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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11章 良心


转眼之间,形势陡然逆转。这个看上去不起眼的小白领却居然将这个凶神恶煞的混混给放倒了,惊呆了所有食客。

        “妈的,哪儿来的小逼卵子,居然敢插手你爷爷的事,小逼卵子,你知道你爷爷是跟谁混的么?”那名之前被林风一个菜盘给砸的七荤八素的混混嘶声大叫。他没想到,他们这几个人,居然被一个文文弱弱的小白领给打了,这传扬出去,他还如何还道上混。今天非得将场子找回来不可。

        “嘿,你还有来头不成。那行,我就在这里等你叫人。你要不叫人来,今天我就让你将这里所有剩饭剩菜都吃光!”林风指着饭店里打翻一地的酒水饭菜,冷笑。

        好霸气!这个小青年,好霸气。他究竟是谁啊?这么霸气。四周看客均是目瞪口呆。这小白领太牛逼了。只是你这样牛逼,等会人真叫人来了,有得你哭的时候。

        这时,那边纹身男已经开始打电话了,用的还是林风的‘伏羲’,这一幕看的林风蛋疼。这种人居然也用自己的‘伏羲’,这足以说明‘伏羲’的销量,但给这种人用,林风都觉得糟践‘伏羲’了。  如果说盘古开天,将中华民族从洞穴文明带到了部落文明。让中华民族见识到了世界的壮阔,而伏羲就是让中华民族真正为了一个文明。这也是为何林风取名叫‘伏羲’的原因。这背后是有着深刻用意的。

        可给这种人用,林风只能说为这手机不值。这不是说你有没有钱。做什么工作,而是你这人品完全不行啊。道德败坏。社会垃圾渣滓,这样的人渣,用‘伏羲’,是对上古大神的侮辱。

        当然,人家买了,那就是人家的权利。林风摇摇头。

        “这位小哥,你还是快走吧!等会他叫人来了,你们就麻烦了!”老板张勇纠结的走了过来。

        本来。他有点不想过来。这林风跑了,恐怕未必找得到他们人。而他这个小店可跑不了,这个到时他可就倒霉了。但是他毕竟是个本分生意人,这个小白领要继续呆在这,非出大事不可。这么年轻,要是被这几个混混祸害了,那就糟糕了。所以,他也是万般纠结的来劝林风快走。  饭店老板脸上更纠结了。他也是守了好些年,小本经营的,才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碰见林风来他店里吃饭,让他最近赚了不少。如果关门了,那就真的很遗憾了。而且这就直接断了他的财路,他以后生存恐怕都成问题。当然。他这段时间还赚了不少钱,将店面不要了。靠着这些钱,换个地方再开家餐厅,也能过日子。只是好不容易在上海站稳了,又换个地方,一切从头再来,他是不怕,只是老婆孩子未必适应的了。

        但是让他留林风这个小白领在这,他也于心不忍。他这小店经营的,一直经营的就是口碑,他的菜肴除了几个拿手招牌菜之外,都不怎么样,但是有一点是让众多食客放心,并且愿意再来的就是他的食材都是货真价实的,绝不会用什么地沟油,死猪肉之类。他这是良心小店。这良心小店,讲究的就是良心。

        良心二字,这...

        林风也不吭声。他随便说句话,或者将眼镜摘掉,头发梳顺,被人认出来,这老板什么烦恼就都没有了。但是林风却不愿意出声,他就是要看这老板会如何选择。林风有去招揽这老板,去辅助李智友的打算。但是这还得看他品性如何。这做人,首要的就是品性。品性不行,那再有能力都没用。

        那边纹身男疯狂的拨打着电话,这边老板心中天人交战,纠结无比。不过没有让林风失望。

        “小兄弟啊,你就走吧。我最多这家店不经营了,反正最近我也赚了一些钱,再换一个地方另起炉灶也行。反正我也不是本地人,哪儿都能生存!”饭店老板终于有了决定,脸上勉强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林风呵呵一笑。

        “老板,想不到你这人做生意,还这么有良心。现在可是不多见啊!”林风感叹说。

        如今的商人,那大多都是为了利益,可以不顾一切。什么赚钱,来什么。什么黑心棉,地沟油,硫磺笋之类,这是全然不顾消费者利益的。这要其他饭店老板碰见这事,那是绝对会拉住自己,不让自己跑的。自己跑了,他这饭店可就彻底完蛋了。这老板还真有良心。

        “哎,做生意嘛,还不都是为了混口饭吃,遇见这事谁也不想。但你来我这是我客人,你出了事,我让你去顶罪,我良心不安啊。这一把年纪,40多了,日后的日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你要我整天活在内疚之中,我这过不去。小兄弟你快走吧,他们人来了你就走不了了。至于我这,你真不用担心。最多我这店面不要了,反正也是租的,明年就到期了,这些装潢什么的,也是老旧装潢,损失也不大,而且这里风神曾经来过,他们未必敢砸。真要砸了,这报纸一旦报道出去,被风神看见了,他们可没有好下场!”提到风神,饭店老板张勇眼神里流露出希翼之光来。

        都说林风嚣张,但是在他们这些老百姓眼中,林风的嚣张那不过是针对那些恶霸来的,林风对待老百姓,是很和睦的。就好比上次林风来了,被堵在这,也没生气。而且他将这包厢给高价卖出去,也没见林风来干预。相反,那些前来包厢吃饭的人,个个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颐指气使的,那气场,那风姿,完全不能和风神相提并论。

        所以,饭店老板也是在赌,这些人未必真敢砸了这里。毕竟风神来过!风神来过的地方,那是普通人敢随便碰的么!万一林风这边过问,那怎么办?林风修理黑社会,那是从来不留情面的。上海如今基本上黑社会灭绝,就剩一些混混。他们要乱来,只要被林风看见,那恐怕就是一场灾祸。

        所以,他还是有一定底气的。

        林风笑了笑。想不到自己的威名如此之甚,只要来过的地方,这旁人大多不敢乱来,这可真是让人惊讶啊。当然,内心也是一阵小小的自我崇拜一下。

        “咦,小兄弟,你还别说,你和风神还有那么一点想象。不过,你还是快走吧!再不走,来不及了!”饭店老板苦劝。

        “谁敢走!今天这里,谁也不许走!”这时,外面一个霸道的声音响起。

        一个脖子挂着一条粗约小手指那么粗的金项链,满脸横肉的男人走了进来。目光凶狠,扫过之处,没有人敢吱声。个个低头退避,不敢直视其眼神。

        “坤哥,坤哥,就是这个小逼卵子横插一杆,打了我和几个兄弟!他还跟坤哥你放话,说不喊你过来,他让我吃光这地上所有饭菜!”那个纹身男如同看见救星一般,撕心裂肺大叫。其余那几个同伴也是个个哀嚎。

        “妈的!我坤哥的人都敢动!小逼卵子你哪条道上的?”小指粗金项链男子恶狠狠的朝林风大步走了过来,身后跟着几个穿着打扮一看不是好人,穷凶极恶似匪徒的打手。

        “这位坤哥是吧,这件事完全是误会,误会!”饭店老板连忙迎了上去,连连赔笑。

        “误会!麻痹的,误会我小弟能被打的像个*样么?我操!”小手指粗金项链男子直接一巴掌呼开了饭店老板,“妈的,等会再来收拾你!操!”

        小手指粗金项链男子大步走到了林风面前,居高临下,仔细打量一番,怎么看林风也就像个小白领。可能是练过几天武,有点战斗力,毕竟他那几个小弟也就是酒囊饭袋,不值一提。不过这两个洋妞有点麻烦。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对于洋人的安全保护是很上心的。这要动起手来,伤了这几个洋妞,那就麻烦了。这要在荒郊野外他不怕,但这里人多口杂的。

        “两个洋妞给我滚开,我不找你们,我就找你!小子,是男人就不要躲在女人背后。”小手指粗金项链男子虽然外貌粗鄙不堪,但内心却是极为细腻,一句话逼的林风不能依靠梅丽莎和娜塔莉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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