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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林家没有保姆吗?


“浩南,你们这篮子里装的是什么?”

“满满一篮子!”

回家路上,林云初拎着的篮子还是被发现了。

“稻草啊。”裴浩南回答。

“这沉甸甸的,不像是稻草吧。”

“是不是稻草和你有什么关系?”裴浩南没好气地反问。

那人笑眯眯看了一眼裴浩南,又看了一眼林云初,眼神阴冷,有些愤怒。

裴浩南拉着林云初赶紧往前走,道,“那家伙可坏了,总喜欢抢公社小朋友东西吃。”

今天要不是拎篮子的人是林云初,估计他们已经被打劫了。

“你们以前被他打过?”

“嗯。”裴浩南点头,“开春头,我们在山上采摘了很多树莓,他看了,想骗我们的吃。我们没同意,他就想抢。眼见着他要抢到,我把所有树莓都倒在地上,直接踩烂!”

“想抢我的东西,那就都别吃!”

裴浩南愤懑、满是倔强的道。

“……”林云初有些想笑,可更多的是心酸,道,“可那树莓都是你们采摘的。因为别人想抢,最后你们自己都没吃到。”

“那也好过被他抢走。”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下次,如果有人想抢你们的东西……”

林云初本想说,那就找大人帮忙。

可一想,在这温饱都成问题的年代,孩子这点事,哪个大人会搭理。

找大人若真有用,他们也不用直接毁了自己辛苦获得的小水果。

“?”

“若有人抢你们的东西,你们来找我。他们吃掉了,我都会让他吐出来!咱们不惹人,但如果人要惹我们,我们百倍奉还!”

林云初沉着眉头,认真地道。

裴浩南重重点头,他们娘说话干活好生猛,他喜欢。

他一点都不认同奶奶说的,忍一时风平浪静地说话,为啥要他们忍?别人都欺负他们了,还要忍?

“以后,不要用破坏自己东西的方式来惩罚别人的错误。”

她依稀记得,后来裴浩南有一段感情,因为女方背叛,他狠狠割伤过自己,他大概要表达的意思是,你真不爱我,那我就伤给你看,最后,没有最后,只有身心俱伤的他。

如此看来,他这种想法,小时候就有。

“还有,你们要练点功夫。你们父亲是当兵的,身手肯定非常不错。靠谁都不如靠自己,自己有本事,就谁都不敢欺负你们!”

“好!”裴浩南点头,“娘,你是不是真有功夫?公社的人都说你好厉害。”

“……”林云初抿唇笑。

公社的人其实是不是说她很厉害,是说她超级凶悍。

上次她把公社那四个人绑着晾树上一晚上后,她的恶名就传开了。

刚回公社的时候,好些男人那眼睛直勾勾的,现在看她都很避讳,害怕一个不小心就被她绑起来。

“娘知道一些基本功,可以先教你们。基本功扎实了,下次你们三舅舅休假回来,我可以让他教你们一些防身的功夫。”

“太好了。”

和昨天一样,三小只没选择回裴家,而是跟着林云初回了顾家。

吴薇茵出去干活了。

罗菲菲没在家。

谷秋红在家做衣服,缝纫机踩得哗哗响。

“小姑子,给咱娘做的衣服,差不多做好了。你看看。”

看到他们回来,谷秋红将自己做好的衣服拿过来给林云初看。

衣服版型不错,针线很扎实,大小看着也合适,林云初点头,道,“娘回来后,就给她试试。手工费我先给你。”

“不用!”谷秋红坚决的拒绝,“这是你娘,也是我的婆婆娘。你出布料,我出人工。我这若收钱,就真不要脸了。”

“那好吧。谢谢三嫂!”

林云初没坚持。

和谷秋红接触一些日子后,她发现她比罗菲菲好打交道很多。

也清醒很多。

罗菲菲那脑袋不知道被林可可如何洗的,本来就是很小气的人,现在更小气更刻薄更无理取闹了。

“噗通!”

“噗通!”

院子外面突然传来两个不大不小的声音。

林云初一看,院子外面被摔下了两只鸭子,一只奄奄一息躺在地上,一直站直身体,奋力蹦跳,奋力拍动翅膀,无奈这蹦跶的鸭子双脚被稻草绑着,翅膀也被稻草绑着,根本就跑不动。

“哥哥!是哥哥带回来的野鸭!”

裴浩南一眼看到裴安康。

裴安康看他们出来,随即转身走了。

“……”林云初,小屁孩是啥意思?

“那,咱们把这鸭子煮着吃了!”裴浩南看着鸭子,果断的道。

“?”

“是的。大哥的意思就是这样的!大哥,对吧?”裴浩南走到院子外面,大声询问裴安康。

裴安康刚转身挺快的,但其实没走远。

此刻的他正爬在顾家院子外面的一棵树上,翘着二郎腿乘凉,裴浩南喊他,他也没应,用看“傻瓜”一样的眼神看了一眼裴浩南。

裴浩南一眼了然,转头和林云初道,“是的。大哥在骂我,骂我,这也需要问。”

“……”

林云初,这兄弟之间还挺有默契的。

既然如此,那就开干。

烧热水。

宰鸭子。

烫鸭子,拔鸭毛。

所有人都参与了进来,谷秋红也来了。

她干活麻利,速度非常快,因为她的加入,两只鸭子很快就处理好了。

“三嫂,这鸭子咱们一般怎么煮?”

“都行,煮汤,干炒,都是可以的。只是我不知道你们越市那边怎么做。”

谷秋红问。

“我们那边比较喜欢做的是仔姜鸭,我看家里有不少仔姜,要不,今天就试试仔姜鸭?”

林云初询问所有人意见。

“好呀,好呀!”裴银瑶拍手。

“我同意!”裴浩南点头。

“那我也同意!”裴聿城立马赞成。

娘做的鸭子,肯定很好吃。

谷秋红看着林云初白白嫩嫩、犹如香葱一样细长的手指,心头有些疑惑,她家小姑子这娇滴滴的人,真能做出来吗?

“我觉得可以。”

心头虽有疑惑,她还是点了点头。

毕竟孩子不是她的,鸭子不是她抓的。

怎么做是他们的自由。

她帮忙打下手就好。

“那行!今天让你们尝尝我的大菜手艺。”

林云初再次挽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

谷秋红非常配合,动作利落地帮她将所有配菜准备好。

生姜削好皮,切成薄片。

洗好辣椒后切好备用。

林云初本想在里面加香菇,但公社没香菇,最后他们用茄子代替。

配料准备完成后,林云初拿着菜铲从油缸里舀了一勺猪油,锅热下油,而后翻炒早就剁好的鸭肉。

野鸭肉比家养的要紧实,肉炒至金黄之后,林云初舀了一勺水,准备闷半个小时。

谷秋红一边烧火,一边看林云初炒菜,看得一愣一愣的。

她知道林云初早晨做了炒饭,但她没想到林云初做菜的会这么熟练。

在他们家,林可可是从来不下厨房的。

一家人出去干活,林可可呆家里,也是没饭吃的。

林可可从小身体不好,要死不活好多年,吴薇茵见她体弱多病,也依着她,从不让她干家里的活。

家里喂鸡喂鸭煮饭炒菜扫地之类的活,她一点都不干。

她每天热衷的事就是,躲屋子里不晒太阳,说不晒太阳,自己就会变白。

没事的时候,她会将黄瓜切成碎片,贴脸上,说这样会美白。

那手除了洗自己脸和衣服,其他时候,都踹兜里,说手边粗糙就不好看了。

林可可虽然从不做工不干活,但她也没发现林可可皮肤有多好看,她脸依然黑黑的,粗糙的,和林云初相比,简直就是泥和云的差别。

她那手也黑黢黢的,不像林云初这样又细又长,白嫩细滑。

所以她才惊讶,林云初这肌肤,这柔软白皙手指,她以为林云初从未干过活。

“小姑子,你在城里,真的经常干活吗?”

“对啊。”林云初点头,“林家人都很忙,我上学回家后如果很早,家里家务都是我干的。”

“大小姐干家务?林家没请保姆吗?”

谷秋红更好奇。

林云初笑了起来,道,“林家以前还算可以,算得上大户人家,后来,其实也就一般。”

林家爷爷在世的时候,头衔挺高的,风光了几年,但没几年就去世了。

林家爷爷一去世,林家一落千丈,以至于林志峰退伍回来,连个好工作都没安排上。

这些年,林家自吹家大业大,依附的不过和司家的关系。

“当然,现在可能一般都算不上。”

林云初不咸不淡的道。

按理说,林可可和司哲彦两人婚事定下来后,司家碍着林可可孙媳妇的面子,怎么说都要捞王秀君一把,但这好些天过去了,她却没听到任何关于王秀君出来的消息。

难道她判断出错了?

谷秋红顿时笑了起来,“那在咱们家长大的、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可可小姑子,日子可能不太好过哦。”

“……”林云初抬了抬眼眸,笑得意味深长。

此刻的林可可,日子过得确实很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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