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四章 盛唐之盛
作为文坛大盗...文坛的搬运工,王霄的知识非常渊博。
他阅读过的书籍犹如恒河之沙,欣赏过的诗词多如星辰。
如此之大的阅读量下,在王霄看来,描述女子之美的诗句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这首清平调。
云想衣裳花想容,见云之灿烂想其衣之华艳,见花之艳丽想美人之容貌照人。
实际上是以云喻衣,以花喻人。云之飘逸,花之艳丽。
春风拂槛露华浓,春风吹过栏杆,轻抚着沾染露珠的牡丹花,在风中轻轻摇曳艳丽至极。
若非群玉山头见,群玉是一座山的名字,而且是周穆王去见西王母的时候,找到的西王母住的山。
会向瑶台月下逢,这个就简单了,意思就是说,杨贵妃是神仙下凡,是西王母那样的女神。
众人欢呼鼓掌,大声叫好。风头很快就盖过了之前王霄带来的惊艳。
长恨歌同样是千古传诵的佳作,甚至可以说是白居易的代表作。
可王霄现在的身份,只是个崭露头角的小年轻。
对上了正处于最巅峰的李太白,当然是被毫无悬念的碾压了。
看到众人都在为李太白的神作而惊艳,王霄一边鼓掌一边不着痕迹的后退离开。
看着四周人都向着李太白聚拢,王霄身形一闪就消失不见。
这里明明是一栋楼形建筑,从外面看着也是标准的木结构楼宇。
可到了里面,却特么的跟盘丝洞似的,到处都是窟窿洞穴。
再加上一群奇装异服的怪人,还有带着小姨子跑了的黄鹤弄出来的幻术,王霄感觉自己就像是来到了西游记的世界。
在一处偏僻之地,王霄见到了肥环与那两个白鹤少年。
嗯,化身杀手的天蓬。还有不去唐人街搞破案推理的小白龙。
王霄双臂环抱,看着肥环和小鲜肉说笑,而且还是一次找俩个。
阅历无数,眼光极为毒辣。
现在又是一个旁观者,可以清晰的看出来,肥环对小白龙非常感兴趣,各种侧击撩拨。
小白龙各种冷傲,各种矫情。各种我好痛苦,可我就是不说。
而一旁的另一个,则是赤果果的不掩饰自己对肥环的好感。
‘又特么的是一出狗血三角恋。’
王霄抬手‘啪’的一声拍在了额头上‘除了这个就没别的东西能拍了?!我要是编剧加导演...’
那边的矫情虐恋刚刚开始上演,就被王霄无情打断。
两个白鹤少年,动用幻术跑路。而肥环则是转身向着王霄走过来。
“你是何人?”
“长安布衣王霄。”
“为何在此?”
“来看贵妃开解身世凄苦的美少年。”
听出了王霄话语之中的调侃,肥环不动声色的盯着他“你不怕我治你的罪?”
“这世间,没有我怕的人。”
王霄真没说错,就算是妖猫来了,他也是丝毫不惧。
肥环露出笑容“你这人,胆子倒是挺大。”
王霄跟上一句“我别的地方更大。”
面对这种调戏,肥环终于是冷下了脸。
没等她发火,王霄微笑摆手“别生气,你以后会感谢我的。对了,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事情,可以找我。”
面对王霄如此自大的口吻,肥环笑着“我是贵妃,天底下的事情有什么是我做不到的,又有什么是需要你帮忙的?你只是一介布衣。”
“人力有时尽,物力有时穷。”
王霄后退一步“未来的事情,谁知道呢。想找我的话,直接通知晁衡就行。我们很快就会再会的。”
后退再后退,身形一闪就消失不见。
肥环惊讶上前,想要探寻究竟。
那边已经是来人找她了“娘娘!好消息啊,李白为娘娘写了一首好诗词。”
来报喜的人不少,最大的彩头被人抢了,边上的人立马说“还有个年轻人作了半首诗,也是真的很好啊。”
“哦?”
面带微笑的肥环缓步走向太液池“都是什么样的诗词?”
报喜的人,七嘴八舌的抢功,将李太白的清平调,还有王霄的半首长恨歌都给说了出来。
在这个诗词最受欢迎的大唐,出色的诗词影响力很大。
别人为自己写了赞美诗,而且还是李白这样大名鼎鼎的人物,肥环那是必须过去感谢的。
换做现代世界的话,那就是商业互吹。
面子上得过得去,而且肥环自己也是非常喜欢。
“那半首诗是哪位大才写的?”
“说是长安城的一个布衣,晁衡晁秘书带来的,好像是叫王霄?”
“娘娘,怎么了?”
众人看着顿住脚步的肥环,纷纷表示惊讶。
“无事。”
肥环展颜一笑“走吧。”
来到太液池这边,雍容华贵的肥环走到醉醺醺的李太白身前“谢谢你写给我的诗。”
还没彻底醒酒的李太白晃着脑袋“哪一首?”
“云想衣裳花想容,写的真好。”
红着脸的李白,晃着脑袋“娘娘别这么夸奖,俗了。再说了,这诗也不是给娘娘写的...”
肥环面露微笑“把靴子穿上吧。”
转过头打量“还有写了半首诗的是谁?”
王霄从人群之中走了出来“见过娘娘。”
肥环绕着王霄走了一圈“你这人,言辞粗鲁,还能写出这么好的诗词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如此绝佳的诗词,真的是你写的?”
对于文化人来说,这就是等于当面打脸了。
质疑诗词不是自己写的,那就是在说你是在抄袭啊。
文人墨客可以被打被杀,却是忍受不了这种羞辱。
晁衡迈步上前,李白张嘴欲言。
这个时候,王霄说话了“不是我写的,难道还是你写的?你有这个天分吗?”
‘噗~~~’
李太白当场就笑喷了。晁衡则是紧张的想要解释,的罪了贵妃娘娘,那可不会有好果子吃。
“你你你,你大胆!”
一旁的高力士气坏了,伸手指着王霄“你竟敢说...”
“我说什么了?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王霄摊手“王老师,老师的准则应该是有教无类,而不是看谁家钱多权大。你这样是在羞辱这个职业。”
“什么乱七八糟的?”高力士被说蒙了“我姓高,不是什么王老师。”
王霄哈哈一笑,向着肥环拱手“娘娘恕罪,我这是喝多了。”
“胡扯。”一旁的李太白翻白眼“以我多年喝酒的经验来看,你压根就是一口酒都没喝。”
王霄不搭理他,继续忽悠“我的诗词只是实话实说,我相信说真话是不会有错的。娘娘,你觉得呢。”
肥环微微一笑,并没有因为王霄的话语而真的生气或者高兴什么的。
看了看李太白,再看看王霄“大唐有了你们,才是真正的了不起。”
盛唐盛唐,并不仅仅是指军力强盛,经济繁荣,科技发达。还有文化上的昌盛。
大唐的文化,吸引了四周无数的国家部落,并且向着四面八方传递出去。这种文化上的影响与输出,哪怕是在千年之后依旧是无人可以撼动。
刀枪铁骑,可逞一世之雄。
文化传播,才是影响千载。
肥环离去,王霄被李太白拉着灌酒,他说‘诗人不喝酒,那还能算是个诗人吗?’
而王霄则是回应说‘我不是不喝酒,我只是怕把你们都给放翻了。我一直都是为别人着想,所以苦苦压制自己。’
他的确是在压制自己,要不然的话,这首清平调他之前就抢过来自己用了。
那边唐玄宗看到了高力士后背上的清平调,平静的脸上看不出来喜怒哀乐。不过却是说了一句“我写的那首祝寿诗,不用拿出来了。”
高力士想到了王霄,不过比起要求自己给他脱鞋子的李太白来说,王霄那就不值一提了,所以他就没提。
唐玄宗背手离开“让李白明天就离开。”
诗词方面比不过人家,唐玄宗就用盘外招,直接让李太白消失不见。
如果不是李太白的名声太大,那就不是赶出长安城的事情了,绑块石头扔进河里才是最终的下场。
“我都说过了,是为了你们着想啊。”
蹲在太液池旁边的王霄,看着四周呼呼大睡的众多诗人们,无奈的叹气。
他的酒量,那是真的天下无双。
被压在最下边的李白,一脚伸出踩在了晁衡的脸上。
满脸通红的晁衡哼唧了两声,紧紧抱着李白的靴子沉沉睡去。
王霄伸个懒腰站起身来,环顾四周尽情享受欢乐的男男女女们,迈步走向了这盘丝洞的外面。
夜空之中,无数绚丽的烟火依旧在漫天绽放。
那种炫美的场景,让人流连忘返。
花萼楼的后院正常了许多,这里是一座人工湖。
水波荡漾,游鱼嬉戏。
在人工湖的中间位置,有一座凉亭。此时肥环与唐玄宗都在那亭子里。
唐玄宗说不写诗就不写诗,有清平调在前,写他准备的祝寿诗就是自讨没趣。
男人嘛,面子上的事情没人说出来就行。
王霄依在一株树干上,看着远处的凉亭。
一阵夜风吹来,水波荡漾。
凉亭里的肥环好似心有所察,侧头向着这边望过来。
没有意外的,两人对上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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