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夜游(No.133—No.136)
No.133
我的家乡不是一座很美的城市。
北方的城市都有一张粗糙的脸孔,风沙雨雪本就让它天然与精致绝缘,而流水般的市领导班子又习惯瞎指挥,今天重建老城区明天开发大江边,楼还没建好,市长就换了,只剩下一栋栋突兀的建筑挂着艳俗的脸,像青春痘溃烂后的疮疤。
曾经,我是说一百年前,它曾经是个美人。犹太人、日本人和俄国人在那个年代移居此地,各式老建筑浓妆淡抹,却意外地和谐。
“重工业规划有过很多不合理,很多好东西都被毁了。”
爸爸说,“文化大革命”时期,那些漂亮的教堂、美术馆和老餐厅都被砸得差不多了,留下的残垣断壁被后人良心发现地修缮翻新,却也涂抹上了一种廉价的现代化气息,再下多少年的大雪都洗不掉了。
在我爸说起这些的时候,我短暂地忘记了他是个喜欢看《还珠格格》和打太极拳的未老先衰的公务员。
可我并没有遇见这个城市最好的时代。曾经它让世界各地的人千里迢迢地赶来,而现在,在这里出生长大的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
我想到余淮,想到那个时间暂停的黄昏,我问他,可不可以一起种一棵树。
人是会跑的,树却没有脚。
No.134
看着窗外昏黄灯光下的街景,不知道怎么眼睛有点儿湿。
我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开心。
我觉得某一部分的我自己还停留在黑暗的行政区的窗台上,一遍遍地回放着一句话,耿耿,我们一直坐同桌吧。
内心深处,我一直有一种预感,这也许是我从余淮那里能够得到的最……的一句话。
最什么?我不知道。或许我是知道的,可我不承认。
然而现在整个人刚刚从家长会现场那种懵懂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当时没有被处理掉的信息,字里行间,眼角眉梢,都浮现在了车窗上,分外清晰。
余淮和他妈妈撒谎,说自己和男生一桌,是因为他有“前科”。
“前科”对象是他初中的同桌。
这不难推理。
但是,“耿耿,我们一直坐同桌吧”,这又算什么呢?是对初中同桌的怀念,还是对他妈妈的反叛?
我到底还是哭了出来。
车子开到了犹太老教堂。窗外是一百年前,背后是21世纪的振华,只有这辆车带着我逃离时间的捕获。
我叫耿耿,给我起名的两个人各奔东西,把惨不忍睹的成绩单交给一个外人。
说要一直和我坐在一起的人又口是心非。
我是个被丢掉的纪念品,又被捡起来纪念别人。
我正在后座呜呜呜哭个没完的时候,车缓缓开到了我家小区门口。
但我此时哭出了惯性,怎么都刹不住闸。
“呜呜呜多少钱呜呜呜真的正好五十啊呜呜呜师傅你真专业呜呜呜呜呜呜……”
司机师傅被我气乐了。
“姑娘啊,先不用给钱,你慢慢哭吧。”
他用烟酒嗓缓缓说出这句话,就像喊了预备齐,话音未落,我就开始号啕。
司机师傅点了一支烟,没催我,也没安慰我,只是打开半扇车窗慢慢吐着烟圈,任我哭得东倒西歪,就跟一上楼真的会被我爸妈砍死一样,先给自己号五十块钱丧。
等我差不多哭累了,已经过去了十五分钟。我用纸巾抹抹眼泪鼻涕,还在惯性地一抽一抽,还有点儿打嗝。
连我都觉得自己这哭相过于真诚。
“师傅,谢谢你,你真好。”
“没事儿,我女儿跟你差不多大,她跟你一样,每次开完家长会都不乐意回家。哭吧哭吧,小孩有小孩的苦衷。”
我鼻子又有点儿酸。
来自陌生人的体谅总是很煽情。
“是不是觉得我跟她特像,所以就同情心泛滥了?”
“哪能啊,”师傅哈哈大笑,“她要是像你这么败家,我早就吊起来打了!”
No.135
我到家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我家楼下有一堆不知道哪个邻居扔在那里的破家具,其中一面破破烂烂的穿衣镜正好发挥了作用。楼下的门灯坏了,我只能踩着大衣柜凑近镜子,然后举着手机,用屏幕的亮光来照自己,看看眼睛有没有红肿什么的。
然后就听见背后一声惨叫和狂奔的声音。
大晚上在室外踩在小垃圾山上对着幽蓝的光照镜子的确非常没有社会公德心,但是我也被对方的尖叫吓了个半死。
无心再照,我只能随便拨了拨刘海儿,低着头上楼,拿钥匙开门。
一开门,就看到客厅里齐阿姨正在收拾碗筷,闻到炸带鱼的味儿我才忽然觉得饿了,非常饿。
“耿耿回来啦?”她没有抬头看我,而是专心在收拾桌上的鱼刺,“要不要再吃点儿饭?”
“要。”我的嗓子有点儿哑,齐阿姨听到之后,抬头看了我一眼。
我猜我再怎么收拾自己,眼睛应该还是红的,掩饰也没用。
幸而她什么都没问,只是很温柔地笑笑说:“那你先换衣服,洗洗手,我给你热饭。”
“不用热了,拿开水泡泡就行,我喜欢吃水泡饭。”
“行。”
她转头就去了厨房。我突然很想谢谢她。
No.136
可能是因为哭得太使劲儿了,我吃饭的时候就觉得后脑勺隐隐约约地疼,有点儿缺氧。吃完饭我觉得不好意思,要去刷碗,齐阿姨和我争了半天,到底还是让我回去了。
我破天荒地没有坐在书桌前装模作样,而是盘腿坐到客厅,跟小林帆比赛了最后一局四驱车。
“你们学校是不是很多男生都喜欢玩这个?”
他使劲儿点头。他认真玩四驱车的时候,语言功能基本上是废弃的,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节省不必要的血液循环。
“你说人为什么总要挤到同一条赛道上面去呢?就不能换条道跑跑?”
我也没指望林帆这小屁孩儿能明白我在说啥,只是自己絮叨絮叨。
“这是规定。”他炯炯有神地盯着车。
我就知道他听不懂。
“不过也可以不比,可以自己随便跑着玩儿,也没人非要跟你赛,都是自愿的。”
这倒把我说愣了。
直到我睡觉前,我爸还没回来,倒是我躺在床上的时候,我妈打过来一个电话。可我没有接。手机屏幕上“妈妈”两个字跳来跳去,然后终于安静下来。
我睡得很安稳,也许是哭累了。半夜的时候,迷迷糊糊中听到客厅的响动,是我爸回来了。
应该是喝多了。齐阿姨去迎他,我爸不知道在絮叨什么,有没有说不该说的话,有没有提不该提的人,有没有回忆不该回忆的过去,我不得而知。
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我自己。
确切地说,是五岁的我自己,穿着小时候最喜欢的嫩绿色的棉布连衣裙,胸口有一朵白色的花,枝条从胸口斜斜地穿过来,盛开在盘扣的领口。
我爸爸牵着我,穿过家门口暴土扬尘的上坡路。那时候,我爷爷奶奶还在对我爸妈这对苦命鸳鸯实行封锁政策,我家住在动迁区的小平房,用我爸的话说,邻居都是破落户,孩子必须牵好了,否则随时可能丢失在卡车上的麻袋里。
我被沙子迷了眼睛,一边揉一边问他我们去哪儿。
他说,我们去接妈妈下班,然后去公园跟门口的忍者神龟照相!
我笑得特灿烂的时候,看起来就会有点儿缺心眼儿。
爸爸问,耿耿,你开不开心?
我说,开心。
爸爸忽然说,长大了你就不会这么开心了。
我说不会的,我只要记得现在多开心,以后就能和现在一样开心了。
我刚说完,忽然就在大土路上学着电视上的女战士希瑞一样,动作舒展而虎逼地摆了一个pose(姿势),特大声地喊道,耿耿,记住这一刻吧!
然后我就忘了。
忘了十几年,在一个梦里,突然想了起来。
就像五岁的耿耿扔了一只漂流瓶,在时间的海洋里漂啊漂,终于,终于被十七岁的耿耿捡了起来。
我是哭醒的。
五岁的耿耿简直是个弱智。
她以为开心是一种和游泳或者骑自行车没有区别的技能,一朝学会了,就永远不会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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