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水舞忧伤
三人结伴来到水渠边,先抓一把土擦去手上油腻,再就着渠中清水洗手,乐遥还小,自然是由母亲代劳,薛水舞抓着她的小手,一边帮她洗着手,一边细声说着话儿。
“就说这喝茶吧,也有许多规矩的,不同的场合、不同的地方,都各有不同的讲究。比如说,跟客人一起吃了饭,常常会上茶,这茶水可不能倒满,水只斟七成,切忌满到沿儿。”
这薛水舞还真是一位良母,逮着机会就不忘教育女儿,大概是想把女儿教育成真正的大家闺秀吧,刚才提到了茶,她便就茶道教育起了女儿。叶小天觉的幸好这小丫头年纪还小,天真烂漫的本性还在,要不然规规矩矩像个小大人儿似的未免无趣。
不过这些茶道上的讲究,叶小天了解的也不多,所以他在一旁听着倒是津津有味受益匪浅:“喝茶的时候如果水面飘着茶叶,就用碗盖压着喝,可别用茶盖撇几下或者吹一吹,那都是很失礼的事儿。
还有,喝茶要小口儿啜,再渴也别一饮而尽。要是一杯茶喝完了想续水,只要把碗盖拿起来靠在托碟上,主人就知道你要续水了,可别张口要,人家给你续水时要欠身致谢,
如果你是主人,给客人续水时一定要侧着身,手扶着壶盖儿,壶嘴儿别对着客人,那是骂人的意思。要是给人敬茶,敬完茶后别马上转身,要倒退三步再转身,否则也是不敬。”
叶小天在刑部天牢天天和一群朝廷大员厮混,懂的事情既多且杂,可是那些朝廷大员都是犯官,绝对没有兴致给他讲茶道,此时听来,不免就一一记在心里。
薛水舞用细土给女儿搓净了手,道:“好啦,自己洗吧。”
乐遥撅着小屁股蹲在渠水旁,哗啦哗啦地洗着小手,薛水舞一边洗手一边继续叮嘱道:“如果你去拜访地位比你尊贵的人而非宴请会唔,人家端来的茶就别喝,那是摆样子的。除非主人举手向你‘请客’,否则人家一端杯,侍从就会高呼‘送客’,那叫‘送客茶’。”
叶小天忍不住笑道:“想不到你竟懂得这么多事情,这都是你进了杨府后学来的么?”
薛水舞沉默片刻,幽幽地道:“奴家的父亲本是礼部仪制清吏司主事。”
叶小天大吃一惊,失声道:“你竟是官宦之后?怎么可能……”
薛水舞容颜惨淡,幽幽地道:“怎么会为人做小,是么?家父在仪制清吏司负责嘉礼、军礼、学务、科举。有一回,科场舞弊事发,为了平息士子之怒,相关人等不管是否有所牵连俱都受了处分,最轻的也抄没了家产,我家也就此家道中落……”
叶小天怔住了,心道:“这回我真占了大便宜啊!不但得了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她的出身还如此高贵,这可是礼部主事家里的千金小姐,只是……就算家道中落,也不致于惨到为人作妾吧,这其中……”
叶小天试探地问道:“如今你已得自由,为何不回家呢?”
薛水舞淡淡地道:“因为在我的父兄心里,我已经死了。”
叶小天愕然看着她,薛水舞仰起头,看着满天璀璨的星辰,黯然道:“我家也是书香门第,诗礼传家。家道本已中落,如果女儿为人作妾的消息再传出去,岂不斯文扫地?所以,在我决心卖身葬母的时候,我的家人……就已当我死了。”
叶小天讶然道:“卖身葬母?”
薛水舞低下头洗手,轻轻地道:“当时正逢朝廷追究家父的案子,我的母亲生了重病,家里也顾不及去医治,就此病逝了。家产被抄没后,家父唯恐滞留京城还会生出不测,是以急欲返回家乡,竟连家母的后都不想操办了,欲以草席一捆,草草埋葬。我一个弱女子,能怎么办呢?于是……,可父兄却以为我这卖身葬母,败坏了薛家门风,将我从此逐出家门……”
几颗晶莹的泪珠落入潺潺的流水之中,无声无痕。
叶小天听的又惊又怒:“这是何等凉薄的一户人家,又是何等的孝女!听这话音,水舞的母亲似乎是那礼部主事的妾室,是以受此待遇。说是名门贵女,遭遇忒也可怜。
叶小天本还担心水舞既有如此家世,自己断难与她匹配,不要说她貌美如花,纵然丑若无盐,就凭这出身自己也是拍马难及,如今终于放下心来,可是对她所遭遇的不公待遇,心头却也生起一蓬怒火。
叶小天大怒道:“岂有此理!这是什么狗屁的书香门第、诗礼传家!你对令堂至孝,这样的乖女儿是你薛家的荣耀,居然会被他们视为耻辱,这样狼心狗肺、无情无义的混账家人,你不理会他们也罢。”
乐遥洗净了手,在母亲说话的时候,感觉到她言语之间的淡淡哀伤,就已很懂事地靠在她身边,这时一见叶小天勃然大怒,不禁有些害怕的揪紧了母亲的衣衫。
薛水舞感激地看了叶小天一眼,低声道:“我们回去吧。”说罢牵起女儿的手,蹒跚离去。
叶小天看着她的步态,蹙眉道:“你的脚怎么了?”
薛水舞道:“没什么,只是日间赶路,脚下走出几个血泡。”
叶小天急忙站起身道:“你怎不早说,今日若不处理,明天如何还走得了路。”
薛水舞道:“没什么,我撑一下就好。”
叶小天快步赶过去,蛮横地道:“撑什么撑,这也能撑得?”说完一弯腰,便抱住薛水舞的腿弯,将她打横抱了起来。
薛水舞尖叫一声,已经被叶小天横着抱起,她又惊又羞,却挣扎不得,被叶小天抱着,只羞得闭起了眼睛。
“好轻、好软的身子……”叶小天心里想着,脸上却看不出半点异常的神色。乐遥一溜小跑地跟在叶小天后面,嚷嚷道:“哥哥偏心,人家也好累了,怎么不抱人家呢。”
叶小天把薛水舞抱到庙中往炕上一放,不由分说便去脱她的鞋子,薛水舞急忙缩脚,羞叫道:“你做什么?”
叶小天道:“那血泡要挑破,否则你明天走不了路了。”
薛水舞道:“我自己来。”
叶小天道:“你自己怎么照顾得到,事急从权,你就不要矜持了。”
薛水舞一脸尴尬,结结巴巴地道:“赶了一天的路,我……我还没洗脚。”
叶小天笑道:“脚若是香的,怎也不至于一天就臭了。”
薛水舞听出他的调笑意味,便红着脸不说话了。
叶小天替她除去鞋子,脱下打了补丁的白色小袜,露出一双纤柔美丽的脚,薛水舞的脚趾紧张地蜷缩着仿佛羞涩的花瓣。
“咳!”
叶小天喉头发紧,他不自然地咳嗽一声,赶紧用问话掩饰自己的紧张:“奇怪,你居然是天足呢,我还以为你一定缠了脚。”
她羞不可抑:“嗯,因为……因为家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想送我进宫,所以……”
叶小天这才恍然,心道:“水舞的父亲不只生性凉薄,无情无义,而且还是个官迷儿啊。”
明朝这个时候,裹脚已经成了比较普遍的事,不裹脚的一般来说有四种人,一种是皇族,一种是贵戚家族的女人,一种是边地少数民族,还有一种就是一些家境贫寒,需要女子和男人一样干重体力活的家庭。
大明皇室和贵戚家族的女人不但不裹脚,而且宫里招宫女、纳妃子,也是不要裹脚的女人,宫里招宫女时岁数要求都不大,所以有些宫女即便已经裹了脚进宫后也得放开,因为年岁还小,来得及养好。
薛主事想送女儿进宫,自然不会是冲着宫女去的,那他的目的就很明显了。
叶小天暗骂薛主事无耻,寻了一根较硬的草尖来,轻轻为薛水舞挑破血泡,又温柔地替她穿好袜子。自始至终,薛水舞任他摆布,一动也不敢动,可是任由一个男人如此摆弄自己的脚,心头却不可抑制地生出一种异样的感觉。
待水舞穿好袜子,她松了口大气,叶小天似也松了口气,笑道:“好了,这样就不会留下什么疤痕了,要不就不漂亮啦。”
叶小天为薛水舞挑血泡时,乐遥一直瞪大眼睛在一旁看着,听到叶小天这句话,乐遥便道:“哥哥,遥遥漂亮吗?”
“唔……”
叶小天假装想了想,说道:“一般来说呢,小时候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长大了就会很丑很丑,因为小时候的轮廓已经很漂亮了,就没有舒展的余地了,而小时候看起来丑丑的小丫头,长大了却会美若天仙。那你觉得你现在漂亮吗?”
乐遥歪着脑袋,认真地分析着叶小天说的这番话,这番话对她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显然理解起来有些困难。
过了好半天,她才转向薛水舞,认真地问道:“哥哥说的是真的吗?”
薛水舞忍着笑点点头,逗她道:“是啊,人都是这样的,小时候漂亮,长大了就不漂亮了。那遥遥觉得自己现在漂亮吗?”
小小的人儿马上蹙起眉尖,一副心思深重惹人发笑的模样,她权衡了一下小时候漂亮与长大了漂亮之间的利益得失,就果断地得出了结论:“遥遥不漂亮,遥遥很丑!”
说完她还很不放心,忧心忡忡地叮嘱薛水舞和叶小天道:“你们一定要记得,现在的遥遥很丑很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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