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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飞天】


浮生物语·飞天



●楔子●



一进门,九厥就大声嚷嚷着真冷真冷,边说边挤进沙发里,毫不客气地用-臀-\_部把霸占了最佳取暖位置的敖炽撞到了一边去。然后在敖炽发飙之前,赶忙道歉,说一时眼拙,把弱小浑圆的他当成新买的沙发靠垫了。



敖炽把手里的书一扔,跳到沙发靠背上,指着九厥的鼻子怒骂:“你眼睛长鼻孔里了是不是?爷我穿得如此端正潇洒,哪里像靠垫?啊?哪里像靠垫!”



他不像个靠垫吗?连我都不能说服自己。本来就是小小肥肥的一只,又穿了件完全不合身的带厚绒的斑马防寒服,再缩手缩脚往沙发里一窝,横竖看都是个靠垫!早就提醒过他不要乱网购衣服,就是不听。



“哟,咱敖炽大人还看上书了呀!”九厥骂不还口,还帮他把地上的书拾起来,“咦?《物种起源》?”



敖炽一把将书抢回来,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跳下去,蹲到红外线取暖器的正对面,断续他的阅读。



九厥挪到我身边,看看专注的敖炽,又指指自己的头,悄悄问:“你是怎么欺负人家了?这可不是敖炽的风格哪!”为了早日变回从前那个身高体重法术包括臭脾气都在我之上的敖炽,他正在尝试各种方法,包括研究达尔文的进化论在内。



“随他去吧。看书总比上网乱买东西好。”厚厚的冬衣把我裹成了一头圆润的北极熊,抱着热乎乎的暖手袋,我半睁着眼,懒懒缩在沙发里。



“切!”九厥边搓手边抱怨,“你也不至于省成这样吧,大厅里的空调开一开,死不了人的!”



“你这种光吃不给钱的怂人多来几次的话,不停可能连取暖器都用不起了。”我打了个呵欠,天一冷就想冬眠。很少有妖怪怕冷,毕竟不是人类,没有那么脆弱敏感的感官细胞,反而是九厥跟我这两个老妖怪,越来越怕冷似的。混迹人间的日子长了,很多时候便忘了自己的真面目,情不自禁地配合着眼前的这个世界,有爱憎,知冷热,这才是人类的样子。



最近一周,气温居然降到了零下,这可是三月的南方!北风呼啸的声音,把其他任何动静都弱化了。



“你门口几时多了个鞋匠?”九厥突然想起了什么,奇怪地问我。一想到门口的人,我的睡意立刻减去了三四份。



三天还是四天前吧,我外出归来,远远地便瞧见不停的门口,坐了一个人。还没走近,就闻到一阵刺鼻的酒气。男人,蓬头垢面,浓密的大胡子遮住了半个脸,长而厚重的深蓝色羽绒服把他整个包裹起来,杵在地上的衣角全是灰土,十分不讲究。另外,他只有一只脚。



他旁若无人地坐在我的店门口,专心地整理他带来的东西,一个木箱子,一堆鞋子。各式各样的,老式绣鞋,新款皮鞋,男人穿的,都有。



这堆破烂加上他,几乎占去了我半个门口。



“你……”



“嘿嘿。”他抬头,对我傻笑。



“这是我的门口,先生。”我尽量礼貌。



“我是做鞋的!”他牛头不对马嘴地答我,然后埋头,把一堆凿子、榔头、锉子、胶皮等等玩意儿摆了一地,拿出一双没做完的鞋继续做。



“这是我的门口!”我的口气加重了两个加号。



“姑娘,我走累了。”他剧烈咳嗽起来,暮色跟灯光交织在他身上,清冷落寞,“你这里比别处都亮堂,我歇够了就走,行么?”



我看看越来越坏的天气,又看看他冻得通红的手,默许了。他又跟我傻笑。可是他一歇就歇到了今天。



纸片儿从门缝里看到,他晚上就用一床薄毯遮住自己,喝他那个脏兮兮的酒葫芦里的酒,然后嘀嘀咕咕些鞋子啊脚啊之类的胡话,靠在墙边就睡。白天他不吃也不喝,就埋头做鞋。气温不停下降,呵气成冰的日子里,我真怕他一夜冻死在我门外。



我让他到店里来,他拒绝,傻笑说外头好,自在;给他热水热食,他拒绝,说不饿也不渴;给他厚棉被,他拒绝,说要冻死早已冻死。怪人,不过,他也许不是人。透过浓浓的酒气,我隐隐嗅到了别的味道。不管了!我嘱咐纸片儿随时注意外头的动静,一旦他有什么不妥,马上让赵公子把他扔到别处去。



敖炽说,这个疯子有问题,要出去教训一下对方。结果,他穿着一双做工精巧,十分合他的肥龙爪的棉布鞋大摇大摆地回来了,大赞对方人好手艺好,一见面就当场做了一双鞋子给他。



我问他为何要送鞋给敖炽,鞋匠答非所问地说:“有鞋穿多幸福呀!”这……完全不能沟通。我的思维从小鞋匠挪到九厥的脸上,问:“说了半天,你突然跑来我店里做什么?”



他指了指天上,眨眨眼:“来提醒你,可能很快有人来找你的麻烦。”



“天界的人,找我的麻烦?”我冷笑,“我区区一个妖怪,谁这么看得起我?”



“战神獠元。”九厥缓缓道。



“他?!”话音未落,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到房间里的温度突然直线飙升,一团灼眼的火光自虚空而降,高大的身影,在火中若隐若现……



1



“送我过了那条河吧。”靡沫站在--湿--漉漉的青草上,对身后的男人说。



清波碧浪的河水横在眼前,远处,晨雾在黛青色的山峦上游动,像一层层总也掀不完的蚊帐,这相同的景色,他看了无数年,今天特别无趣。



“已经送你过了很多条河了。”他笑笑,“难道要我把你送到天上去么?”



“可以吗?”靡沫瞪大了眼睛,红润的嘴唇俏皮地圈成一个小圈。每次,靡沫摆出这种天真期待的表情,他都不会拒绝。但,今天不行,以后,也不行了。



“就到这儿吧。”他看看天,“马上会有人来接你。”



五谷神向来守时,这个喜欢把稻穗插得满头都是的老太婆,祥光普照地从她的世界降落到他们面前。



天界女神的光彩,晃得靡沫几乎睁不开眼。



五谷神上下打量了靡沫一番,很是满意,慈祥地拉起她的手,说:“随我走吧。我已奏请天帝,在长征录上记下了你的名字。今后,你便是天界的偿愿仙女,受世人景仰供奉,功德无量。”



靡沫怯怯地点头。五谷神朝他点点头,说:“你尽职尽责,对天界忠心耿耿,必有封赏。”



他在心里冷笑。



“给我吧。”五谷神伸出她皱纹满布的手掌。想当年,这双手是何等光洁细腻,如凝膏脂。时间,终究连神也不放过。



他迟疑了片刻,从怀-里掏出一个拳头大小的锦囊。锦囊里头,是一根白色的线。五谷神一把将锦囊拿过,揣在袖中,转身拉起靡沫的手,像拽住一条生怕溜走的鱼一样。



靡沫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挣脱她跑回他身边,拽住他的衣袖:“你说过,等我变成神仙就会有脚了。呐,你说过你会亲手做一双绣鞋给我的。下次,我来人界来找你时,你要给我!不然我就一辈子光着脚走路!”她大概想到了什么好笑的场面,咯咯地笑个不住。



“好。”他摸摸她的头,“去吧。”



靡沫却还是不肯松手,她偷看了五谷神一眼,对他附耳道:“你不是说,线,要将到最信任的人手里么?”



“嗯。”



她皱起秀气的眉:“那我要你留着!不要给她!”



傻丫头啊。他在心里苦笑。



“你可以像信任我一样,信任她。”这样的谎话,他说了无数次了,说得他都快以为这是事实了,“她是天界的五谷神,掌司人间五谷生灭,是很受人尊重的神。你今后,要在她座下好生修行,尽你该尽的职责。”



这次是五谷神,上次是病役神,上上次是四季神还是谁,记不得了。反正相同的话,他已经重复了许多许多年。而这许多许多年里,他也是如今天这般,送走了许多许多“靡沫”。



“要是我做神仙做得不好,你可不可以接我回来?”靡沫就是舍不得放开他的衣袖。



我接不了你了,你的线已经交给了别人。



他微笑:“好啊。”



“还有小悦跟铁头他们,以后你要督促他们勤加修炼,下一次一定要被选中!我在天界等他们!”



小悦,铁头……他们不会有下一次了。



“好啊。”他继续微笑。



“走吧。别误了时辰。”五谷神有些耐烦了,过来一把抓住靡沫的手。女神的祥光比刚才更亮眼了,淹没了身边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



他仰头看天,五谷神的光迹照亮了沉闷的天空,如果凡人看到,必定是一番呼天抢地的跪拜。神啊,除了虔诚地向你们跪拜,向你们祈求,他们还能做什么?可是,他眼里的天空,没有神的模样,只有一只雪白的风筝,身不由己地往上飞,再也不能停下来。



他垂下眼,往回走。衣袖上,还留着靡沫的余温。



今年,已经愁眉不展了两年的老百姓们终于笑了,因为丰收了。从前年开始,他们的土地不论如何耕种,都收获甚微,饥荒成了所有人的苦难。人们拿出仅存的粮食,向天神祈福,希望掌管五谷的神,能显灵相救。每家每户,虔诚得恨不得奉献出自己的生命。求了两年,神终于听到了。



他站在金黄肥沃的稻田边,面无表情地听人们的欢声笑语,听他们一遍又一遍唱着对神的颂歌。一阵风吹过,天空中的云朵慢慢移动着,他抬头望那些数不尽的白云,嘴里却执著地数着:“一个,两个,三个……”



2



啧啧,义父又在犯傻了,明明浑身都是杀猪匠般的粗犷,却非要握一双白色绣鞋,文质彬彬地坐在后山的河水前,一会儿看水,一会儿看天。呆滞的眼神,只在空中有云朵飘过的时候,才刹那闪了光,那神态,跟隔壁村的二傻子似的。



有二十年了吧,每年春天,莺飞草长的时候,他都干相同的事。三月躲在老槐树后,朝背靠树干打坐的木生嘘了几声:“你看义父,每年都这副死样子。”



“有什么好看的,你也说他每年都这样了。”微风带来一只翠绿着翅膀的蝴蝶,落在木生的头上,温婉地扇着翅膀。



“别动!”三月惊喜地盯着他头上的蝴蝶。



木生睁开眼睛,暗蓝色的眸子里闪过一层浅浅的红光。三月的手指触到蝴蝶前的瞬间,一道火焰信凭空扫过,将这微不足道的小东西化成了一捧沙尘,散在稀稀落落的阳光里。



“你!”三月一缩手,怒目而视,“太过分了!”



“玩物丧志。”他目不斜视。三月气得背过身去。



“验选之期近在眉睫,你若再不努力修行,此生便荒废了。”木生又闭上眼,宽大秀逸的青色丝袍,永远像是刚用最干净的水洗过,不但干净,还透着浅浅的雾气,若有若无地缭绕着他,从树丫间穿过的光线,屏息静气地停在他精雕细琢,瓷器般细白矜贵的脸上,依依不舍地流动。所谓天界里,高高在上的神,大抵也就是这般模样了吧?或许还不如木生?



还有那个人,他跟木生很像,不不,还要更出色一些。只要一想到那个人,她的心里就像蹿进了只小兔,怦怦乱跳。三月刷一下飞到树上,抓了几只野果子,报复地砸到木生头上。



“我就不修行!”她倔强地仰着脸,指着天上,“你告诉我,什么叫神仙?当了他们,又有什么好了?”



“不当神仙,我们还能干什么呢?”野果的浆汁沾到了木生的额头,他也不擦,仿若一尊有呼吸的石像。



“不干什么呀,就这样活着。跟义父一起去城里喝酒吃肉,跟烟夏唱歌弹琴。”三月无所谓地朝远处张望,家的位置,已经冒出了炊烟,不知烟夏今天又准备了什么美味的晚餐。有个善于烹饪的妹妹,真是幸福。怪癖的义父,爱打坐的哥哥,游手好闲的她,加上贤惠的烟夏妹妹,这是一个家。



一家四口,在这个名为丹徒的地方,住了快二十年。竹叶巷第二棵树下的旧宅子,不宽不窄,坐北朝南,有个天井,天井里头有口废弃的水井,盖着厚厚的石板。出太阳的时候还好,一到下雨,就得拿四五个盆子各自接住。义父那老东西明明有钱,宁可拿去卖酒吃肉,甚至送给翠香楼的姑娘,也舍不得把自己的窝修葺修葺。还大言不惭地跟他们说,这就是修行!住得太舒服,你们就容易变懒。



每当义父醉醺醺地说这些话时,木生通常都在后山打坐,他从来不关心除了修行之外的事;而乖巧温驯的烟夏,历来对义父唯命是从,她总是一边乐呵呵地做家务,一边听义父胡言乱语,把大家的吃喝都照顾周全之后,便也去山中修炼,勤勤恳恳,循规蹈矩;只有三月,会指着义父的鼻子骂他死老东西,乱花钱,没良心。每次被骂了之后,义父反而很高兴的样子,拍着手说,好姑娘!骂得好!



三兄妹之中,三月最讨厌修炼,最懒最放肆,但义父偏偏最喜欢她,有时候心情好了,还会带上她,去城里最贵的酒馆大快朵颐一番,偶尔还准许她独自付出临近的城镇游玩。这样的待遇,木生跟烟夏都不曾有过。家规是,除了每年除夕可以去集市上逛逛之外,平日里兄妹三人的活动范围,只在宅子以及后山。还有,那口枯井的石板也是不准挪动的。切,想挪也挪不动啊,那石板像长在上头似的。三月偷偷试过。



近二十年,木生跟烟夏都没犯过规。外头的世界,木生是没兴趣,烟夏是有兴趣却没胆量,唯一有兴趣也有胆量的三月,就成了受罚最多的那个,不管她偷跑到哪里,义父都能轻易把她抓回来,只是眨眼间,她的身\_体就会身不由己地化成一道白气,从千里之外回到宅子。



有一回,义父又喝得酩酊大醉,大声对他们兄妹说,跑?你们能跑到哪儿去?你们是被拴住了一切的妖怪!酒话说完了,就扑通一声倒在地上,呼呼睡了过去。没错,就算他们是妖怪吧,可是,义父比妖怪更怪!这么多年,从没见他刮过胡子真怕哪天一场雨后,他浓密的络腮胡里会钻出蘑菇来,也不爱洗澡,换衣裳就更少了,永远一件肥大落拓的灰袍子。



对于他身上隽永的污迹油渍,以及挥之不去的怪味道,他们已经习惯了。时间一长,兄妹间打趣时也会说,如果有哪家妇-人看上义父便好了,义父就像山里的一头野猪,缺管束。



对于“女-人”这个问题,义父从来不碰,就像他从来不许他们碰他那双鞋一样。这双鞋,是义父每年的“功课”。这个熊一般粗糙的汉子,竟很钟爱做鞋。他差不多会花一整年的时间,精工细作,一针一线,似把自己的心血也一滴一滴缝进去了——就为做这一双素净的鞋,嗯,除了素净还真没别的了,白色绢底,鞋面用银线绣了再普通不过的花样。然后,宝贝似的收在箱子里,等到春光烂漫的时候,找天气晴好的一天,带着鞋,去河边。



喏,现在被他捏在手里的,就是上一年的成果。很快,毫无悬念地,三月跟木生听到扑通一声——义父把鞋子用力扔进了河里,一朵云飘在空中,倒映水上,白色的绣鞋点在它的中间,两种白色融在一起,气泡咕噜咕噜响着,慢慢地,绣鞋沉入水中,飘得无影无踪。义父的眼睛有了光彩,从二傻子变回了正常人,看着渐渐平静的水面,一言不发地回家。每年,义父都重复同样的事,做鞋子,看天,看云,扔鞋子。



“多可惜啊,那么好的鞋子了。”三月在树上,遥看着师父远去的背影,“咦,他不回家吃饭呀?怎么往西走呀。”



木生连眼皮都不动一下:“你的好姐妹今天大婚,你不知道?他必然是去皖城喝喜酒了。”



“大婚?”三月身-子一晃,急急从树上跳下来,“嫁谁?”



“大乔嫁孙策,小乔嫁周瑜。”木生慢慢睁开眼,“怎么,高兴得笑都笑不出来了?!”



这样一个消息,她确实该很高兴才是,可是,怎么笑不出来呢?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去按皖城,去看他……不不,看他们。



三月匆匆离去。木生端坐原地,矜贵得像一尊神像。背后,慢慢移出一个身影。



“老道士只怕已在皖城外等候许久了。”烟夏站在他旁边,轻轻说。



如果一定要在他们兄妹三人的生命中找个天敌,那,这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老道士当之无愧。



追根究底,若没有老道,他们三人成不了兄妹。



他们是风筝,起码那时候他们以为自己是。雪白的六角形,最简单的形状。但他们从未思考过自己从哪里来,仿佛一睁开眼,他们就是这世间的一员了。他们每天做的唯一的事,就是飞翔,不断地飞。他们也见过别的风筝,花花绿绿,各式各样,但它们的线,都被下头的人拽着,沉浮由人不由己。



他们也有线,就在身后,不过很短,还是黑色的,像个滑稽的小尾巴,敢没有人拽住它。



老道出现前,他们三个在各自的天空毫不相干地生活,素不相识。但,那个冬日的雨天,他们被抓了。



老道踩着云朵,挥舞着指尘,念着他的咒,他们便再也飞不动了。下坠下坠,一直坠到那黑黑的铁盒子里。盒子被关上前,最后的那道光线里,是老道士风霜成皱的脸,他就说了两个字:妖孽。



盒子被重重关上了。关了多久,谁知道。



他们三个,相识在盒子里。



漫长的岁月,从此局限在这方冰凉狭窄的世界。



不能飞,不能动,那就说话吧。



三月的话最多,连木生与烟夏的名字都是她顺口胡谄出来的。她说木生肯定是木头生的,那么不爱说话。烟夏的声音最好听,温柔轻飘,像烟雨朦胧的初夏。因为她喜欢三月的天气,所以就叫自己三月。她完全没有一个囚犯的觉悟,用一切办法寻找乐趣。



“她跟我们很不像。是吧?”木生始终不曾睁开眼,像是在问烟夏,又像是在问自己。



“义父说,这次入选的偿愿仙官,是去战神麾下任职,而且只有两个名额。”烟夏的眼神里,是刻意装出的平静,“什么五谷神病役神,跟战神相比,简直泥涂无光。如果我们能顺利入选,此生再无遗憾。”她顿了顿,嘴角扬起冷冷的笑,“三月既然不想当神仙,我们就彻底成全她吧,木生哥哥。”



木生仍然像尊雕塑,坐在他的树下,点了点头。



3



不好好修行的结果是,飞不飞得起来要看运气,没急事的时候,想飞多远都没问题,有急事的时候,飞不到三尺就摔下来。



三月恼怒地敲自己的头,骂自己没用。以前是个风筝的时候,想飞多高就多高。早知现在是这样,还不如不要变成人形。她更讨厌义父了。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把他们从老道的盒子里放了出来。



要当神仙,便跟我走吧。他这样说。那时候,大家还很懵懂,只依稀觉得神仙是个了不起的东西。他们被义父装进竹篓,找在肩上。透过竹篓上的缝隙,他们看到盒子外的世界,是个道观地下的密室,密室里除了他们,还有很多类似的铁盒子,盒子上贴着古老的封印。



道观外头,老道断了一只胳膊,奄奄一息地靠在观里的神像下。



“你究竟是何人?”老道怒问。



“反正是你不能惹的人。”义父看也不看他,“这三个我带走了。别的我可没动,你仍是为民除害,降妖除魔的英雄。”



“他们不是寻常妖物!不加镇压,必会祸害人间!”



“你为何留下他们,你心中了然,谁是祸害,我心中了然。”义父冷哼。老道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



义父带着他们回了家。那晚,义父拿了一根柳枝,沾了水,朝他们身上洒了几下,他们便有了人的模样,只是身后,拖着一条细细长长的黑尾巴。他们的线,依然忠实地跟随着他们。



义父用三道符纸,断了他们的尾巴,落下来的黑线,被分别收到三个锦囊中。等你们的线变成金色,或者白色时,便代表你们有资格做神仙了。义父把锦囊揣到怀-里。



那里,义父在他们眼中,简直是比神更厉害的人物!他教他们打坐练气,在日月交替之时,吸取珍贵的天地之气,还要他们刻苦修炼各种法术,告诉他们,如果他们修炼得够好,一旦通过天界诸神的挑选,便能在天界长生录上记下名字,从此位列仙班,一飞冲天。于是,他们渐渐跟从前不一样了,不止是外表。



不过,时间也让义父从神一样的男人,变成了市井的老无赖。刚开始的时候,他还很热衷于督促他们修炼,后来几乎就放任不管了。



那个落雪的晚上,不肯好好修炼的三月,又被义父揍得哇哇大叫。这老家伙从来不会自己动手,只是念念咒语,家里的擀面杖就自己飞过来,照着她的-屁-股狠狠打。疼得要死!



她捂着-屁-股,连滚带爬地躲到桌子下,泪水鼻涕齐飞,哭喊:一定要当神仙吗?我当我的风筝不行吗?每次都打我,我又不是圈里的牲口!你要当我是牲口,不如明天就卖了我!



擀面杖落到了地上,义父拿着他的酒葫芦,红着一双眼睛,走到桌前,看了她半晌。她拼命往里缩。义父看了她很久,说:回房睡觉吧。然后,他长长叹了口气,抱着他的酒壶,在天井的枯井前坐地一夜,醉了一夜。那天之后,义父就再也不管他们修行的事了。



三月至今也不清楚,义父究竟是做什么的。他如此了解神仙的事,做的也是跟神仙有关的事。她问过义父,你是不是神仙,义父说,不是。



那你是人?不是。然后义父就不许她再问了。



好在之后的日子,轻松了许多,她也就懒得纠结义父到底是什么,只要他肯让自己到处玩,让她好吃好喝,这就足够了。



可现在,她怎样也轻松不起来了。不能飞,如何能赶去皖城。她抬头看身边那高高的树杈,冒出了个大胆的想法。



4



“你有病是吧?那么高往下跳?!”



三月挪开捂住眼睛的手,看到了一张不解的脸,惊奇地喊:“小猴?你怎么在这儿?”



“我来拾柴。远远就看到你站在树上。”



接住她的男人,是去年搬来的邻居。其实是长得年轻英俊,一表人才的,只因有一次替邻家的儿子捉猫,利索地爬到很高的树上时,被她看见,便有了小猴的绰号。



这绰号跟他一点都不般配,因为这家伙不但模样长得好,还能文能武,能下厨能喝酒,连义父都常去找他喝酒发牢骚,赞他是个百里挑一的好家伙,那熟络的样子,好像他们已经认识了几百年似的。



三月也喜欢去找他,主要是为蹭食。他把鱼虾抹上奇怪的资料,烤来吃,十分美味。而且他还会剪窗花,剪子灵巧地舞动下,各种花草动物,活灵活现;还能下棋,自己与自己对弈,乐在其中。除了这些,他也写文章,一气呵成,朗朗上口。兴致来了,还会取出那柄挂在墙上的长剑,边喝边舞,从地上到屋顶,从屋顶到天空,酣畅淋漓。



看着这个邻居,三月会想,这世上还有什么是他不会的么?并没有看到他出去干活,他大多数时间都在自己家里,孤单但不无聊地活着。



不过,有一次义父喝得烂醉归来,她把他扔回房里时,听到他口齿不清地说,隔壁的家伙是神仙,真正的神仙,比他认识的任何神仙都干净,都高贵。



当然,酒醒以后他什么都不记得,也不承认了。



翌日,三月跑去看他剪窗花,直截了当地问,我义父说你是神仙呢!小猴也直截了当地回答,我是。



三月激动了,她第一次看到活的神仙!



你是什么神仙?!她太好奇了。



他说,我是战神手下跑腿的小仙官。



这一天,三月知道了掌管人界战事的神,就是天界大神之一的战神,天下烽烟,谁王谁寇,都在战神的手中被定下轨迹。战神殿里,有一张巨大的棋盘,沙场征战,黄土高飞,多少头颅落地,多少豪杰并起,不过一子起落间的事。



听起来,真是神气。啊,好像义父说,这次被选中当神仙的话,就会去战神麾下任职,当什么偿愿仙官。三月不知道偿愿仙官到底是干吗的,义父解释得很含糊,只说是个很受人尊敬的职位。



“你是仙官啊,看你这么厉害,是偿愿仙官么?”她觉得,小猴如果真是神仙,肯定是受人尊敬的那种。小猴愣了愣,摇头,说他只是个普通的低等小仙罢了,连个正式的称谓都没有。他到丹徒来,只是为了完成上头交代的任务。



这样听来,三月顿时觉得索然无味了,这么厉害的人,都只能在那个战神手下当个“低等”小官,当神仙还真没什么意思。



不过,此刻他的出现,实在就太有意思了。



“带我去皖城,我一急就飞不起来。”她从他怀-里跳下来,紧紧抓住他的手臂,“你办得到的,对不对?”



“去皖城做什么?”他问。她眼睛里的光彩黯了下去,说:“我的好姐妹出嫁,我去看看。”



“不是喜事么。”他勾起她低落的下巴,“怎么看不出一点高兴的样子?还是你们妖怪高兴的时候都这个模样?”



“你先送我去,我再告诉你。”他越这样说,她心里越不好受。



“好。我送你。”



小猴知道她的身份,肯定是义父讲的。那老东西,黄汤一下肚,什么都装不住。



人间,妖怪跟神仙当邻居,真难得两边都没有异议。三月在心里庆幸着她跟小猴之间古怪又自然的默契。



5



整个皖城喜气洋洋。乔老头家的两个女儿,同时出嫁,还嫁得孙策周瑜两位年轻豪杰,如此际遇,真真是世间佳话。老百姓前些日子还对攻下此地的孙策胆颤心惊,但见他器宇轩昂,爱民如子,身边又有周瑜此等良臣猛将辅佐,麾下军队也纪律严明,很快便从惧怕转为欢喜了。加上这段婚事,皖城更是喜上加喜,连天公都作美,阳光熠熠,春风拂面。



小猴驾云的本事十分漂亮,携她稳稳落在一个僻静处。进城门再过一条街,就是乔家的宅子。她往城门走了几步,又停下,往里看,满目喜庆,热闹得要把她挤出来似的。



“还不去?这么短的路也懒得走?”小猴横抱手臂,靠在一旁的乱石上,“不好再驾云了城里人多,容易被人看到的。”



“我……我还没买贺礼。”三月为自己突然的怯懦找理由。



“要什么贺礼,既是好姐妹,你去了,祝福了,就是最好的贺礼。”小猴往她背上推了一把,“快去吧。我在这儿等你。”



“哦……”三月揉着衣袖,犹豫着往城里走去。



他看着她单薄的背影淹没在人群里后,方不动声色地跟了上去,一只手臂,横在一个只有一只手臂的老道面前,笑问:“道长可也是去乔家喝喜酒的?”



老道一惊,转眼间已被他架住了胳膊,半边身-子如针刺般麻疼,动弹不得。



“你是何人?”老道怒道,“莫在耽搁贫道的大事!速速退开,否则休怪我出手无情!”



“莫非道长赶着去降妖?”他抬头四望,“不觉得此处有妖气呀。来来,借一步说话。”



老道身不由己被他拽出了城门。



荒草地上,老道的拂尘在明媚的阳光里,划出凌厉的气流,招招都要取小猴的性命。



小猴并不急于还手,闪身跃到一棵老树上,笑问:“道长如何知道她会来皖城?莫非有人特意告知?”



“与你何干!二十年前是贫道大意,一干妖孽才有机会逃往尘世。如今她自投罗网,贫道当替天行道!”老道斥道。



“道长是想替天行道,还是要抓了这些飞天回去,心供己用呢?”逆光而立的小猴,笑容在阴影里隐去。



老道脸色一变,恼-羞-成怒:“贫道本不欲与你这凡夫俗子一般见识,如今既是你自己找死,也休要怪贫道了!”



“道长,不如先看清楚我这凡夫俗子,再做打算吧。”数道利光从树上激迸而起,这一片被春光笼罩的温柔天地,突然变成了另一个世界。老道的双目瞪得浑圆,仅剩的左手,指着树上,剧烈颤-抖:“你……”



他的话没有说完,也永远说不完了。



一切很快恢复了平静,阳光依然和煦地照下来,老道僵硬地躺在地上,睁大了眼,他长而柔韧的拂尘,穿过了他自己的心口。



前头,小猴的背影越来越远,烟化在碧绿的山水之间。



6



三月走出城门的时候,半边银月已经挪到了另一半天空。



一个酒壶被她捏在手里,边走边喝,边喝边唱。小猴走到她面前,看她眼神朦胧,双颊飞红,拿过她的酒壶,自己喝了一口。很烈的酒,喉咙都要烧起来似的,居然被她喝掉了大半。



“高兴了?”他扶住摇来摇去的她。



“高兴!”她嘿嘿一笑,凑到他耳边说:“大乔好漂亮呀!大红的嫁衣,还有她的鞋,是她自己做的哦!绝美的胭脂红呢,上头绣着一对鸟。她说……说那鸟叫什么来着?”



“鸳鸯。”他说。



“对对,成双成对,白头到老!”她高兴得真蹦,“红烛高烧,一对璧人!她跟孙策真的好般配呀!”



“嗯。般配。”他拽住傻蹦个不停的她,抱-住她的腰,麻利地将她扛在肩头,大步向前走去。



“小猴……”她唤他的名字,“我也想穿那样的鞋子呀!你送我一双好么?你不是神仙吗?”



“好,我送你。”他走得很稳,怕颠了她似的。



三月眨巴眨巴迷蒙的醉眼,突然用力捶他的背,大笑:“哈哈,你送我鞋子,我也穿不了呀!我没有脚啊!没有脚啊!”她反手过去-撩-起她长长的罗裙,膝盖以下,空空如也,“义父说,你们就算变成人的样子,也是没有脚的!”



“把裙子放下,小心着凉了。”他把她的手拉开,整理她的裙子。



她的笔越来越小,也不胡闹了,喃喃地说:“小猴,义父说我,还有木生跟烟夏,说我们不是风筝,是飞天!飞天哦!天生就有资格位列仙班的妖怪!说天界的神,个个都喜欢我们。我们可以听到人们的愿望,藏在心里的愿望呢!”



“哦。”他淡淡应着。



她继续喋喋不休:“这次被选中的,是去为战神工作呢!战神好厉害的!木生可想去了。我不去,我就留在家里,看你剪窗花,吃烤鱼,好不好?”



“为何不想去?”他问。



她用力摇头:“不知道,义父说,每个飞天都有一根线拴着,那根线还会变颜色,变了颜色的时候,就可以交给天神了,他们就可以带走我们了。可是,要为什么要给他们呢,我又不认识他们。他们拿走我的线,我是不是会被他们绑住呀?”她突然大叫,“不要绑着我!我要飞,飞到曲阿,他在那里修了一座屋子,有桥有流水,竹叶上还挂着露珠。”



他默默地听着,走过一座石桥,将她轻轻放下来,靠在一块青石上,又脱-了自己的外衣给她盖上。



“嘻嘻,告诉你一个秘密。这秘密我只告诉过木生跟烟夏,你是第三个知道的呢。”她的头依着他的肩膀,把手指入在嘴唇上,“那年在曲阿,他的宅子里,掉进水池的那个是我,不是大乔!”



“是你还是大乔,重要么?”他看着她撅起的嘴,笑了笑。



她的头垂得更低了:“不重要。可他问了我的名字,问我家在何处。大乔就在我旁边,他什么都没问她呢。”



“嗯。他喜欢你,不喜欢大乔。”他直白地说。



她傻笑了半晌,又耷拉下眉毛:“可大乔是我的好姐妹,我听到她心里的愿望。”



她把头埋得更深了,声音越来越小。



“睡吧。”他把衣服给她盖好。



她摇头:“不睡。”



她没醉呢,什么都听得清楚,看得清楚。



那是五年前,乔老头带着他的女儿来拜访义父,请义父入朝为官。乔老头每天都来游说义父,还干脆在附近找了房子住下来。他们谈天下,谈政治。她听不懂,倒是跟他那对花儿一样娇媚的女儿成了好友。



豆蔻年华的女儿家,不需要任何刻意的努力,只是交换一两个所谓的小秘密,便成了金兰姐妹。大乔小乔孝聪慧过人,尤其是大乔,明朗豁达,外形虽然娇弱,心胸似比男儿家更开阔,见识也更胜一筹。



许多个星月当空的夜里,她跟大乔并肩坐在天井里,说着女儿家的小心事,连吹过的风都散着甜甜的味道。她没有双脚这个秘密,被一阵大风暴露了。



大乔当然是惊讶的,但是没有逃更没有任何鄙夷或者恐惧的神情。她告诉大乔,她天生没有脚,所谓的走路,其实是漂浮,所以她的裙子总是那么那么长。我是一只妖怪——她对大乔坦白,甚至做好了失去这段友情的准备。可是,大乔只是替她整理好了裙衫,说,姐妹就是姐妹,妖怪不妖怪,有什么打紧。



她愣了很久,眼泪在眶里打转。



那段时间,是最快乐的。她学会了驾云,常背着义父,偷偷带着大乔跑去很远的地方玩。



记得那个夏日的午后,她们落在了曲阿的某座山下,好奇原她们,被眼前那宅子里传出来的琴声吸引。偷偷潜入,循声而去,谁料她粗手笨脚,竟落入水池,惊动了抚琴的人。



就这样,她在一生中最狼狈的时候,见到了那个人。他把她从池中抱起,隔着满眼的水渍,她看到了这一生一世也忘不了的容颜。



玉冠束发,黑衫如墨,五官之俊美已不消多说,单是他眉宇时那一抹英气,连最亮眼炽热的阳光都被比下了气势。



闻声而来的侍从高喊着主公,被他呵退下去。



她慌忙从他身上逃开,拼命地扯着裙子,生怕脚下的秘密被他发现。第一次,如此害怕被人知道自己没有双脚。



“你是谁家姑娘?何故入我府中?”他饶有兴致地看着她。



“我……我叫三月,她是大乔。”她把紧张得说不出话的大乔拉到身边,慌乱地说,“我们路过,听到这里琴声好听,就……就偷跑进来了。”



他望着她笑:“幸而是在曲阿别苑,这里若是我江都府邸,只怕你们还未入内,便被当做恶贼擒住了。谨记了,女儿家,切不可如此鲁莽,下次再来,让侍从通传一声,光明正大从正门入内。”



“哦。”她红了脸,不敢看他。



“喜欢听我抚琴?”他问。她傻乎乎地点头。



“哈哈,我的琴艺跟我兄弟相比,还差得远哪。”他大大方方地抓了她的手,信他抚琴的亭台而去,“民间有传言曰,曲有误,周郎顾。可惜今日他远在别处,你们没有耳福了。”



她吓得赶紧抓住大乔,一起往那边去。



“你叫三月?”他突然转过头。



“嗯。”她躲开他的目光。



然后,那一整个夏日的午后,在他行云流水般的琴声,以及她和大乔的局促不安中,过去了。



她偷偷看过他很多次,看他颀长的手指在琴弦上娴熟而动,看他专注又坚定的双目,在琴声中透着无限的温柔。这男人,本身已然是世上最好的一支曲子。



她也记住了他的名字,孙策。而这个午后,是没有大乔的,她跟他,都忽略了大乔的存在。



很久之后,三月仍觉得自己是做了一场梦。



她偷偷又去过曲阿几次,却再没有见过他。他的侍从说,主公的父亲葬在曲阿,每年夏天,若无战事,主公都会到这里小住几日,如今主公已回了江都。



故事到这里,她以为就是结束了。



乔老头始终也没能游说成功,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因为没能完成皇命,不敢回朝,索性去了皖城定居。她与大乔,给彼此的临别叮嘱是一样的——不论世事如何艰辛,也要努力做个幸福的女-子。



幸福……幸福……她呢喃着这个词,慢慢睁开眼。



7



“我睡了七天?!”三月从地上猛地站起来,一阵眩晕袭来,又一-屁-股坐回了地上。



“那壶酒太烈。”小猴坐在斜对面,面前燃着一堆篝火,手里的树枝上叉着一条鱼,娴熟地翻动。



不知名字,不辨方向的山林里,一顶简易的草棚将她遮在下头,小猴的外衣跟落叶一起,躺在她身旁。



她揉着胀痛的脑袋,苦着一张脸道:“七天……完了,我肯定错过验选之日了。义父一定会打死我。”



“女儿家本就不该好饮贪杯。”他把香喷喷的鱼送到她面前,“错过当神仙的机会,遗憾么?”



三月撕下一块鱼肉,哈哈笑出来,脸上骤然阳光灿烂:“嘻嘻。我高兴死了。知道吧,义父说这次只有两人可入选。我错过了,木生跟烟夏两个人,刚好。”



“确实,他们二人,刚刚好。”小猴擦着手,“吃饱些,然后回去。”



她低头猛吃。皖城的夜晚,高烧的红烛,美丽的嫁衣,大乔被映得绯红的脸孔,还有……他,依然那般英气逼人,那温柔中的强势,足以替他的新娘挡住最坏的风雨。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跟曲阿的那个下午相反,这个夜晚的故事里,她被忽略了,而且永远被忽略了。大乔与孙策,从此便是天作之合。好了,都结束了。



她现在明白了为什么义父那么爱喝酒,而且一定要喝醉了。醉的时候很清醒,醒了,反而糊涂,忘记了。挺好的。



现在,她只关心眼前这条好吃的鱼。啊,还有怎么就会义父。婚宴上,她看到义父拉着乔老头往死里灌酒,两个老头醉得一塌糊涂,对着月亮大声唱着跑调的歌。依稀记得乔老头拽着义父说,焦光啊焦光,都说你是世间奇人,连皇上都记挂着你,你当什么隐士!出来为这乱世做事事,你怎么就那么别扭!



义父推开他,醉醺醺地说,狗屁奇人!知道吧,我活得可丢人了……可丢人了!哈哈。



对了,义父也是有名字的,但很少被人叫。认识他的人,说他是奇人,不认识他的人,就当他是个山野酒鬼。三月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时,笑得前仰后合,说以后家里一定要小心火烛,不然肯定被烧个焦光。



凌乱的回忆,撞击着她好像清醒又还是糊涂的脑子。小猴够了篝火,起身:“走吧。”



回到竹叶巷,天已黑尽,处处灯火,唯有她的家里,一片漆黑。



三月有点心虚,抓着小猴不撒手:“你就站在门口,要是我义父气疯了要杀我,你赶紧来救我!”小猴不禁莞尔,拉下她的手:“进去吧。我就在这儿。”



她蹑手蹑脚进了屋,四下静到了极致,连呼吸声都显得刺耳。



木生不在,烟夏也不在,到处都冷冰冰的。



“回来啦。”黑暗里传来的声音,吓得三月一个激灵。循声看去,各负稀薄的月光中,义父坐在那口枯井前,几个空酒瓮歪倒在他身边。



“啊,回了。”她下意识后退一步,“木生跟烟夏呢?”



“明知故问。”义父打了个酒嗝,“昨天,他们已经成了仙,天界的偿愿仙官。二十年修炼,现在就剩下你了。”



“真的啊!”她一阵窃喜,又不敢笑出来,“哎呀,他们还回来么?我都没赶上恭喜他们。”



“他们不会回来了。以后,你还是妖怪,他们是神仙,永远分隔开了。”义父背对着她,慢慢道。



“哦……”虽然木生挺讨厌的,烟夏也并不十分有趣,但就这样从此陌路,三月还是有点小低落,好歹是同一屋檐下的兄妹,数十载岁月。



“那,我不打扰义父喝酒了,我去睡了。”她想溜。



“三月。”义父很认真地叫她的名字。



“我在。”三月不敢走了。



“落选的飞天,会是怎样的结果,你知道么?”他缓缓侧过脸,半醉半醒。三月摇头。落选就落选呗,大不了当一辈子妖怪嘛。她没敢说出口。



“飞天是专属于神的工具,不能为神所用,就要毁掉。这是规矩。”



话音未落,三月的眼前有声如洪钟闪过,定睛一看,冰冷的刀锋已经抵在了她的咽喉。义父连菜刀都没拿过,杀人的刀却拿得这么熟练。不不,杀妖的刀。



“落选,就要被杀掉吗?”她还有点进入不了状态,总觉得义父跟他的刀都很不真实。



“这口枯井里,全是飞天的尸体,每次落选的。”他淡淡道。



“我……我不太明白。”三月的目光落在那平平无奇的枯井上,月光把上头的石板洗刷得很白,像一张凄苦女-人的脸。



“以后,你没有义父了。”他的眼神,跟他的刀刃,混在了一起。不要!她的喊叫还没出口,义父的刀刃被另一柄长剑挑开了。



“就这么杀了自己的义女,狠了点儿吧。”小猴把失魂落魄的她拽到自己身后,剑尖指向他。



“那就先杀你,如何?”他冷笑。



8



无名的竹林里,刀跟剑都被扔在了地上,横过的浅溪,唱着宁静的声音。



“给你。”他从怀-里摸出一个锦囊,抽出一条细细的,雪白的线,围绕着淡淡的荧光,“三个里头,她资质最高。木生与烟夏的线,只是金色而已。”



小猴迟疑了片刻,接过锦囊,问:“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做了这样的决定?”



“从三月哭着问我是不是在养牲口那天起。”他笑笑,“我将世间的飞天寻来,穷尽二十年时间将它们养成,然后让它们‘成仙’,为天界做贡献,多伟大的事业。”他转过头,双手做了个猪耳朵的姿势,“那些养猪养羊的人,不也是这样么。养大了,卖掉它。”



“老家伙们那儿,你如何交代?”沉默半晌,小猴开了口,“这一批,你养了三个飞天,验选之日却只出现了两个。他们心里大概是有数的。”



他-撩-开袍子的一角,说:“要跟他们开个玩笑,我还是有办法的。”



袍子下,他只剩下了一只脚。小猴脸色一变。



“别忘了,我原本也是一个飞天哪。”他狡黠地眨眨眼,“这双脚是他们赐给我的殊荣,如今我拿它做一个假的三月,正好。我的演技不差的,昨天我当着他们的面,把落选的三月宰了,‘尸体’扔进了枯井里。他们很放心,很满意。何况,有木生和烟夏,也足以让某人再苟延残喘一阵子了。”



“为什么是三月,而不是别人?”小猴靠在翠竹之间,目光如星。



“我没有刻意做什么。”他笑笑,“你看,我教他们同样的本事,跟他们勾勒同样的,关于神仙的美好崇高,我给他们的东西全部是一样的。可是,三月依然不愿意做神仙,木生和烟夏就截然相反。我所做的,只是顺从了他们各自的愿望。”



“这是你为他们还是为你自己,争取的一点点自由么?”小猴嘴角扬起,看着手里的锦囊,“如果你要给三月自由,为何又将她的线交给我。你我都知道,这条线,意味着一个飞天的一切。”



“因为你分得清什么是操纵,什么是保护。”他看着流向远处的溪水,“如果你愿意,可以继续‘养’着她,或者等到你觉得合适的某天,把这根线交给她自己。”他叹息,“反正我是不能再养她了。”



“为何?”



“我要退休了。”他拾起他的刀,扔得很远,“当鞋匠去。我欠了别人很多鞋子。我跟许多飞天说过,等你们成仙了,就有脚了,可以穿鞋了。”



“嗯。”



“不过天界的老家伙们不会批准的,所以我必然要熬过一段不太舒服的日子。带着她,是个包袱。”他坦白道,又转头扑向若有所思的小猴,“你虽然只是战神手下的小仙官,可你比我认识的任何一位大神都干净。这感觉至今未变。”



小猴把锦囊收进怀中,冲他摆摆手:“走吧,后会有期。”



“记住,那丫头酒量太差。婚宴上,我不过是把我自己喝的酒偷换到她的酒壶里,不醉了七天。”他摇头,“以后可不许她碰酒了。”



“是你的酒太烈太烈了。你把这一辈子的爱恨愧疚都泡在酒里了吧,呵呵。”小猴捡起他的剑,转过身,“为什么每年都要扔一双鞋到河里?”



“给靡沫的。”他的眼睛里泛起少有的思念,“我喜欢这姑娘,但还是把她交给了神。”他苦笑,“据说,每个死去的飞天,灵魂都会变成云朵。”



小猴叹了口气。



“我是个永远飞起来的飞天,我摸不到靡沫的灵魂,所以我只能等云朵飘过水面时,才能将鞋子交给她。嗯,你大可以笑话我。”他背过身去,“走了!回头你就给三月说,你已经宰了我这无良的义父吧,但愿后会无期。”



“好吧。”小猴点头。



两个人,踏向相反的方向,竹叶在脚下沙沙作响。



9



竹林里的事,小猴创造了另外一个版本,言简意赅地转述给三月。



“他是个老赖皮,老酒鬼。但我觉得,那天就算你不出现,他也不会杀了我。”三月趴在桌前,骨碌碌地转动着眼睛,专注地看他剪窗花,“而且,我也不信你杀了他。”



“我长得不够凶猛?”一只伶俐的猫儿在他的剪下成型。



“反正我不信你们是会拿刀杀人的家伙。”三月皱起眉。



“杀人不一定要用刀啊。”他把纸猫贴到她脸上,“傻丫头。”



“他去了哪儿?”三月把纸猫揭下来,贴到了窗上。



“那就只有换知道了。”他放下剪子,“有什么行李要收拾的么?准备走了,竹叶巷不好再住下去了。”



“一起么?”她摸着红红的窗花,“还是我一个人走?”



“一起。”



“好。”良久,她转过身,-撩-起她的长裙,笑,“我连脚都没有,还真不知要往哪里走。”



翌日,竹叶巷两座相邻的宅子,大门都挂上了锁。



这个破落小巷里的破落宅子,什么时候有了人,什么时候没了人,并没有多少人留意。



大家关心的,是这越来越乱的天下。



三月背着一个小包袱,跟在小猴身后,走在离开丹徒的路上。包袱里没有什么,只有一个酒葫芦,老家伙留在家里的。好歹是他养大的。三月想。



小猴并没有说要去哪里,只说什么时候累了,就在什么地方落脚。



他们有时候走,有时候飞。去过的地方越多,眼中的宁静越少。群雄割据,战火处处,刘家的天下,已渐成汹涌的怒海,淹死的人多,爬出来的少。只可怜了那些白了头发的双亲,孤苦的妻女,守到绝望,也守不回沙场上的亲人。



关于他的消息,也陆陆续续听到一些。封吴侯,定江南,战功赫赫,威名远播,连只手遮天的曹操都对他另眼相看。



不过,她对这些都不太感兴趣。她想的是大乔,当年喜烛下那幸福满溢的女-子,是否仍然浅笑如花。她已经会飞了,而且飞得很好,小猴教的。她可以去任何地方。但是有一个地方,她打定主意,永远不去。



今年,她跟小猴的家,在一方小小的村落,战火离这个地方还很远。作为室友,小猴在家的时候越来越少,三月偶尔问问他,他只说自己去看那些人打仗,也会说说如今谁谁占了上风,谁又一败涂地。她总是听得不耐烦,催着他赶紧去烤鱼来吃。



但,今天,她把小猴说的每个字都听到了心里。



他说,孙策外出狩猎,被刺客毒箭所伤,命在旦夕。她正剪一个福字,一刀剪错,福字被扯成了两瓣。这一夜,小猴独自在家,自斟自饮。



翌日傍晚,三月才一脸倦容地走进家门,眼睛像那幅被扯烂的福字一样红。她不吃饭,不喝水,一连三天都坐在家后的花圃里发呆。



江东霸主孙策,遭伏击身亡,年仅二十六岁。这个消息,已然传遍天下。她仔细回忆着那个下午,他弹的曲子,却怎么哼也不像。



“不饿?”小猴端着香喷喷的粥,搬了个小板凳坐在她旁边,自顾自地吃。



“我看见大乔了。”她撑着下巴,“她没看见我。她抱着他的尸体,没哭。她还很年轻啊,怎么就有白头发了?”小猴不说话,吃得很香。



“他也没看见我。脸上的箭伤很重,肯定疼啊,他抓着他弟弟的手都在不停发抖,他把江山交给了弟弟,要他誓死捍卫东吴,让百姓安居。”她抬起头,眼有泪光,“可是,他要把大乔交给谁呢?”



“哭什么。”小猴放下碗,“对一个女-人来说,爱人死在自己怀-里,是最坏,也最好的结果。”



“可,可不该是这样啊!”她的泪水掉出来,望着他,“你知道我为她做了什么吗?”



“你用妖术篡改了孙策的记忆,让他以为当年在曲阿一见倾心的少-女是大乔,而不是你。”他淡淡说道,“从曲阿回来之后,你听到了大乔心中的愿望,她说,若那天孙郎抱起的人是她就好了。你觉得你是她的好姐妹啊,当然要成全她。你很伟大地想,如果有一天孙策再见到大乔,一定会娶她吧。可是,到孙策攻下皖城,真的再见到大乔时,神仙眷侣水到渠成时,你怎么又笑不出来了呢?我想问,你这么做是为了姐妹情谊,还是败给了你的自卑。你是个没有脚的妖怪,怎么能配上如此优秀的男人。”



“你……你怎么知道的?”她惊问。



“你醉酒的七天里,拉住我说个不停。”小猴摇摇头,“可是,你的好姐妹,却连结婚这样的大事都没有通知你。”



“可能是她太高兴了,忘记了。”她解释着,说着说着,忽然就生气了,大声道:“我一点不计较这些,我甚至不后悔对他用过妖术,我最沮丧的是昨天,就算我用尽我的妖术,也不能让他活过赤!”她的眼泪刷刷往下掉,狠狠捶着自己,“你说我还有什么用?”



“照顾好你的姐妹吧,只要东吴在,她今后的日子就不会太难过。”小猴拉住她的手,把她抱在怀-里,“那片土地也是他的命。你救不了他的人,若有机会的话,就救他的家吧。”



她终于放声大哭了,所有的委屈跟遗憾,都化在了眼泪里。天气十分好,天空中白云朵朵,时不时有一两朵停下来,好奇地打量这哭泣的姑娘。



10



今年,是搬到柴桑的第八个年头。



小猴在市集上弄了个烤鱼摊子,生意很好。三月也在摊子上帮忙,有事做,时间才过得比较快。



这些年来,孙权将东吴治理得还算不错,民心亦算稳定。大乔住进了佛寺里。孙权待这位嫂嫂极好,怕她古佛青灯太过清苦,几次要接她回吴侯府,都被其拒绝。



三月偶尔会悄悄去佛寺看看,纵然素衣素颜,她的姐妹依然美丽。只是每每离去时,见到她投在墙上的孤单的影子,三月的心就会刺痛。



但最近,一些不利的消息,乌云一样从北方传来,这块宁静丰饶的土地,隐隐有了战火将燃的预兆。



已经一统北方的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以讨逆为名,出兵荆楚、吴越,称帝之心昭然若揭,麾下八十万大军汹汹南下,势如破竹。刘备败逃,诸葛孔明远赴柴桑,舌战群儒,鼓动吴侯起兵,孙刘联军,共抗曺贼。朝野里,主战与主和的两派闹得不可开交,市井里,百姓们也传言纷纷。



“孙权不会坐以待毙的。”小猴跟三月对面而坐,一个在灯下剪窗花,一个发愣。时光仿佛突然倒回了八年前,他们离开丹徒前的晚上。



“就算孙刘联军,也不过数成兵士,如何抵抗八十成曹军?”小猴常讲天下的战事,听得多了,她也渐渐了解从前不知道的事,“曹操根本没有将孙权放在眼里,许多人都说,曹操拿下东吴,不过探囊取物。还说,天下早晚会改姓曹。”



小猴皱了皱眉,问:“连你也觉得,曹操注定要当皇帝?”



“我只是不想他的之有,被人毁掉。”她抬起头,“可恨曹军一路胜利,连几场本不该赢的仗都赢了,简直有如神助。”



“确实有神助。”小猴冷冷一笑。



“什么?”



“没什么,睡吧。”



能安稳睡觉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战火,如同所有人预想的那样,终于烧到了吴越。



曹操的气势与兵力,已经给他戴上了一顶无形的皇冠,他的对手们,屈服远多于抗争。



天下大半的人都相信,只要再多一点点时间,曹丞相就能一步登天,黄袍加身。曹操获胜,已成天命。



今天晚上,整个城池都分外安静,连天上的星星都只能稀疏的几颗。佛寺里,三月站在大乔的窗外,里头的大乔,虔诚地跪在佛像前,一遍一遍为东吴土地,黎民百姓念诵着冗长的经文。



她还没有三十岁,美丽仍然没有抛弃她,可,又是什么白了她的两鬓,弯了她婀娜挺直的背脊?连那双眼睛,都不再顾盼生辉,枯水似的,没有动静。



如果,孙策娶的不是她,她的生命是不是会出现另一个同样爱她的男人,而那个男人,会好好地活着,跟她携手白头?



我是遂了你的愿望,还是推你进了深渊。不论世事如何艰辛,都要努力做个幸福的女-子——多年前的某个天井里,那豆蔻年华的人儿们,去了哪里。



三月擦去一行泪水,轻轻地离开了她的窗前。



义父说,她不是风筝。大乔也不是风筝。天下所有被战火所苦的人,都不是风筝。那,为什么还是被人牵住了线,半点不由己。被绑住的感觉,太讨厌了。



她没有回家,径直往赤壁去了。



曹操的水军已驻扎在了北岸,孙权的军队在南岸。赤壁决战,一触即发。她沿着江水,缓慢而行。往年的这时,江南花开,渔舟唱晚,处处是醉人的风景。现在,随流水而来的,只有不绝的厮杀,死亡的阴影。



要是她是神仙,是否可以让战火平息?这样,大乔会高兴起来吧。还有他,如果他的灵魂还在这片土地上,也会高兴吧。



赤壁就在前边了吧,无数的战船锁在天水之间,不给人一点喘息的空间。她抬头,本应稀疏的星子比刚才更少了,漆黑的天空,压抑得要倒下来似的。



忽然,一道流星般的光华出现在半空,带着微微的呼啸声,颇狼狈地坠在她面前。她吓了一跳,看清坠在眼前的是什么时,她不禁失声:“怎么是你?!”



11



赤壁两岸,剑拔弩张。漆黑的江水,从最深处沸腾。孙刘两家的军士们,个个抱定了以死抗曹的决心,每个人怀中都揣着最后一封家书。



小猴找到了站在江边乱石中的三月,她正怔怔看着不远处那场即将爆发的生死之战。



“小猴,你说谁会赢?”三月问。



“风向对曹军有利,除非风向逆转,否则孙刘必败。”小猴双眉深锁,“若天不助东吴,今日一战,便是送曹操登上帝位的青云道。”



“孙权他们有想到破解的办法么?”她问。



“诸葛孔明开坛作法,要跟老天借东风。”小猴叹气,“这不过是安抚军心的噱头罢了。风时风向,早有定数。岂是凡人能擅自改动的。”



“如果现在起东风,一旦遭遇火攻,必无生机。”小猴笃定地说,旋即又深深叹了口气,“不过不可能有东风。不消一个时辰,曹操必能大胜,东吴终将成曹军铁骑之下的炼狱。”



夜风吹动着三月的长发,她漆黑的眸子里,燃起的火光越来越多。



“你走吧。”小猴从怀-里摸出一个锦囊,“这是你的线。你的义父大概没有告诉你,飞天的能力,取决于他们的线。每个飞天一开始,线都是黑色的。而这时候的他们,除了能在天上不停地飞之外,没有任何别的能力。但,只要经过二十年的修炼,他们的线就会变颜色。白色最好,灰白次之,浅金再次之,若是别的颜色,便表示这飞天毫无价值。”



她接过锦囊,看着里头那白得像雪一增的线,问:“飞天的价值?”



“你以为,被选中的,带去天界众神身边的飞天们,真的成了什么偿愿仙官?”他笑笑,“那只是天界里一帮不甘心的老家伙共同编造的谎话。”



她睁大圆圆的眼睛,看着他的脸。



“神不是万能,也不是永恒。他们虽在天界,在那么高高在上的地方,可也有过得去与衰竭的一天。当他们老了的时候,面对人界那些将他们摆在心中最高位置,请求他们庇佑与拯救的凡人时,听到他们一次又一次的祈求时,他们已不能再像从前那样,用自己的神力满足他们的愿望了。他们老了,没力气了。就这么简单。”小猴看着漆黑的夜空,“可他们不甘心哪。不能赐福人间,不但意味着会失去人类的崇拜,还意味着失去天界的神职,改由年轻的后辈代替。所以,那些不甘心的,老去的神们联合起来,开始‘拯救’自己。”



“跟我义父有关,对吧?”她静静地说。



小猴点点头:“当他们形成这个统一联盟时,有人就出了主意。世上有一种罕有的,奇特的,名收飞天的妖怪,他们天生能听到凡人心中的愿望,如果修炼得当,他们身上那根线会变成金色乃至白色,这样的飞天便有了实现愿望的神力。不是那些普通的小愿望,而是让天下饥荒已久的土地再现丰收,让可怕的瘟疫一夜消失,甚至决定君王的更替,浩大战争的输赢。”他鄙夷地笑笑,“不过这要取决于吃掉飞天的神是哪个职位上的。比如,吃了飞天的五谷神,便能赐给人间一场丰饶富庶。又比如……”



“好了。我知道了。”她出奇的平静,居然还笑得出来,“如果是被战神吃掉,那么他就有能力继续操纵他的棋盘,按他的喜好规定输赢。对么?”



“你的哥哥跟妹妹……”他欲言又止。



“义父他,跟天界的合作,持续了多久?”她问。



“百来年吧。”他答道,“要养出一个合格的飞天,至少要二十年的修炼时间。你义父本也是个飞天,但是没有被吃掉。联盟中最老--奸-巨猾的一员说,如果一直由天界的人出面去寻找并养成飞天不太方便。万一被外人知道天神利用妖物来补充自己衰竭的力量,这可是大罪。所以他们放了你义父,并给了他双脚,断了他飞行的能力,让他永远留在人界,用他天生的能力,为他们寻找并养大飞天。于是,他开始到处寻找自己的同类,养大他们,一旦联盟里有人需要飞天的时候,就以挑选‘偿愿仙官’的谎言,将合格的飞天带走。他们每次要的数量并不多,不会超过两个,因为如果食用太多飞天,神也会有妖气。至于不合格的飞天,就马上毁掉,以防多生事端。”



“百来年。”她扳起指头数着,“二十年一批,至少五批,多少飞天被神吃掉了?嗯?”



“你要体谅他。一个逃过灭顶之灾的妖怪,加上胁迫他的人,全部是高高在上的神。他的线,也在他们手里。可惜,飞天虽然可以成为天神力量的补给品,却对天神没有任何作用。如果可以,你义父大可以利用飞天的能力,许个大大的愿,让那些老东西全部遭殃。”小猴有些无奈,“但,最终他还是留下了你。喜宴上灌醉你的酒,是他偷偷换给你的。他根本就没想过要将你交出去。”他看着她的锦囊,又道:“连你的线,都是他交给我的。你可知,谁握住飞天的线,谁就能一直控制他。而他什么都没有做,只要我在适当的时候,把你的线交还给你。”



三月紧抿着嘴,什么都不讲。



“走吧,去找个安静的地方。如果遇到一个值得信赖的人,就把你的线交给他。这样,你便永远也离不开他了。”涉猎打趣地说,旋即警告,“还有,如果有凡人或者同类剪断了你的线,你的生命会换来对方一个愿望的实现。所以,造成不要再喝酒了。不然,你义父的一条腿就浪费了。”



她笑了出来,点点头,然后问他:“你要走了?”



“我是战神麾下的仙官,如今大战在即,我要回去复命。呵呵,我的工作就是在每场大大小小的战争里来去,然后将看到的一切记录下来,交给战神。很无聊吧。”小猴挠着头,“天下越不太平的时候,我们来人界的机会就越多。不过,我觉得我们还是少来比较好呢。”



“那,就在这儿分手吧。”她晃了晃锦囊,“这个真的给我了么?”



“你自由了。”小猴笑着点头。



“谢谢你,小猴。”她最后一次向他展露了笑容,就像第一次吃到他烤的鱼时那样灿烂,“不过我想问你最后一个问题。”



“什么?”



“你的真名是什么?”



“獠元。”



“好吧。后会无期了,獠元,或者小猴。”



12



战鼓已经擂响,战旗在火光中猎猎飞舞。



三月的黑发与素白的裙衫,在夜空中勾勒出美丽的痕迹。她低头看身-下的江水,将士们震天的吼声,几乎要震跨整个赤壁。



她将她的线,从锦囊里抽出。另一只手,握着亮亮的剪刀,许愿吧,就让自己变成一阵东风,吹来天下安定。他的家,将依然是那片静谧富饶的吴越大地。他的子民们,不用再担惊受怕。那些有人出征的家,等回来的是实实在在的亲人,而不是一缕孤单残缺的幽魂。还有你,不论世事如何艰难,请努力做个幸福的女-子。我是一只飞天,我命由我,不由天。



她举起剪刀,轻轻地,剪了下去。



公元208年,曹操大军与孙权刘备联军,大战于赤壁。天时地利人和的曹军,却败在了一场突然而起的东风之上,火烧连营,曹操败走华容道,从此与帝位绝缘。众人都道,是那诸葛孔明天赋异禀,开坛作法,向老天借了东风,反败为胜。



赤壁之战,天下三人,一场乱世终落幕。



不过,也有人说,大战当夜,曾在夜空看到一个仙人般的女-子,白裙飘飞,化身为风……



13



天界,战神殿。



战神坐在他的棋盘前,老迈的咳嗽声,把殿顶都要掀翻了。他静静站在战神面前,没有任何谦卑。



新老战神的更替,并没有旁人想象的那般隆重复杂,不用任何仪式,只需一场输赢。



千万年来,战神掌司人界战役,本是怀着一顶正义公平之心,以金戈铁马,血溅沙场的方式,助善伐恶。可是漫长的岁月,终究花了战神的眼睛,聋了他的耳朵,糊涂了他的心智,最初的初衷,渐渐被忘记,他记得的,只是如何保住战神的位置,万民的敬畏。战争成了他的棋盘,凡人的命运成为他的棋子,他不再衡量谁正谁邪,他指定谁赢,谁就一业会赢。他老眼昏花的身\_体,挥霍并享受着身为战神的特权。



只要他的力量,还能按他的意愿控制战局,他的位置就还不会有接替者。不义之战,越来越多。



“你越来越看不清楚这个人间了。”他走到战神的棋盘前,拈起那枚写着曹字的棋子,“就算你吃了木生烟夏两个飞天,以你的残力助曹军势如破竹,也无法将你指定的棋子送入最终的胜利。”



战神转过头,笑,“我诸多手下中,你最不起眼,却最聪明,也最有孤注一掷的胆色。”



“谢了。”他微微颔首。



“不过,你也最有机会。”战神浑浊的眼睛里,透出阴冷的笑,“那女娃,对你毫无防备。”



他一直沉着的眼神,像被人投入了石块的深水,溅起转瞬即逝的水花。



“我最大的失误,就是太不将你当一回事。呵呵。”战神身-躯喘息道,“若能早洞悉你的诡计,你便没有机会接近焦光,得到他手里那女娃。”



“你最大的失误,是你不肯接受你已经不再适合战神一职的事实。”他冷冷道。



战神摇头一笑,“你很想将我拉下战神的位置,但你知道飞天不能对神产生任何消极作用,所以你选了另一方法。你研究天下战事,分析我的棋子的弱点,又花那么长的时候,跟那丫头建立起亲密的关系,让她视你为知己。你按兵不动,深信自己总能找到一能一兴扭转战局的点,只在这个点出现之后,你才会物尽其用。用你的飞天,圆你的愿望。”



“是,又如何?”他仰视着这个曾经风光无限,对众多与他相似的小仙官发号施令的神,“但我从头到尾,未对她有任何逼迫之行。”



“你不出刀,仍可杀人。”战神扶着桌沿,慢慢站起来,“处心积虑,多年来不动声色给她暗示,东吴土地,是她挚爱之人的家,要拼死保护。又在那你盼望已久的这个‘点’出现时,有意无意告诉她,只要剪断自己的线,就能实现一个愿望。以这女娃对爱人的牵念,单纯的心思,还有对你死心塌地的信任,她必会牺牲自己,换来他人安好。她化了东风,你的目的便成了。天界规矩,战神不可输,掌管的战役,胜负由他来定,不论是谁,只要他打败了战神,改了他写好输赢的棋局,谁便取代他的位置。”他顿了顿,“如果我的棋局上是赤luoluo的厮杀与暴虐,那你的棋局上,只有杀人不见血。”



“比起其他的神,战神其实最特殊。”他笑笑,“终其一生都不能输,一输便意味着失去一切,所以,还有年轻的身\_体,充沛的神力,以及聪慧的头脑,那就识趣离开,这才是最明智的。”



“随你怎么讲吧。”战神苍老的眼睛,别有深意地看着他:“不过,你以为,那女娃真是因为你的‘良言’,才最终做出那样的选择么?”



他一挥手,一个笼子从天而降,落在两人之间。



“木生?”他看到被困在笼子里的人,不禁一惊。



“这次的两个飞天,我只吃了一个。”战神看着那笼子,“另一个,我放他去人界,在你实施计划最后一步之前,找到那女娃,将你的棋局一五一十告诉了她。”



他面色一变,旋即又平复下来:“你以为跟她说了这个,她就会视我为敌?”



“不然能如何?”战神长长叹息,“她的线在你手中,我已没有时间去抢回。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看清你的真面目。可惜呀,这女娃明明已经知道真相,最后还是那样做了。就差一步,你就功败垂成,等你的不是战神的位置,而是我给你准备的地狱。”



笼子里的木生,再无往日的风采,像只垂死的兽,惊恐的缩在里头,喃喃:“别吃我……别吃我……我什么都可以帮你做……什么都可以。”



战神走到他身边,微微一躬身,手指向那盘棋:“恭喜,那位置是你的了,獠元。不不,新的战神。”



他没动,只是看着那块被岁月磨出了异样光华的棋盘,以及旁边,向往已久的座位。



从今以后,再没有人对他颐指气使,用所谓的神职等级,捆绑他的意志,压制他的行动,他也自由了。可是,为何却迟迟迈不动脚,走向那渴望已久的位置?



小猴,给我烤鱼去!



小猴,你剪的窗花好漂亮呀!



小猴,后会无期。



14



现在,獠元跷着二郎腿,坐在我的对面,面前的茶杯已经空了。而几个钟头前,我差点跟他打起来。



作为一个典型的和平爱好者,我最不待见的就是这个狗屁战神,就知道顶着赏善罚恶的大旗,每天在他的棋盘中筹划哪里又该打仗了,谁该输了,谁该赢了。这个男人杀气腾腾地出现在不停,目的就是带走门口的鞋匠。看他的模样,似乎找了这鞋匠很久很久了。我冷冷告诉他,作为不停的老板娘,我有义务保证每个客人的人身安全,包括屋檐下的客人。



神的威严怎么容得下一只妖怪的挑衅,他当然要教训我,被九厥拦住了。我呢,被敖炽拦住了。他走到比他调出N长一截的獠元面前,说:你要动手,冲我来。如果想打群架,我东海龙族自当奉陪到底!



纸片儿在半空使劲鼓掌吹口哨,还变出一面小旗子,上书“东海龙族必胜!敖炽大人万岁!”



“一群疯子。”獠元摇摇头,坐在我的沙发里,“我只是来找这位失踪已久的故人去喝杯酒。跟一个妖怪讲故事虽然有失身份,但也勉强破例一次吧。”獠元用他惯有的高高在上的姿态,瞟了我一眼,“奉茶”。



我给了一杯茶叶含量是平日双倍的浮生。可是,他居然连眉头都没皱过,一口一口,喝完了茶,讲完了故事。众人面面相觑。



“他……是怎么了?”我指着门外,鞋匠应该还在做他的鞋子,对屋内的事一无所知。



“没有怎样。”獠元淡淡道,“竹林一别后,我们再未见过。后来,听说天界的人抓到了他,逼他继续为他们寻找飞天,他不肯,最后被他们折磨得疯疯傻傻。他们见他已经彻底无用了,便要毁了他。”



“你救了他?”我问。



“身为新任战神,要一只妖怪不死,不难。何况,那帮老家伙有把柄在我手里。如果我将飞天的事上奏,他们会有大麻烦。”他冷笑。



“为什么要容忍这样龌龊的事存在?妖怪就可以被神仙当成工具,随意使用?”我也是一只妖怪,我的怒意清清楚楚。



他却摇头:“你想想,这样的事看似残忍,其实对人界是利大于弊。不管神仙满足凡人愿望的能力从何而来,他们确实也拯救过世上无数的灾难。何况,这件事被捅出去的话,牵连太广,天界会地震的。我不会干这种傻事。”他顿了顿,笑笑,“一件事,做的人多了,对还是氏就不那么重要了。”



“对错不重要么?”这次换我冷笑,“我只知道,你们天界里,也曾有那样的神,宁可自己的消亡换来一场人间甘霖,也不会利用他人的性命,哪怕对方是一只妖怪。他可以消失,可以不做天神,他用他的全部爱护着祈求他的人类。”



獠元没接话,半晌才说:“那个人,只是个傻瓜。”



“好吧,我不认同你,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我盯着门外,“那他怎么又跑到我这儿来了?”



“救了他之后,我将他安置在人界一个隐秘的地方。他一直这样,呆呆傻傻,除了喝酒,就是做鞋。他已经不认识我了,只说他有过许多儿女,还有一个爱人,他们都没有脚,一辈子都没穿过鞋。后来,他们变成了云,他要做鞋子给他们,做到死为止。”獠元皱了皱眉,“没多久他就失踪了。我本来想去寻找他,却一直没有他的下落。直到昨日,有人跟我通报,说看到一个跟他很像的人,在一个叫不停的旅店门口。”



“所以你来找的麻烦?”我冷哼一声。



獠元瞟了九厥一眼,说:“是这个人大惊小怪。”



“不能怪我啊,我看到你杀气腾腾地冲出了战神殿,问你的侍从,说是去了人界的不停。我这才赶来过通知老板娘嘛。”九厥无辜地解释。



“杀气腾腾?”獠元白了他一眼,“那是战神的常态!当了这个神,我去哪里都是这个样子!凡人管这个叫范儿。”



“你要带他去哪里?”我挑眉,“该不会找个地方藏起来,等你也老得操纵不了战局的时候,让他去给你搞几个飞天回来吃吃?”



“我只想跟他去喝杯酒。”獠元的眼睛看定我,没有高傲,没有伪装,“他曾说我,是他们之中最干净,最高贵的。我欠他一声抱歉。”



我说:“你还欠他一个女儿。”他沉默。



●尾声●



鞋匠见到他,很是高兴,虽然他说他不认识他。



獠元说,要跟我去喝杯酒么?鞋匠拍着手说,好!



临走时,鞋匠照例对我露出傻呵呵的笑容,从箱子里拿出一双漂亮的红鞋子送我。



“我好像有个女儿,笑起来跟你一样没心没肺。”他拎起箱子,望望天,挠着头,“可惜她没有脚,不知她现在在哪里。”我在门后看他离开,身边的獠元不再是那个高贵的战神,他搀扶着只有一条腿的鞋匠,慢慢走在斜阳里。



我无法定论这个故事里的对错,我只庆幸,三月在最后一刻,顺从的不是战神的诡计,也不是獠元的棋局,而是她的自由。对于一个被线拴住了一切的妖怪,有什么比自由更珍贵?



每个人的一生中,总有那么一段时间,会变成一只被线牵绊住的飞天。即便如此,我们仍有选择的权利——当“神仙”,或者不当;拿起刀,或者不拿;布一盘处心积虑的棋局,或者喝一壶快意的烈酒。这世界固然有太多人与事让我们失望,可千年前,那个叫三月的妖怪就说过,不论世事如何艰难,都请努力做个幸福的女-人。我想,不光是女-人,应该是所有人。



赵公子喊我吃饭了。饭桌前,敖炽还捧着他的《物种起源》仔细研究,纸片儿还在废寝忘食地看肥皂剧。



我朝食物扑了过去。脚上,穿着鞋匠送我红鞋子,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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