和的生命活力,他这辈子都忘不了,等等......他昨晚好像在丹迪拉雅身上感受过类似的东西。
他仔细回想,却又觉得不大一样,似是而非。一时之间,他反而更加糊涂了。
“我不大明白。”
“想不明白就不要想了,反正不会害你的啦~”丹迪拉雅脸红地和玫瑰似的,看的罗兰又是一阵心动。
他强行收敛心神,转头房梁喊道:“艾希,我要去逛巴沙尔城,要跟我去玩么?”
话音刚落,一道白影就从房梁上扑了下来,落在罗兰的肩膀上:“咕咕~~咕咕~~”
猫头鹰连连点头,神态兴奋极了,和一个小姑娘毫无二致。
“那就走吧。”
罗兰释放了个隐身术,便走出了屋子,沿着小镇主道,一路朝巴沙尔城的方向走去。
到了小镇外面,他便取消了隐身术,换上坚韧术,迈步脚步,小跑起来。艾希偶尔会张开翅膀,跟在罗兰头顶盘旋。要是累了,就落在他身上休息。
跑了一会儿,罗兰忽然一拍脑袋:“哎呀~忘了最重要的一件事,兜里没钱!”
据他所知,一把上好小提琴,至少要五六克朗呢。他现在兜里一分钱没有,别说小提琴了,就算是中途饿了,都没钱去去餐馆买吃的。
但他随即又想:“我现在是中阶法师,还怕弄不到钱嘛~瞎担心个屁。”
这么一想,他就放宽了心思。
按照丹迪拉雅的介绍,巴沙尔城距离大梧桐树镇大约有二十几公里路,只需沿着江边泥路,一路顺流而下就行。
二十几公里,有坚韧术加身的情况下,几乎不用消耗多少力气。
大约跑了一个多小时后,罗兰发现道路上开始出现行人,他便改为步行,同时利用幻形术,将红玫瑰法杖和艾希都隐藏了起来。
未免艾希顽皮淘气,他低声告诫道:“记着,到了城里之后,时刻和我呆在一块。你要是落到别人手里,肯定会被扒光羽毛,拿去熬汤。”
艾希缩着脑袋,咕咕咕地叫,又好奇又害怕,但的确是寸步不离罗兰的肩膀。
又走了半个多小时,路上行人更多了,因为人踩的多,道路也越发泥泞。
罗兰观察着这些行人,他们个个行色匆匆,面有忧色,衣服也都偏朴素。路上基本没有马车,牛车都少见。
这和南方都灵城的情况差了一大截。
又走了十几分钟,罗兰看到了巴沙尔城的城墙。
这城墙倒是相当高大,城墙顶部还堆垒了很多沙袋用来增高、加固,城墙的墙壁上,可以看到许多棕灰色的痕迹,那是凝固的鲜血。
城门口站着许多巡逻卫兵,每个卫兵脖子上都绑着红色布巾,一个个脸色黝黑,神态中带着一丝难掩痞气。
城墙边上有布告栏,上面贴着一些褪色的公文,其中最醒目的一张上,写着醒目的血色的大字。
‘格伦麦人,团结起来!驱逐光灵!’
‘让我们用自己的热血,改变我们的命运!改变格伦麦的命运!改变我们子孙后代的命运!”
落款是:烈火雄鹰丹森!
在布告栏后面的空地上,摆着一排尖头木桩,每个木桩上都插着一个金发的尸体,连插了五十多个!
这些尸体的五官都偏古朴,带有明显的光灵特征。看模样,这些尸体已经被插在这里好久了,大都已经风干成一块块干肉。
竟然干死了50多个光灵,还这么羞辱尸体,看来红鹰军是铁了心和光灵干到底了。
罗兰发现,烈火雄鹰丹森的公告不仅贴在公告栏上,城墙上、士兵盾牌上、来往牛车上,都有这玩意。
罗兰心生感慨:“啧啧~丹森这家伙不简单啊,深得宣传的精要!”
只是这么一个有远大理想的烈火雄鹰,怎么就走到如今这个人人恐惧,甚至背弃的地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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