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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三:部落扩张!虐杀阿狸之女!


  有些东西,虽然没有长翅膀,但却飞得比狮鹫还要快,那就是消息!

  这片近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几乎每一个部落,每一个流亡者,都在关注这场大战。

  甚至有胆大者,就躲在战场的不远之处。躲在附近的山上,观看整场战斗。

  冈陀就是其中之一!

  他今年已经近六十岁了,来自于北部蛮荒的某个近人族部落,同样部落是被魔陀帝国灭了,从海面上逃到了南部蛮荒,后来听说东南罗刹族领地比较包容,于是有带着族人长途跋涉,来到了此处。

  他带领族人流亡已经超过三年了。

  这三年,他亲眼目睹妻子死去,儿子死去,孙子死去,他身边的队伍从几百人变成几十人,然后又变成上百人,如今仅仅剩下五十几人。

  这三年的流亡,他真的尝尽世间的一切痛苦,饥饿是最轻的一种。

  整个南部蛮荒的土地都是有主的,任何的猎杀都会带来杀身之祸,都可能被附近部落的巡逻骑士碰到。

  一旦碰到,那就意味着起码要死一大堆人。

  所以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往深山走。然而身上的野兽无比的危险,死亡更是家常便饭。

  没有房子住,没有床睡,没有东西吃,死亡常伴身边。

  想要去投靠某一个部落,结果整个南部蛮荒都无比的排外。整个东南领域,对一切非罗刹族都充满了排斥,如果是原住蛮族还有可能被收为奴仆。而近人族,基本上就死路一条。

  冈陀想要带着队伍去奇美拉部落参加天眼审判,然而比例实在太低了,意味着队伍中九成的人都要死去。

  多少次走投无路,多少次身心俱疲。

  冈陀无数次告诉自己,只要队伍有一个部落栖身,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任何代价!

  这三年,他仿佛身处地狱之中,如果不是肩负着责任,他真的想一剑结束自己的性命,免得承受这无边无尽的痛苦。

  他和经历和索魔相似,虽然年纪比索魔大,但是队伍规模和武功上,算是小一号的索魔。

  兰陵率领外族军造反杀出奇美拉部落,进入鬼域世界建立自己部落的事情传出之后。

  冈陀无比的激动,立刻抛下了所有,带领队伍长途跋涉数百里来到鬼域世界不远处的高山密林里面。

  不过,等着他到达鬼域世界之外的时候,康斯坦丁的三万联军已经将兰陵的炎魔部落彻底封锁围困。

  如果冈陀只有一个人的话,他一定会毫不犹豫进入鬼域世界和炎魔部落并肩作战。

  因为他真的受够了,这三年来他的队伍不知道多少次被罗刹族追杀过,死伤无数,有着血海深仇。

  兰陵造反自立,建立自己的部落。做到了冈陀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情。就单单这一点,兰陵就已经足够让冈陀膜拜。

  但是他身边还有五十几个人,于是冈陀的队伍就带着绝望而又不甘的心理,不愿意离开,躲在不远处的高山密林中关注整个战场。

  没错,是绝望而又不甘。

  绝望,是因为他们觉得兰陵必输无疑,必死无疑,炎魔部落必灭无疑,当然他们还不知道这个部落的名字。

  不甘,是他们真的不愿意放弃希望。兰陵造反自立,创建部落,对于流亡者来说,真的就仿佛一个灯塔,是唯一能够接纳他们的部落。

  开战的时候,几十个人的队伍,没有人去狩猎采集,都饿着肚子,观看整个战场。

  尽管隔着很远,什么都看不到。

  然而,冈陀却能看到,毕竟他的修为很高,顶级的大魔武士,拥有不弱的精神力。

  整个战场,先是看得他心惊胆战。

  一开始三千五百人攻打炎魔部落的时候,他的心就提了起来。

  然后看来兰陵暴雨一般的连珠箭,百发百中,他内心的震撼无以言表。

  然而,这仅仅只是开始。

  接下来,兰陵单人单骑冲向康斯坦的千军万马,仅仅一人,秒杀敌人的二十名狮鹫武士,最后在康斯坦丁的头顶撒尿。

  这一切的一切,看得冈陀热血沸腾。

  当时,年轻的时候,他就是一个极度正义,刚直的人,宁折不弯,浑身的血都是热的。年纪大了之后,他依旧刚直,但是血已经冷了。

  然而见到战场上的兰陵,他感觉到自己浑身的血再一次沸腾起来。

  如果不是身边有几十名人尤其是他的孙子需要他的保护,他真的就冲出去了,或促是冲向康斯坦丁的大军,或许是冲向炎魔部落和他们并肩作战。

  而且,他们终于听到了兰陵部落的名字。

  炎魔部落……

  听到这个名字,就什么都不用问,什么都不用说了。

  所有人内心都会开始颤抖,身体感觉到温暖。

  之前在北部蛮荒的时候还不觉得,炎魔帝国仅仅只是一个传说。然而当他们失去家园,失去领地的时候,炎魔帝国就被无数次说起。

  那是近人族最美好的年代,炎魔大帝几乎统一了整个北部蛮荒,建立了强大无比的近人族帝国。

  炎魔帝国,是所有近人族的祖国。

  当最后的决战发生,康斯坦丁的两万五千大军冲向炎魔部落的时候,冈陀和其他人一样,都觉得没有希望了。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

  真的是毛骨悚然,让人从灵魂到身体的颤栗。

  两万五千敌军,竟然自己走向死亡陷阱,活生生把自己淹死。

  这……这真是神迹,鬼神莫测的神迹。

  原本,冈陀对兰陵充满了狂热,而此时增添了许多敬畏。

  康斯坦丁大败而归之后,冈陀再也忍不住了,率领着五十几人的队伍,狂奔下山,冲出了密林,冲向了炎魔部落。

  ……

  兰陵骑着金毛狮鹫,飞到了空中!

  然后,他清楚地看到,在鬼域世界,一个又一个人影从附近高山密林里面钻了出来。

  有的十几人一伙,有的几十人一伙,最多的一百多人一伙。

  清一色都是流亡者,其中八九成,都是近人族!

  这些人原本是狂奔冲向炎魔部落,此时见到兰陵飞在空中,所有人本能地停了下来,仰头望向空中的兰陵。

  兰陵在空中不断地盘旋。

  望着一群又一群的流亡者。

  他知道,大战结束后就会有人来投靠,但没有想到这么快。

  他知道有许多近人族的流亡者就在附近,关注整个战场,但没有想到这么多。

  “炎魔部落,是所有近人族的祖国,是所有流亡者的家,欢迎你们!”

  兰陵大声道:“欢迎你们!”

  镜子魔王将兰陵的声音放大无数倍,使得他的声音响彻方圆百里。

  顿时,所有的流亡者激动得热泪盈眶,互相拥抱,拼命挥舞双臂。

  终于不用流亡了,终于不用朝不保夕了,终于不用饿肚子了,终于不用被猎杀了。

  终于有家了!

  “兰陵酋长,万岁,万岁,万岁!”

  地面上的流亡者不断下跪。

  “走,进入部落,回家!洗澡,吃饭!”

  然后,无数的流亡者涌向炎魔部落!

  ……

  整个炎魔部落,人声鼎沸!

  索魔指挥者男人,狄娜指挥者女人。

  这些流亡者,进入炎魔部落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澡。

  当然,没有热水,只有冷水。

  男女分开,直接跳进水池里面洗。用兽皮搓得干干净净,几乎要蜕皮为止。

  洗完后,换上干净的衣衫。当然,这些衣衫依旧是粗麻布,或者是兽皮。

  许多人第一次看到了对方的皮肤颜色,因为之前永远都是泥土蒙面。

  洗澡,洗头,梳头,这些流亡者都知道。

  但是刷牙……

  没错,兰陵花了足足几天的时间,才把集体刷牙这个政策推广了下去。

  这不是他穷讲究,也不是说刷牙能够给身体带来什么好处,而是一种精神面貌。

  兰陵要在无形中灌输一种炎魔部落高人一等的精神面貌。

  要让所有人知道,炎魔部落比周围所有部落都要文明,都要先进的感觉。

  牙刷很容易造,这里兽毛多的是,硬的软的都有。

  没有牙膏,就直接用盐。

  用盐刷牙,毫无疑问是无比奢侈的。因为在南部蛮荒,盐比金币还要硬通货,一斤盐换几十斤肉都不止。

  只不过,对于兰陵来说,盐是最不值钱的。

  他仅仅派出上百个老弱煮盐,虽然生产力底下,但煮出来的盐已经足够整个炎魔部落拿盐当饭吃了。

  煮盐这种活对于人类来说极度幸苦,但对于蛮族人来说,再轻松不过了。

  久而久之,炎魔部落的人就有了自豪感和优越感。

  我们炎魔部落的人,用比肉还要贵的盐刷牙啊。

  而这些流亡者,毫无疑问几乎没有见过盐的,见到毛牙刷上的盐,立刻就要吞吃掉。

  “啪啪啪……”后面监督的炎魔部落士兵毫不客气地把木棍抽下来。

  “盐用来刷牙,不许吃,谁吃了给我记下来!”百夫长雷铜毫不客气记下了所有把牙刷上盐舔吃的人,给他们的牙刷上补充了盐之后。

  所有流亡者开始学习刷牙。

  而舔吃盐的人就要倒大霉了,因为一会儿每个人要干吃掉半碗盐。

  你不是喜欢吃盐吗?让你吃个够。

  ……

  洗干净,换上衣服后,所有流亡者和炎魔部落的人,集体吃饭!

  吃的食物有两种,粟米饭,鱼肉!

  粟米饭哪里来的,从康斯坦丁的军营得来了。

  战败之后,康斯坦丁和阿方索幸存的三千人在兰陵空中的连珠箭下狼狈逃走,还有一部分粮草来不及带走,足足二十几万斤。

  这些流亡者者一边吃一边哭,太美味了!

  有多久没有吃过饭了?三年?五年?

  有多久没有吃过香喷喷的肉汤了,而且还带盐的?三年?五年?

  冈陀大口地吞吃,然后看着自己队伍的人,每一个人都洗得干干净净,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换上了干净的衣衫,每一个人都埋在木碗里面狼吞虎咽。

  他再一次感觉到眼睛一热,身体一阵阵酥麻的感觉。

  对比之前流亡的日子,这……应该就是天堂了吧!

  这种幸福温暖的感觉,甚至有点不真实。

  这里有高大的城墙,有宽敞的房屋,温暖的食物,珍贵的盐竟然用来刷牙。

  然后,冈陀再看其他人。

  酋长兰陵,索魔,酋长夫人,吃的都是一模一样的东西。

  唯一不一样的,就是酋长四岁的女儿,坐在兰陵酋长怀里,吃着白米饭,吃着鹿排,还一边喂着一只小狮鹫。

  刚刚进来的流亡者,不仅仅和炎魔部落的士兵吃得一样,还和酋长吃得一样,唯一有特殊待遇的,竟然只有一个四岁的小女孩。

  顿时,冈陀身体再一次感觉到发热。

  见到冈陀目光望来,小丫丫粉妆玉琢的小脸朝他做了一个鬼脸。

  看着她可爱的小脸蛋,冈陀想起了自己小孙女,顿时感觉心都要融化了。

  “从今往后,这里就是我的家,我要用生命守护这里!”

  就在此时,旁边的孙子冈石发出一声痛呼,道:“爷爷,我卡遇刺了!”

  他的孙子,今年十九岁,是冈陀最大的寄托,是一个憨人。

  “没出息!”年冈陀朝他后脑勺拍了一巴掌,轻而易举将他嘴里的鱼刺震了出来。

  顿时,旁边众人哈哈大笑。

  大战结束后的第一天!

  就有一千五百多人,投靠炎魔部落!

  仅仅第一天,炎魔部落的人数就翻倍了!

  ……

  康斯坦丁率领残军败将返回了奇美拉部落,带来了巨大的噩耗!

  败了!

  竟然败了!

  三万人打一千人,竟然败了!

  奇美拉的部众顿时陷入了极度震撼之中。

  兰陵是神仙吗?是鬼吗?

  竟然能够击败三十倍的敌人?

  他们的酋长康斯坦丁是猪吗?三十倍的兵力竟然都会败?

  所有人望向康斯坦丁的目光也变得无比的古怪。

  蛮荒世界就是这样,强者为尊,弱者永远得不到尊重。

  回到华贵的房间里面,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在二夫人丝丝的抚慰下,康斯坦丁才睁开了眼睛。

  他早就醒了,但不愿意睁开眼睛,他无法去面对无数鄙夷的目光。

  此时,一个脚步声传来。

  是勾夫和阿狸的女儿勾灵,这个女孩贪慕虚荣,把自己的亲生母亲出卖给了勾骊。

  “姑父……,您不要难过,妮妮安姐姐是小蛮王的老婆,您直接让小蛮王发兵几十万,轻而易举就灭了兰陵这个贱狗了。”勾灵目光闪烁道:“那……那妮妮姐姐的房间,她的衣服还归我吗?”

  康斯坦丁目光死死盯着勾灵。

  他从床上起来,缓缓地朝她走了过去。

  “姑父,你,您干嘛?”勾灵颤声道。

  康斯坦丁目光贪婪望着勾灵娇嫩的身体,内心无比的扭曲,狂暴,他要发泄。

  但是……

  他的身后站着二夫人丝丝,他可以不理会任何人的想法,却不能不在乎心爱女人的想法。

  所以,他压制了内心邪恶的欲望。

  “你这就去陪你的死鬼父亲吧!”康斯坦丁冷冷道,然后两只大手猛地掐住勾灵的脖子,缓缓地收紧。

  “呃……”勾灵眼睛爆睁,吐出舌头,发出痛苦的声音。

  康斯坦丁掐着她的脖子,将她的躯体提了起来,缓缓用力。

  “呃……”勾灵喉咙底下的声音越来越痛苦,拼命地脚踢挣扎。

  她狡诈贪婪的眼球,此时已经爆满了血丝。

  “咔嚓!”康斯坦丁猛地一阵用力,直接将勾灵脖子捏断。

  这个贪婪狡诈,又愚蠢不堪的女孩悲惨死去!

  ……

  注:第一更四千多字送上,拜求支持,拜求月票,谢谢大家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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