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我的亲亲好哥哥
每当杀人之后,他总要欣赏下音乐,那种感觉就好像毒品一样欲罢不能。
在刚刚堆满死尸的房间听音乐,是沈东泽的独创。
夜幕已经降临,站在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前,都市的繁华尽收眼底,有种坐拥山河的豪迈。
此时,一辆黑色商务汽车宛如幽灵般,悄无声息的停在沈家公馆门口,车门打开,一个男人扶着一个年轻女人款款下来。
那个女人一头麦穗样式的卷发盘在脑后,穿着身绿地碎花的中式旗袍,肩上挂着紫貂皮的小披肩,透明唇彩,微微晕散的眼线,白里透红的粉底,雍容华贵中含着一股脂粉气,顾盼间眉黛生春。
媚的让人心痒痒!
在她旁边的那个男人,面如锅底灰,好像蒙着张铁皮,空洞洞的,没有半点感情色彩,即使一身中规中矩的黑色中山装,还是掩盖不了一身戾气,典型是半夜里撞到会吓哭小孩子的那种角色。
男人来到门口,一声不响的摸出张名片递给保镖,保镖只看到“风云会”三个字就变了颜色,看到后面的字更是大吃一惊。
男人勾了勾手指,保镖立马恭恭敬敬的把名片递还,他知道这张名片只是给他看看,并不是给他的,因为他不配。
保镖在做了通报,得到主人许可后,才打开大门,礼貌的请他们进去,男人和女人见手拿检测仪的保镖过来,都很懂规矩的张开双臂,直到确认身上没有武器后,才步入公馆。
为了表示对两位来客的尊重,沈东泽已经换好一身笔挺的西装,在会客室里站立等候。
见那个女人款款而入,他马上小跑两步过去,亲热的握住女人的柔荑,在手背上亲吻一下,满脸堆笑的道:“芳华小姐,贵足不踏贱地,哪阵香风把您吹来了。”
女人微微一笑:“全神州的人都知道,来龙都别人可以不拜会,但绝不能不拜会沈家,所以今天我就来唐突一下,沈先生可别见怪哦。”
沈东泽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您太抬举了,谁不知道风云会的徐芳华小姐,司马先生是风云会的当家人,芳华小姐却是司马先生的当家人,呵呵……”
两人客套几句,沈东泽的目光移到她身后那个铁块一样的家伙,“这位是……”
“哦,这是我们风云会金堂堂主,丧尸。”
沈东泽和他握手,拍拍他肩膀:“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早知道金堂堂主是风云会仅次于司马先生的人物,一直仰慕的很,只是无缘相见,今天一见三生有幸啊,哈哈。”
丧尸只是呲呲牙,哭丧的表情永远好像死了老爸似的。
“你先出去吧,我和沈先生有话说。”徐芳华命令一声,丧尸机械的出去了。
徐芳华坐下,把裙摆撩起很高。
沈东泽狠狠往那块戳了两眼后,笑眯眯的道:“芳华小姐这次来一定是有什么事吧。”
徐芳华故意理了理秀发,水灵灵的眸子在沈东泽身上一通打量,媚眼如丝的道:“沈先生果然英俊潇洒、一表人才。”
沈东泽可不是不解风情的榆木疙瘩,以他的身份地位,泡过的女人没有一船也有一车,听了这话,往前探探身子,“哪里?还是芳华小姐绝代芳华,我早就仰慕的很了,要是倒退几年,您没和司马先生认识,我一定会为你发疯的。”
徐芳华美目流转:“谁说你现在就不能发疯了?”
沈东泽打个哈哈,心里被她撩拨的火苗子乱窜:“我也想发回疯,可是我怕司马会长会杀了我。”
徐芳华两臂一拱,伸出近似透明的兰指在他眉梢点了下,娇憨的道:“你们男人上到八十下到十八没一个好东西,全都是色鬼,你也不例外。只不过我没想到风流倜傥的沈家大公子居然连偷腥都不敢。”
“谁说我不敢,我色胆包天。”沈东泽起身,来到她身后,弯腰把嘴凑到她脸侧,梦呓似的轻声道。
徐芳华娇靥绯红,好似人面桃花,抿了抿嘴,娇笑一声:“你不是怕他杀了你么?”
“为你这么美的女人,就算死十回也值得。”
徐芳华嘤咛一声,靠上他的胸膛。
“芳华小姐,你找我不是光要以身相许的吧,大家都是明白人,我自认为我沈东泽还没那么大魅力。”沈东泽深湛的道。
徐芳华淡然道:“算你聪明。我来是想和你谈笔交易。”
“哦?黑道帮派居然也会和人谈交易?”
徐芳华略显忧郁的道:“可惜我徐芳华花容月貌、青春大好,跟了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换上你会甘心吗?”
“当然不甘心。”
“司马风云年纪大了,早该养老,可他偏偏把持着帮会大权,你说他是不是找死!”
“可是我听说当初芳华小姐曾是夜总会的坐台女,因为欠了高利贷还不起,要被人家用强拍裸照,是他把你从火坑救出,还帮你还清了债务,按理说你应该感激他才对。”沈东泽试探道。
“那是因为他垂涎我的美色,他救了我,我把身子给他,我们之间早就两不相欠了。”
沈东泽闪过一丝明澈,“你想要我做什么?”
徐芳华一字字道:“帮我上位,坐上风云会的头把交椅。”
沈东泽暗暗抽了口凉气,没想到这个妖里妖气的女人野心比天还大,“恐怕你找错人了,我只不过是个小小的商人,哪有那么大能量。”
“谁不知道你龙都沈家黑白通吃,你要是做不到的事,就没人可以做到。况且内部有我,你只是在适当的时候在外围帮衬一下就好,咱们里应外合,就算那个老家伙有通天的本事也无力回天。”
沈东泽皱着眉思量了下,“我能得到什么好处?”
徐芳华笑了:“要是你同意,今晚我就是你的人。你想想,如果你做了我男人,风云会是我的也是你的,美女、权力都白白给你,你有理由拒绝吗?”
沈东泽歪歪嘴角,用两指比了比,“我已经被你说的有点动心了,但好像还差那么一点点。”
徐芳华笑吟吟的拿起他的手,伸进自己的旗袍里,媚眼如丝的耳语:“现在还差吗?”
沈东泽双眼放出两团灼热:“一点都不差。”
会客室和卧室相连,他一把将女人横抱起来,走进卧室……
一小时,徐芳华换了身裙装,面色红润的出了房门,在门口还给了沈东泽甜腻的一吻,然后对木头疙瘩一样的丧尸说了声:“我们走吧。”
上了汽车,徐芳华甜腻的笑容没了,柔若无骨的小手悄悄伸进丧尸的衣领,在他胸膛上抚摸着,“怎么,你吃醋了?”
丧尸面无表情的道:“等事情办成了,我一定亲手杀了那个混蛋!”
徐芳华咯咯一笑:“他不过是我们的工具而已,你可是答应过的,要帮我上位的,不会是反悔了吧。”
“为了你,什么我都能忍,什么都能做,事成之后他用哪儿碰过你,我全给他切掉。”
徐芳华美目流转,手伸进他衣服里,“他哪儿有你好呢。”
丧尸半点反应也没有,机械的开着车,任由她摆布着。
叶承欢一身风尘的回到维多利亚时,林佩珊、婉姨、灵儿正坐在沙发上吃着水果,看着电视。
他打声招呼,刚脱了外套,忽然又怔住。
原本每次回来时,灵儿都要主动跑过来迎接自己,还要接过外套,帮他挂好,可今天她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视,连自己这个大个人回来都没看到。
林佩珊就更别提了,只是嗯了一声,就算和亲亲老公打过招呼。
他摇了摇头,来到电视机前瞅了瞅,原来是当下非常火爆的一档节目,《超级偶像》。
他凑到灵儿身边坐下,笑眯眯的道:“怎么,你喜欢这个节目?”
“嗯。”灵儿连看都没看他一眼,连手里捏的一颗葡萄都忘了放进嘴里。
林佩珊正翻着本财经杂志,头也不抬的冒出一声:“你的灵儿妹妹想报名参加。”
叶承欢眨眨眼,看着灵儿:“真的?”
“怎么了,叶大哥,不行吗?”灵儿诧异道。
叶承欢咧咧嘴,不是他不想,而是考虑灵儿一个水一样清澈的女孩子,刚到城市不久,对纷繁复杂的环境还没认知,就贸然投身进去,天知道会遇到什么:“这都是糊弄小孩子的玩意,这种烂节目给我钱我都不去。”
灵儿几分委屈的撅起小嘴:“叶大哥,你是不是觉得灵儿没用,就算参加也一定不行。”
叶承欢的确有这层意思,只是不好直说,还得耐着性子解释:“不是觉得你不行,论可爱,论漂亮,论嗓子,灵儿都是一等一的女孩,关键你不知道娱乐圈的水有多深,一头扎进去会淹死你的。”
灵儿眨着清澈的大眼睛,似乎没太懂他的话:“比东江的水还深么,别忘了我从小在江边长大的,再大的风浪也难不倒我。”
叶承欢一阵无语。
“叶大哥,我不懂你说的什么,我就知道我喜欢唱歌,别人能做到的我也一定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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